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婉的心沉了又沉。
程媛脸上带着一种抱歉的笑。可苏婉疑心那笑容后面有深深恶意,仿佛要将她向地狱更深处推一把。
苏婉打个寒战,努力笑着:“谢谢你噢。不过我爸爸早看出来了,他……他没拿到什么钱。”
这话是骗程媛的。
当时业务一落千丈,触发对赌条款,苏婉是真的慌了。因为她当初过于自信,以为一切会扶摇直上,从未想过时代巨浪不仅可以送她上青云,也能轻易将她摔进谷底,因此在条款中承诺个人兜底回购。如今若真按条款执行,苏婉倒欠投资人的款项将达数千万之多。
好在苏婉有所准备。在投资人确认项目无望要求回购之前,苏婉和秦翰悄悄办理了离婚手续。和当初偷偷结婚一样,苏婉没向任何人透露这件事。
而更早之前,秦翰悄然成立数家新公司,由可靠亲友代持,苏婉名下公司几乎变成空壳。
这样,即便打输官司强制执行,公司也没有余下多少资产可供执行。
这点子是秦翰出的。苏婉觉得不堪,但已经别无他法,只好默许。
只有这样,才保得住他们共同奋斗的成果。
这简直是个完美计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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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程媛面前,苏婉当然不会提这些隐秘的事。
“是么?”程媛划开手机屏幕,给苏婉看。屏幕上秦翰对着一墙咖啡豆侃侃而谈,不时和身边一个面色黑黑的当地人谈笑几句。
不用细看,苏婉也知道他是在巴拿马的咖啡庄园,那里出产最好的瑰夏咖啡豆。
如此熟悉,是因为她和秦翰计划过,等业务稳定下来,要一起去中美洲做一次长旅行,就当是补上蜜月。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萨尔瓦多,都是出咖啡豆的好地方,也都拥有最适合与爱人度假的风光。
如今他一身轻松,当然可以独自旅行。
苏婉却连飞机都坐不了了。
“婉婉,你别怪我多事,大家都传他从你这里赚到不少钱,”程媛看看苏婉脸色,“听说他正和一个餐饮大佬合作,准备做一个轻资产品牌。大家都说,他能全身而退,不受波及,是有真本事的,反而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视频被程媛按下暂停键,伸到苏婉眼前,静止画面上秦翰的头衔是连续创业者,精品咖啡专家。
苏婉忍不住笑出来,太滑稽了。耸耸肩,轻松得仿佛不关她事,可她心拧成一团,说不上是痛还是反胃。
原本她以为已经将秦翰抛之脑后了。每周看一次心理医生,苏婉和父母都以为她正痊愈。
公司申请破产,苏婉得以留住个人财产,可她已经成了不能坐高铁和飞机的老赖。圈子里传遍了她的故事,同行耻笑她,下属诅咒她,媒体则一遍一遍将她的故事写成又一个失败案例。
“没关系的呀,你想去哪里,爸爸开车送你。”这时候苏爸爸变贴心了。夜深无人他和妻子时常懊悔,那时候没管好苏婉,到底还是让她掉入陷阱。什么继父在香港,什么跑车,什么房子,结果只是个小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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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苏婉和秦翰的金蝉脱壳计划十分完美,只是有一个破绽:一切都建立在秦翰的良心之上。
可苏婉很快知道,漂亮男人是没有心的。
拿到公司尚能造血的业务,确认法律上没有瑕疵,在大厦将倾之前用加盟收割最后一波。之后,秦翰的脸变得比一杯Dirty咖啡风味消散得还要快。
很快他不和苏婉再见面,最后甚至消息都不回复。
也是那一刻苏婉醒悟,外界必然认定她翻身无望了。否则,秦翰那样聪明,她若尚有一线机会,他便不会做得如此决绝。
苏婉想起两人初识,她曾送给秦翰一本书,是巴菲特传记《滚雪球》,是暗示他陪自己一起奋斗,像滚雪球那样长久的意思。
讽刺的是,成功与爱情大概的确像滚雪球,需要湿的雪,长的坡,许多不懈的耐心。
可失败就如雪崩,一瞬间便可湮灭一切。
包括她自以为是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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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咖啡,苏婉喜欢偏酸的风味,可秦翰给她的其实一直是甜腻糖精味。只是那时苏婉仿佛鬼迷心窍,味觉失灵,辨不清是真是假。
珍珠,铂金,玫瑰,或者情话,苏婉以为自己爱的是那些,全然忘了自己究竟喜欢什么。
走出公园,暮色已至,苏婉不想回家面对父母关切的眼光。他们太过小心翼翼,令她自觉无比脆弱。她不喜欢那种感觉。
她打算在附近随便吃点东西,看到街旁一家极小的社区咖啡店,门外小黑板上写着:今日特价,云南瑰夏。
