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这样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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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习惯早起,常常八点钟就已坐在工位。有时整层开放工区就只有他一个人,煞白灯光太过冷清,令他觉得自己仿佛置身雪野,有点孤独。
一转头,他会瞥见她的位子。
和他相反,她常过了上班时间才匆匆赶来,有时头发都毛毛的,像只刚睡醒的猫。这时候她常戴一副黑框眼镜,他猜是来不及戴隐形眼镜和化妆。
同样是上班,有的人看工位就是打算地久天长的样子。午睡枕,营养品,装着菊花枸杞的罐子,护手霜,牙刷牙膏,雨伞,桌子下好几双可以从夏穿到冬的鞋子……哪怕外面世界坍塌,仿佛也可以地老天荒。
她正好相反。桌上除了电脑和咖啡杯,只有一个记事本,一盒纸巾,再无一物。
他猜她大概很快会走吧,她好像根本不打算跟任何人熟悉和亲密起来。
他们从头到尾没说过几句话。每次经过她工位,她都没抬头看他,只聚精会神盯着屏幕,有时戴一副巨大防蓝光眼睛,像古早言情剧里还没变漂亮的书呆子女主。
她爱穿白色,无分季节。
她话很少,只偶尔和右手位置的同事低声说笑。
她每天上午下午要各喝一杯咖啡,但从不挑牌子,各家纸杯都出现过在她桌角。
她右手有时戴一枚戒指,冷光灯投在上面会突兀地一闪,大概是钻石。想必是订婚戒指了。
她从不抬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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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她所愿,她在这家公司耗到夏日将尽。
整个夏天,她总算有机会穿各种美丽裙子上班。行业使然,同事们多数都穿得随性,她原本也不爱高调,可她的确很想让他看到她漂亮的样子。
至于他有没有注意到她,她不知道。倒是有二三男同事似乎格外关注她,要么常约她午饭,要么买咖啡奶茶送来,再在她桌前流连聊天。
可惜都是她无感的。她只和大家保持礼貌又职业的同事关系。
离职前最后一天,她买奶茶请几位较熟悉的同事喝,并告知这是她last day,大家惊讶加客气,祝福她前程似锦。
偏巧那天他不在。
她有点惋惜,离别总令人感性,或许她和他都可以变柔软一点,放下防备的壳与骄傲的心,说出哪怕一点真心话。
可又错过了。她思忖良久,发条告别消息给他。
“未来有空一起吃饭吧。”她写写删删,最终只发出这毫无感情的几个字。
关于他的任何事她都太多疑,总疑心自己对他关注太过明显,这样普通一条信息也要反复措辞。
但其实两人生分得不能更生分了,福尔摩斯都不可能发现她喜欢他。
“好。一起喝酒也可以。”他回过来。
她心下有点暗伤。但凡他有一点待她不同的心思,也会说句更有深意的话。他如此客气,是真只当她是个来去匆匆的同事而已。
原本,“有空一起吃饭吧”“回头喝咖啡”……等等,都只是都市人心照不宣的客气话,不能当真。
可他竟言而有信,认认真真来约她吃饭了。
过了这么久,竟心愿得偿,她紧张得有些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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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离开后,那个工位一直空着,从夏末到晚秋。
位子在他去茶水间必经之路上,一天要经过数次。虽然空着,他也总忍不住看一眼。
漆白色台面上空无一物,再没有那个仿佛永远专注的影子。她思考问题时喜欢两只手轻轻绞着,她有着格外纤瘦的十指,她常微皱眉头对牢屏幕,仿佛有无限哀愁。
有时走过时他简直忍不住想伸手摸摸她眉心,问:你在难过些什么呢?
但当然只是心猿意马一下。
他想过她大概不会留很久,可也没想到那么快。他错过了她的last day,没机会面对面告别。之后他只在朋友圈看她时常在旅游,仿佛飞鸟归林一样自在。
他有点羡慕,有时会想在下面留个言,但觉得说什么都有点怪。
他们的确几乎是陌生人。
只有一次例外。是个吵吵嚷嚷的工作聚会,他们之间原本隔着一个位子,她跟身旁同事轻声说笑,眼光从他脸上掠过也不曾停留,带着似笑非笑的客气表情。
他时而觉得她对他有些不同,时而又疑心是自作多情。
她对他无视得过于直接了。
酒过几巡,大家纷纷起身去别桌敬酒,偌大一张圆台只余他们二人。她忽然转身望向他,脸颊绯红可眼睛很亮,问他:“你还好吗?”
