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是考验但她的确想先了解他多一点。
她习惯早睡早起,他也知道,于是提议送她回家。坐在他车里,她脑中响着那首《夜车》,仿佛恰好唱给他们两人,“我家不远就在前面。给你讲讲我的故事,你可能没听过。”
车子驶上她不熟悉的路,深夜里洒水车刚刚驶过,整条街湿漉漉闪闪发亮。感谢北京深夜如此萧索,没有人潮汹涌才有一点像二人世界。
她认不出这是哪条街,他有点慌:“对不起,开错了。”
车子已经沿着错误的道路开了一阵。
她心里说,没关系,一直开下去也没关系。你定的餐厅离我家太近了,这条路实在太短了。开错了没关系,哪怕完全走到反方向也没关系。
因为不熟悉,因为险些成为永不会相识的陌生人,因为随时可能反身回到茫茫人海里,她没有一定要跟他发生些什么的宏愿。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也担心他就此消失在她生命里,所以想再多制造一些机会。
可他很快找到正确的路。车子停在她家小区门口。
她和闺蜜事先设想过,如果这时候他说“不请我上去坐坐吗”,她该如何回答。
她大概反而会松一口气。松一口气的意思是再也无须这样谨小慎微对他了。因为他也不过是这样一个普通男人,他们也无非是又一份都市里常见的短暂情缘。
可他说:“就是这里吧?晚安。”
她有点意外,他果然是与众不同的。可又有一丝丝失望,毕竟她今天做好了万全准备,甚至换了刚洗过烘干的四件套,整张床都散发松木香。她想如果他们之间只用睡一下来结束这似有似无的一点情愫,也不是不可以。
毕竟也胜过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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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过晚安,她已经打算下车,他忽然开口:“嗯,还欠我一个问题。”
她靠回座椅背。他将车子稍微挪一下,到路边可以停车的角落。
他莫名紧张起来。出了办公室她仿佛变了个人,轻松随性很多。这未必是好事,说明她对他根本没有额外心思。
女孩子出来约会,没有精心打扮过,显见得是对男人没兴趣了。
刚才在餐厅他甚至看到有女孩瞄他,毕竟愿意精心打扮的男人少得可怜。可她仿佛视若无睹似的。
这么想着,可他忍不住伸手轻轻牵一下她右边毛衣袖子。
她仿佛懂了他在问什么,将右手伸在他眼前,长时间戴戒指,无名指有一圈浅浅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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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无名指戴一枚钻戒,是她在职场的小心机。
不是什么麻将牌大钻石,只有88分。张雨绮曾在直播里嫣然一笑道,“钻石,一克拉以下的我们叫碎钻,不值钱的。”
但买给自己的话,闪闪亮亮就足够惹人爱了。它不是要用来框定一生一世的信物,只是给自己的一个较为贵重的礼物。
这礼物是狡黠的。男人还在外面装单身的时候,女人已经开始装已婚了。
因为这样会方便很多。
对不喜欢的酒局,只要提一声,“我老公生病,我得早点回家。”便可以躲掉许多麻烦事。
实际上也不过是回去瘫在沙发上看部电影。
那也比面对高谈阔论不知收敛的中年男强。
另外也不会再有人貌似热心来牵线介绍男人了。介绍的往往是歪瓜裂枣,离谱得都不知道介绍人是热心还是恶毒。
戴个戒指,这些糟心事就不会找上来。
她就这样在职场和社交场合避免了许多麻烦。
看他认真的样子,她忽然想逗逗他:
“谁出来约会,会戴订婚戒指?”
