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没过去多少年,可总觉得,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久远到,偶尔会让我以为,那些平凡而美好的,无忧无虑的回忆,都只是幻想。
遥远,虚幻,像从未发生过。
唯有苦痛,才是真实的,坚固的。
回忆中那个灿烂明媚的孩子,是因为什么事在开心呢?
因为吃到了糖果吗?
因为被老师夸奖了吗?
因为和父母一起出去玩了吗?
可是,这些事,哪里值得开心成那样呢?
明明也没什么重要的。
原来,人的心智,那么容易就会被摧毁啊。
每天,我只有三小时的睡眠时间,每天,我只可以吃一顿饱饭,每天,我必须在人前强颜欢笑,假装自己还撑得下去。
对不起啊,灯塔姐姐。
我不仅没有出人头地,反而堕落成了拦路抢劫的匪徒。
这就是我的命。
只要我一天摆脱不了父亲,赌债就会一天比一天膨胀,增长,变得无穷大。
哪怕我献出一生的时间,没日没夜地搬砖、打工、抢劫,也经不起这种石沉大海般的消耗。
就在前不久,出租屋又被债主找上门砸了稀巴烂,我带着一身的伤,跪下来哀求父亲戒赌,可他却对我说:“檀轻,如果你真的为我好,就去黑市卖肾吧。”
“我这种老头子的器官早就不值钱了。但你不一样,趁你还年轻健康,抓紧把能卖的器官全部卖出去。”
瞧,这就是我的命。
原本,我已经答应了。
只要父亲找到买家,无论对方想要什么器官,我都给。
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孝顺,而是单纯地,不想活了。
和十岁时一样,我又一次,想要去死。
这样的人生,毫无意义。
然后,我在凌晨的街道,遇见了路灯下的丘姰。
时光仿佛在八年后绕了个圈,带着我寻回了灯塔。
岸边那个影影绰绰的女孩,从此,有了具体的五官。
我终于知道,那天晚上自己为什么偏偏对她心软了。
在我还不知晓她是谁时,灵魂已经先一步认出了她。
原来,丘姰的姰字,读作xún。
这个字,意为狂,狂妄的狂。
真厉害啊,灯塔姐姐的名字。
不像檀轻。轻贱的轻。
轻如鸿毛的轻。
我也好想狂妄一次啊。
我不想就那么烂在泥地里。
如果能够出售自己就好了。
卖掉器官,我可能会失去健康和生命。可如果卖掉我这个人,无非是成为奴隶。巧了,我最擅长当奴隶。
而丘姰,就是那个最合适的买家。
八年前,她救过我一次,八年后,她又救了我一次。
假如是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或许会展开一段美好的缘分,开启一段浪漫的恋情。
而我,卑劣的我,肮脏的我,低贱的我,心中想的却是,我一定,要傍上这个女人。
那条项链虽然昂贵,可远远还不清家里的债。唯有傍上一个长期金主,才能真正解决我的困境。
虽然丘姰嘴上将未婚夫称为该死的人渣。
可当她提起他时,语气分明带着浓郁的伤感。
她貌似洒脱地将他送的项链随手丢给我,那幽幽垂下的眼眸中,却是不舍,委屈,哀切。
她只是想通过丢弃项链,去报复那个令她痛苦、惆怅、深爱的男人而已。
可惜,她未婚夫好像并不怎么爱她。
那就,换我来爱她好了。
一个情路不顺、伤心失意的女人,是最好攻克的对象。
那些金叶子,那条金项链,那瓶白兰地,全都可以随手施舍出去,她必然会是个非常大方的金主。
当年我立志报答丘姰,却不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哪怕榨干血肉打工到死,也够不到她的指尖。
可如果丘姰愿意收下我做奴隶,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我没有当她情人的资格,但做仆人,我可以轻松胜任。
这是上天赐予我的机会。
再微小的机会,也是机会。
我必须,死死抓住这个机会。
第3章 瓷娃娃3
“丘姰小姐,我叫檀轻。”
“第一次见到您,我就爱上了您。”
“我保证,会无条件服从您,侍奉您,敬爱您。”
我日复一日地徘徊在鹤园附近,终于在一个多月后重新见到了丘姰。然后,我毫不犹豫地跪在她脚边,额头触上她的鞋尖,虔诚地祈求着,像条卑贱的狗。
丘姰并不感到惊讶,也没有流露出被冒犯的不悦,她平静地站在我面前,伸手勾起我的下巴,视线一一扫过我的眼睛、鼻子、嘴巴、脖颈、胸膛、腰肢,像在审查一件主动送上门的货物。
她的目光每落到一处,那处皮肉就会发痒,发烫。
羞耻、胆怯与惶恐侵袭着我身心,我强压下想要逃离的念头,扬起脖颈,逼自己去迎合她。
半晌,丘姰收回手,柔柔一笑:“可我不搞小孩子诶。”
哪怕我已经刻意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大人,与人交际时尽力表现得老态,却还是被她一眼看穿了真实年龄。
“不是的……”我忙不迭地摇头,“我已经满十八岁了,不是小孩子。丘姰小姐,我不是的。”
“有什么区别呢?”丘姰笑得一直很温柔。
温柔得让人以为,只要努力求求她,她就一定会答应你。
我噙着泪哀求:“丘姰小姐,求您收下我吧。我什么都愿意做,当狗,当猪,当虫子,只要您喜欢,可以随意使唤我,我一定、一定、一定会让您满意的!”
