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连行李都带来了。”她的笑声悦耳动听,“你们男人,还真是下贱。”
是啊,我如此下贱。
“因为我想时时刻刻侍奉在您身边。”我逼自己扯起唇角,露出乖顺讨好的笑容,“从这一刻起,您可以随时向我下达指令,我一定竭尽全力,满足您的全部需求。”
穷人的朋友也会是穷人。我认识的人中,有在夜店工作的,有被富婆养的,想拥有,就要先付出。
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比那些朋友们要幸运多了。
至少,我选择的这个金主,不是肥秃老总,也不是中年富婆,而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千金大小姐。
一个只比我大五岁的姑娘,就算再骄纵又能有多出格呢?
无非是发发火,骂骂人。
就冲她当年曾在河边救过我,足以证明,丘姰这个人,底色一定是悲悯善良的。或许,在了解我的处境后,她会主动施以援手。
我抱着这份笃定,义无反顾地,臣服在她脚下。
丘姰倦懒的眸子里终于多了一丝兴致,问:“你,干净吗?”
“干净的。”我急忙回答,“从出生到现在,我没谈过恋爱,没牵过手,没接过吻,没喜欢过任何除您之外的人。
我的身体和心灵全都干干净净,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都只属于您一个人。”
演技真好啊,檀轻。
装得好像我真的有多喜欢她似的。
假如丘姰只是个坐在路边的、可怜无助的漂亮姑娘,我可能会在她面前紧张,谨慎,顾及形象。然后,小小心动一下。
可她是灯塔姐姐,高高在上的灯塔姐姐,拥有很多很多钱的灯塔姐姐,随手便能拯救我人生的灯塔姐姐。
我没有心动的资格。
在金钱面前,悸动,欢喜,恋慕,全都不重要。
我要摒弃一切混乱的情绪,专注地,只爱她的钱。
见她没反应,我又道:“丘姰小姐,您未婚夫做不到的事,我都能做。”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和她完美尊贵的未婚夫相比。
但正因无法相比,我越是卑贱、低微、毫无自尊,越是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这意味着,她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我。
果然,丘姰脸上浮现出了笑意。
“好啊。”她连眼神也变得明亮起来,“那就玩玩。”
成功了。真的成功了。
再灰暗的命运,也不是不可更改。
我压下心头的兴奋,从地上爬起来,小心翼翼地跟随着丘姰,迈入那栋如童话城堡般的漂亮别墅。
丘姰小姐会给我安排什么活儿呢?我憧憬着。
做饭?打扫?保镖?处理日常起居上的琐事?
还是,陪睡?
脸颊忍不住发烫。
总之,无论什么活儿,我一定要做到最好。
路过大片大片的绿藤与花丛,路过镶满了钻石的水晶吊灯,路过墙上绮丽又诡异的鬼脸油画,路过楼道两侧将人影无限拉伸扭曲的变形镜,路过螺旋梯上红舌般的血色地毯。
最后,我们停在了主卧门口。
美丽的大小姐引领着我推开了那道金色大门,紧随了一路的花香,刹那间消失无影,取而代之的,是仿佛从地狱深处蔓延开来的,幽深的,漩涡般的,没有尽头的黑。
前方没有一丝光亮。
宛如死寂。
我站在门口,后背冷不丁一僵。
“不进去看看吗?”丘姰轻声道,“这是我们以后的房间哦。”
是我主动的。是我自愿的。
是我下跪求来的。
未来无数个痛苦的日夜,我都在用这些话警醒自己。
一切都是我自找的。
我没有资格后退,没有资格反悔。
我拖着行李箱,抬起脚,义无反顾地,踏入那片黑暗。
能与善良的丘姰小姐同住一间卧室,是何等的恩赐呢?