窗外有车不断掠过,将街灯遮得忽明忽灭,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脸色。
这个人不会这么开不起玩笑吧,她正要开口解释,他却抢先开口:“我还想也许你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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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她忽然笑了。阴影中她眼眸明亮地闪一下,像猫的眼睛。她坦然地牵过他右手,仿佛在仔细查看什么,然后抬头说:“看起来你仍是自由身。”
“我是。”
她牵着他的手贴在她颈侧,向下掠过锁骨,他触到她薄薄皮肤下血液汩汩流动,她捏着他两根手指似乎在寻觅什么。
他脸红起来,尽管在黑夜里。
却见她轻叹一口气,用她自己两根手指轻轻拉出一条细细链子,下面坠着亮晶晶一枚戒指。
是她时常戴在右手的。
“你能帮我保守秘密么?”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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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指的秘密,不是戴戒指的缘由。是她某个冬夜忽然有梦,梦里约他去看电影,他不想看,说在影院外等着她。她说:“那你就在影厅出口等我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可以一出门就看到你。那样的话我就会超级幸福了。”
就是这么直白得甚至好笑的一个梦,在晦暗的卧室醒来那刻,她有点哭笑不得。真的还会如此少女心吗。这个年纪喜欢谁,明示暗示或直接勾引都没关系,怎么还会这么纯情又这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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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就这样结束了?”他问。
“对,很可惜没有更香艳的部分了。”她叹口气,仿佛十分遗憾。
他心想,人都在她面前,还需要遗憾什么呢。
可他不敢轻举妄动,只轻轻抚着她交到他手中那颗钻石,小小一颗石头染上他的体温。巨大的寂静与黑暗中他听到咚咚震动声,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她的心跳,又或许他们的心跳早已混在一起。
两个人香香的,暖暖的,车子里暗暗的,很安静,非常像是在做梦。
他不由想起自己的梦,退后一点,将头埋在她颈间:“我也做过类似的梦。”
“讲来听听。”她伸手摸摸他头发,仿佛忍不住抓了抓,好像他是一只大狗。
他沉默起来。
“梦里情节是十八禁对不对?”她问。
他伏在她肩上点点头。
当然是。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女人可以停留在“那样的话我就会超级幸福了”,可男人不会。她并不反对干柴烈火,只是她对他那点心思太宝贵,她想慢一点再慢一点,从小心翼翼猜测彼此心意开始,牵手都是某种胜利,拥抱亲吻更是里程碑。要散许多很长的步,说不完的话,交代不完的秘密,彼此身上任何习惯和小怪癖都变为最重要的事,要回答对世界无关紧要但对彼此极为关键的疑惑和问题,比如“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哪里”。
早在他们作为同事被介绍认识之前,他已经见过她了,后来才知道她是来面试。从那天起他便期待再见到她。那个不合时宜穿着细高跟鞋狂奔进电梯的女孩。
“明天可以再见面吗?”他带着点撒娇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小小的,可忽然他忍不住想要撒娇。在爱人面前,人总想变得很小很可爱。
她将他的脸从肩头托起,双手捧着,仿佛随时可以亲上去,却问:“那明天可以亲亲吗?”
“为什么要明天?”
“因为那样的话,这二十四小时我就会超级幸福了。”
人生难得有这样心无旁骛只是期待一件事的心情。那个梦醒来后她曾经写下这个秘密。这种文字绝对不可示人,不是因为喜欢一个人而丢脸,而是这个年纪竟还这样觊觎一个人,她自己都害羞。可能宇宙洪荒里只有这一刻她不必为此再害羞了。
“窗外已是黎明,云如海涛涌涌,是浅灰蓝色的,几乎隐入天色。那么属于夏天的微微眩晕的轻烧应该就过去了吧。那种难以自持,那种轻微低血糖,那种胃里蝴蝶扑棱着不肯平息的奇怪酸楚。
那时候我不是我你不是你,我们是脱离了烟尘的忽然赤诚起来的两颗心,就在那一刻忽然不知道为什么地交换了一些秘密。然后现实降临,你变回你,我也变回我。
多么幸运,我毫发无损地拥有了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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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完】
第24章 偶像,绯闻,牛肋排(1)
“她说过……她很爱我。”
“不会是在床上说的吧?你应该知道,床上说爱你,无论男女都不作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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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宜最怕看人吃饭。再体面的人,食物残渣在口腔纷飞,总有些邋遢相。更不要说有些人就喜欢边吃饭边说话,那场面简直堪比酷刑。
可她十分享受看秦逸风吃饭,尤其喜欢看他大块吃肉。比如眼下,他正坐在她对面吃整整一份烤牛肋排。
这是家美式烤肉汉堡店,下午两点,已经过了饭点,店内仅有他们这一桌客人,偌大如谷仓一样空旷的用餐区冷冷清清。
这样正好,毕竟秦逸风现在不好轻易在公共场合露面。
算不上大明星,可到底是个偶像,因此即便是在并无旁人的餐厅吃饭,他依然将帽檐压得很低。
“宜姐,你真的不吃么?”秦逸风问。
宋宜摇摇头,只点了一罐苏打水,看他大快朵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