即便灵魂再腐烂,一旦长了张纯净无辜的脸,便容易让人们心存幻想,以为对方会是一个单纯、美好、善良的人。
我清楚自己拥有长相优势,并不是因为五官多么精致,而是有着天然的温顺,柔和,脆弱。
看上去,仿佛真的人畜无害似的。
没有人会相信,我上一秒刚将匕首抵在某个路人腰间,掠走对方身上所有财物。
谁会提防一个柔弱少年呢?
如果再搭配上泛红的眼眶,恰到好处的泪,微微颤动的肩膀,可以轻易打动心软的姑娘。
这是我平庸人生中,唯一的可取之处。
然而,这个叫丘姰的姑娘,在面对我的颤抖与眼泪时,却只是淡淡蹙起眉:
“可我更爱瘦男人,最好瘦得像骷髅一样,没有皮肉,只剩骨头。小朋友,你不够格。”
她拒绝了我。
我的身高是一米八九,体重是七十公斤。
在大小姐眼里,就连这样的我,也还是不够瘦。
我匍匐着爬向转身离去的丘姰,将额头重重磕上地面,急切地挽留她:“我保证很快就瘦下来!”
丘姰并没有停下脚步,只懒洋洋地摆了下手。
我没有放弃。我不能放弃。
之后,我每天只靠喝水度日,哪怕饿到胃疼头晕,差点在打工时踉跄着昏厥过去,也只允许自己吃一片小小的菜叶子。
她喜欢骷髅,那我就变成骷髅。
又一次见到丘姰时,我已经比之前瘦了整整二十斤,本就不多的肌肉尽数消失,薄薄的皮肤附着在骨头上,从头到脚都泛着病态与惨白,仅有的一点长相优势荡然无存,整个人虚到无法再正常工作,陆续辞掉了所有兼职,每走一步路都似飘在云端上,微微一阵风,便能晃动我这具滑稽诡异的骨架。
而我的丘姰小姐,刚把她的未婚夫从楼梯上推下去,导致对方重度昏迷,生死未卜。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罪行,以为她未婚夫只是自己不小心失足摔落而已,以为丘姰一定正在为爱人悲痛欲绝,我甚至提前构想好了安慰她的话。
然而,当我来到鹤园,却看见丘姰在笑,笑得那么快乐,明媚,张扬,像个阳光下的女鬼。
我突然分不清,她究竟是爱他,还是恨他。
会不会,没有爱,也没有恨?
她就只是个,单纯的,疯子?
当我思考这个问题时,已经拖着行李箱,来到了鹤园。
我原本是可以离开的,我原本是有机会脱身的。
那温柔慈爱的圣女,已经隐隐露出獠牙,展示出了细微的地狱一角,而我,分明已经察觉到了。
可我受够了那个家徒四壁的出租屋。受够了整日沉溺在赌博中的父亲,受够了辛苦赚来的每一分钱都要拿去还债,受够了将匕首伸向一个又一个与自己同等的弱者,受够了无止无尽的贫穷与绝望。
我必须抓住点什么。
天使,魔鬼,深渊。
无论抓住的是什么都可以。
“丘姰小姐,我叫檀轻。”我跪在丘姰面前,又介绍了一遍自己,“请收下我,做您的奴隶。”
丘姰双手抱臂,歪着脑袋,似乎早已把我忘了,她一言不发地盯了我十分钟,才终于想起我这个人,顿时笑得前仰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