那华美的窗纱,昂贵的地板,柔软的床铺,一点一滴,全是福祉。
前提是,柔软的床铺旁边,没有摆放着一个笼子。
精致的,结实的,金光闪闪的。
看上去是用来装大型动物的笼子。
“这原本是给我未婚夫准备的。”温柔的声音从我僵直的背后传过来,“可惜,他快死了,不中用了。”
“现在,归你了。”
女人阴冷的气息,如恶鬼般,幽幽贴近我的耳朵。
我动不了身体。
我发不出声音。
我连回头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要不要,爬进去看看?”她在笑。
是好奇,是诱哄,是命令。
我挪动着僵硬的四肢,跪下来,弓起背,机械地,缓慢地,一点一点爬向那个笼子。
胳膊先进,然后是躯体,最后是双腿。
我跪坐着,尽全力将身体缩成一团,恰到好处地,与冰凉的笼子融为一体。
就好像,丘姰之所以命令我瘦成骷髅,就是为了让我爬进这个笼子里,永久住下来。
此时此刻的我,应该感到庆幸,还是感到恐惧呢?
我没有思考的机会。
丘姰在笼子前蹲下来,长发如藤蔓般垂落,温热的掌心落在我头顶,脸上充满怜爱与悲悯。
“叫我。”她柔声命令。
“丘姰小姐。”我低喃。
“不对哦。”她摇摇头。
“大小姐。”我连忙改口。
“还是不对。”她格外耐心。
笼子之外,圣女正冲我露出摄人心魄的笑容,“敢逃跑的话,就去死哦。”
原来,我才是那个瓷娃娃。
第4章 未婚夫1
花冬出生的五个月后,我出生了。
还在襁褓里的我们,被双方父母抱到一起,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会面。
“小姰,小冬就是你未来的丈夫哦。”
“小冬,小姰就是你以后的妻子哦。”
两个小小婴儿,一出生便被父母定下了未来的交配对象,如此恶俗丑陋的一件事,被大人们笑称为娃娃亲。
为了让我和花冬培养感情,丘花两家每周都会安排聚会,把还没学会说话的我们,单独关在硕大的房间里。
无论我们怎么惶恐无助,能见到的人也只有彼此。大人以为,这样两个孩子就会在朝夕相伴中日久生情。
于是,我人生中说出的第一句话,是他的名字。
后面紧跟着两个字——“恶心。”
“花冬,恶心。”
吐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正瞪着打扮得跟个洋娃娃似的花冬。
一头微微卷曲的浓密黑发,一身夸张的欧式金色洋装,一双锃亮的白皮鞋,身上似乎还有隐隐约约的甜牛奶味。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做作的男童?
名字恶心,人也恶心。
“我讨厌花冬。”我一遍遍告诉父母。
“不行哦,你必须喜欢小冬。”父母道。
可惜他们没能生出一个听话的小孩。
我天生就很难感知到爱、喜悦、悲伤、胆怯这些情绪。
倒是没什么好可惜的,这些无聊的情绪,只会把人驯服成听话的狗,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每次与花冬见面,我都会将房间里能拿起来的东西全部砸烂,踩碎,肆意宣泄对他的厌恶。
虽然很难感知到快乐,可厌烦、暴戾、嫌恶这些情绪却与我格外亲近,几乎时刻伴我左右。
花冬吃着棒棒糖,踢开脚边的碎瓷渣,用一双漂亮的狐狸眼笑盈盈地提醒我:“桌上还有个盘子呢。”
不但脸长得像洋娃娃,连性格也像个毫无灵魂的洋娃娃。
我抄起那只盘子砸向他的太阳穴,花冬轻巧地闪身躲过。
他早已习惯我的暴力。
两家父母欣慰一笑:“两个孩子性格还挺互补的。”
互补。
互他爷爷的补。
孩童时期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
无论我怎么尖叫,哭闹,破坏视线范围内一切物品,都改变不了成为他人未婚妻的命运。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被知识浸润了一年多的我学会了用自残要挟大人,砸破脑袋,划伤胳膊。
然而我父母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摆了摆手,吩咐私人医生给我上药,包扎。
到了小学三年级,大脑再次升级,我意识到自残这个行为。
除了白白伤害自己、流很多血、还会留下丑丑的疤痕之外,再无其他用处。远不如去伤害别人,去让别人痛。
“丘姰是我见过最记仇、最自私、最恶毒的女孩子。”
“我们只是不小心撞了下她,就被她泼了一脸颜料。”
“花冬,你好惨啊,摊上一个那么恐怖的未婚妻!”
小学四年级,周三,体育课上。
当我去树荫下找花冬时,听见他旁边几个男同学正在激烈地批判我。
花冬背对着我,淡淡地回应他们的疑问:“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