不知是否错觉,风里她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香气,柑橘的香,茉莉的甜,和隐约的一丝酸。
苏婉有点想喝,可她对瑰夏这两个字的创伤后遗症尚未痊愈。
这一刻她才真的恨秦翰毁了她最喜欢的东西。
她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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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完】
第21章 七点钟,热红酒(1)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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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定在七点钟。但她从三点钟就开始紧张了。洗澡洗头,吹头发化妆,画半年都没画过的眼线。全都准备好了,也才刚刚六点。室内有点热,眼妆花了一点,她又拿出棉签,把糊掉的睫毛膏从下眼睑小心翼翼擦掉。
重新喷好香水,又担心会不会过于刺鼻,她索性到阳台上吹吹风,让香气散掉一些。冷风中她嘲笑自己:至于么?不至于吧。
仿佛过了许久,看时间不过才一刻钟。
这几年周围世界如沙子城堡坍塌,她对约会这件事变得生疏许多。
何况是和他。
他几乎是她在那家公司留下来的唯一理由。进公司三个月,她就心生去意,但就这样走掉似乎太轻率了,将来履历会不好看。职场辛辛苦苦爬格子的人不得不顾忌这个,所以她下意识找理由安抚自己多留一阵子。
所有理由里后来唯一真正起作用的是,“等到夏天再辞职。夏天的我比较漂亮一点”。
听起来好浅薄,但事出有因。
这家公司位置偏远,她入职时正值隆冬,北风凛冽的极寒天气,两头不见白日的通勤,没时间化妆也不穿高跟鞋了,她迅速从之前那个一年四季都只穿裙子的办公室女郎变身,习惯用像被子一样的黑色羽绒服从头到脚包裹自己。
“只想让他看到我漂亮的一面。”她就靠这个浅薄的理由撑了大半年。
直到她真的离职,直到落过一场雪了,他才开口约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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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天在办公室有点别扭,团队小伙伴冲他眨眨眼:“今晚有约会咯?”
不怪人家八卦,他这天穿得着实有点风骚。
他平常就是典型的工程师打扮,素色衬衫或针织衫,卡其裤或牛仔裤,帆布鞋或乐福鞋,从不出格。虽说女同事们私下评价身材样貌在男同事中是最出色的,但他从来不是时髦的人。
这天他却黑色皮衣搭黑牛仔裤,日常的帆布鞋也换成黑色马丁靴。这套打扮是提前从数套搭配中筛选出来的,在玄关衣架挂了数天,反复审视觉得十分顺眼,适合晚餐约会那种灯光幽暗的场合。
他忘记了,在那之前他需要在明亮的办公室呆足一个白天。
他本来是个沉默的人,平时在办公室话都不多说,这一整天更连走路都多加小心,不让马丁靴在地板上发出重音。
这一天怎么好长。开完几个会,做完许多事,他看时间,也才五点钟。
隆冬时节,五点已近黄昏。是个极晴朗的日子,他想,好天气预示好运气,今晚将会一切顺利。
天色迅速转为一种悠远的幽蓝,靠近地平线处,浅金色桃粉色蓝紫色,层层叠叠像一杯摇摇晃晃的鸡尾酒,也像此刻他悠悠荡荡的心。
但那只有短短一瞬。几分钟后窗外夜晚肉眼可见地降临,再等等便该出发。
他许久没有这样嫌时间太慢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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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几乎是陌生人,虽然在同一家公司,但如果愿意的话,两个人可以一个月都不打照面。
算起来,她进公司三个月和他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说的也不过是在茶水间碰见,或者在人声鼎沸的会议室打个招呼,不具备任何特殊涵义。
可每每走过他的位子,她总会假装无意地迅速瞄一眼。多数时候他早已静静坐在那里。
只要那个身影在,一个沉闷的工作日仿佛就变得轻盈。哪怕彼此没有说话。
偶尔听到他和女同事说话,她会瞬间竖起耳朵偷听。她无法解释那种突然涌上心头的好奇心甚至占有欲,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他几乎变成她无聊职场生活的吉祥物,仅仅看到就可以很开心。她跟自己说,这样不就很好了吗,“谁能用爱意让富士山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