问得没头没尾,可口气又很亲昵,大概已经半醉才会这样。她从没这样直视过他,每次遇见都是快速浮起一个礼貌的笑然后低头走过。
他不太记得自己如何回答这个奇怪的问题,大概因为他也喝了几杯,头脑轻飘飘,他只听自己脱口而出:“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是在……”
这时一群人忽然拥过来敬酒,各种应酬话涌出口,他半个问句就此被打断。她转过头,浮起应酬的笑,在同事起哄声中喝下一杯白酒。
他奇怪自己怎么会问那样暧昧的话。那一瞬间他灵魂仿佛脱离身体,不再听大脑指挥。
所幸并没有说完。她大概也根本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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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离职后好好休整了一阵子,好几年繁忙工作来不及去的地方,都趁着这段日子去了。很久没有这样不需要定日程,也不用回邮件的日子,她十分享受,也不觉得孤单。
接到他的信息时,她有些恍然。离开办公室两月有余,这期间他们全无联系。
“候鸟是不是该飞回来了?”
她面上不由浮出微笑,四周南国温热空气一瞬间都变清凉。她之前在朋友圈随口说过,这阵子飞来飞去好似候鸟。
“虽然是冬天,但也可以往北飞的。”打打删删,只剩几个字。
“乐不思蜀?”
“不不,归心似箭。”
她没说谎。这句看似调情的话,却是句老实回答。
原本她计划在南方多逡巡一阵子。人生难得这样毫无负担的空闲,此时北方又天寒地冻,在二十来度干燥温暖天气里多么惬意。
但从接到他信息那天起,她心思浮动。原本独自旅行是纯粹的开心,可如今她看云看海看天时都有点怅然。
不是孤单,不是难过,是一种又伤感又狂热的心情,仿佛一只蝴蝶在胸口飞,金色翅膀轻轻刮过她的神经、肌肉与血管,制造出一种无法自已的酸楚触感。
后来,当真正约会这天,在阳台上让冷风吹掉香水味那一刻,她不由回想起那个温热午后的心情。
《小王子》里面就是这么写的。狐狸对小王子说:你说你五点钟来,四点钟我就会觉得快乐了。
啊,她还不止。她甚至提前很久就会很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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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七点钟,热红酒(2)
“发个定位给我吧。七点钟,我来接你。”他说。
三毛曾经写过一首词,李宗盛做了曲,由潘越云演唱,就叫做《七点钟》。
十分古早的一首歌,在《回声》那部专辑里,她大概是初中时听的,还曾将歌词抄在日记本上,用以自况恋上别班男生的心情。
那歌词里没有一个爱字,可字字句句全是少女心事:
铃声响的时候
自己的声音 那么急迫
是我是我是我
七点钟 你说七点钟
好好好 我一定早点到
早不是三毛笔下的惊惶少女了,可她发现那狂热又慌张的心情仍在。
七点钟。
好好好。
她并不了解他的行事风格,于是为约会制定了两套托底方案,以免出现那种已经坐在车里了,约会对象反过来问她今晚想做什么的情形。
好在这次他提前安排好一切,从选餐厅到餐后喝一杯的地点,正好都是她喜欢的。
她唯一需要考虑的只剩下穿什么这个问题。
她也曾喜欢隆冬天气大衣里穿薄裙去约会,享受到了餐厅脱下大衣那一刹对方眼中亮起的仿佛伴着一声Wow的表情。
可这次她不打算这么做。天气好冷,况且还是她生理期第一天。
而最最重要的理由是,她完全不希望他察觉她的心思。
万一她会错了意怎么办,万一他有女朋友甚至已婚了怎么办,那岂不太尴尬太丢脸了怎么办怎么办。
所以换来换去,她最后还是穿件米色羊绒衫,外面罩着面包似的羽绒服。她心里说,只是去见一个不熟的前同事,不够好看也没关系,dress down比较妥当一点。
她原本是个潇洒小姐,凡事一旦关于他就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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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高峰红色车流里他提前十分钟到达,在车里等完这十分钟才发去消息,“可以下楼了”。
等候在她小区门口,他的心久违地狂跳不肯安静。
他们会有话说吗,他不确定。他们之间没有认真聊过天,在这个一切急吼吼的世界上,交情约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