“哼!”
蒋御史气性也大,当即便道,“老夫连小公子的笋焖饭都吃得,可不跟个老叫花子一样么?这道叫花鸡,便是为我预备的。”
萧鸣笙笑着再替他斟上一杯荷叶茶,红润透亮,她也忍不住喝了一口,满口都是荷叶特有的清香,才兴起的丁点儿暑气,霎时散得无影无踪。
*
瑞王府的案子,在夏至日来时,都转运司衙门的折子终是递了上去。
强占良田、收受贿赂、卖官鬻爵,诸多罪行,整整列了厚厚一沓。
天子如何裁决,崔明端也无法左右,只能尽人事,赶在荷叶枯败前策马出城。
伯劳鸟在枝头欢快叫着,前阵子叽叽喳喳的反舌鸟却没了动静。
可他的耳朵,向来是不寂寞的,身前正有个小团子。
“崔兄,道长爹爹几时能回来?本公子都有些想他了……”
“家父才赴任不过五六月,尚未到回京述职的年份。”
“唉,道长爹爹从前在眠山里,我一年去一次,他还能抱我玩呢……”
“……”
小团子便不是个贴心的小棉袄。崔明端心头郁郁,他这个亲儿子去,连个面也见不到。
道长人没回,不过捎了好东西来。
红壳荔枝,她竟分了满满一篮子。
“这……”不管哪个时代,从南方运荔枝到京城,都难有新鲜的吧。可这一篮子,枝头还带着青叶,蔫巴是蔫巴了,但比想象中好不少。
小团子还没来得及整理衣襟,便献宝似的将荔枝递过去。
“祥云县出的荔枝,走的水路,比赤霞的快得多。”崔明端解释道。
萧鸣笙是岭南人,吃过最新鲜的荔枝,倒不怎么稀罕,反而是看小团子呲溜着口水,便边剥了一颗给他。
一剥,更觉惊讶。
按理来说,表皮干巴的荔枝,约莫里头不大新鲜了。
可手中的荔枝,果肉晶莹,汁水充盈,果香亦是浓郁,不像颠簸许久的样子。
“小公子快尝尝。”
绪安不大好意思看着崔明端,见后者颔首,才接过。
如萧鸣笙所想,绪安是爱吃荔枝的,祥云县的荔枝新鲜好吃,吃着了好东西,话也多了起来。
“郡主,你不知道,玉江夫人可厉害了,她什么好东西都有……我真想见见她,问她能不能再种些好吃的果子。崔兄爹爹说,岭南还有一种的水果,名为黄皮,酸甜可口,就是不耐放,和荔枝一样娇气。”
萧鸣笙再拈一颗荔枝,动作僵在半空,某人的手已经伸过来了,她轻轻瞪了某人一眼,才放了进去。
“臣谢郡主赏。”
“这荔枝……不是从岭南送来的啊?”
萧鸣笙再拈了一颗,预备喊阿草过来,不过这会儿人不在。等她回头,一颗剥了一半的荔枝便在眼下,手中那颗又叫人无声夺了过去。
“咳……”
若不是有一个人小鬼大的团子盯着,便好了。
她赶忙接过,再若无其事给绪安。谁知,绪安贼兮兮靠着她耳语道:“我可不吃我崔兄的荔枝,并不是怕了他。”
而是他想吃郡主姐姐剥的。
这声量与心计,崔明端如何能不知?剥第二颗时,顺道是将核也去了,径直将果肉塞他口中。
“呜……”
小团子又口难言,崔明端见她还举着荔枝,不免有些醋了,“可是不合口?”
“啊?合口的……”
她都没吃。
萧鸣笙挨不过一大一小的灼灼目光,轻咬一口,才觉出这荔枝的不同之处——与新鲜的,并无差别,甚至更胜一筹,果香气更浓。
不能是自己穿越久了,这具身体白粥吃多了,味觉不大灵敏,怎会有如此错觉?
“正是这荔枝的品质远胜赤霞,玉江夫人的恩赏才封无可封。”
说罢,崔明端尚且叹息一声,又再摘了一口,慢慢将荔枝皮剥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只盼你能记着。”
“本公子自然记得,崔兄你都说了好多次了,殿下也收敛着呢。”
绪安眼巴巴盯着他的手。有好吃的,记什么都快。
萧鸣笙含着荔枝核,脑子盘桓着不少疑问:这位玉江夫人的恩宠,别是如萧家这般,大到引起帝王猜忌了吧?
啊,姐妹你有能力种出玉米红薯辣椒和荔枝,怎么不上位去?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今日,吃鸡么?”崔大人将第三颗荔枝递了过来。
第114章 三炮台
“郡主, 吃么?”小团子也过来,可怜巴巴望她,“我只知崔兄会读书做官,不想他还会做鸡……”
“咳……”
四岁的奶娃娃, 言辞总有漏洞时。
萧鸣笙为这一乐, 也得贡献出一只鸡来。
不等袁志用弹弓打一只, 开了栅栏的门, 小团子已同笨鸭子一样, 嘎嘎笑着过去追鸡, “郡主,看本公子给你抓一只最大的。”
阿草趴在篱笆上郁郁寡欢, 萧鸣笙轻拍她肩膀, “家畜, 养来都是为了吃的。”
“嗯, 郡主我知道,就是……”
“就是什么?”
阿草眨巴着眼睛, 摇摇头没说话,想着城里那三个嘿嘿们。当初养鸡是为了做生意,要是交给嘿嘿们去卖, 那是有现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