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之前,她想过要不要再去吃一次可丽饼,可诸多事项,千头万绪,最终还是算了。告别消息里,马修祝她一路顺风——从认识那天起,他们时时联络,可一切都未超乎于友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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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天,林之行回到北京,很快投身工作、朋友与社交。那阵子,正是如今常被忆及的经济上行期,黄金时代,夜夜笙歌,偶尔一晚下班没有应酬直接回家,还会诧异为什么这么冷清。
那时候,饭桌上人人大谈房子,车子,股票,期权。日行千里,不进则退。人人都有光明的未来。
等到马修告诉林之行,说他来了北京,林之行已将身上那副学生味洗尽,变成合格的CBD公民,才不过堪堪半年时间。
他们约在鼓楼下见面,对新到此地的人来说,那是不易弄错的碰面点。林之行加完班后匆匆赶去,犹记得那夜突然降温,北风猎猎,刀子一样割得她脸痛。
“嗨。”鼓楼前黑黝黝一个人影。
他倒还是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除了胡子留得更长,穿着件宽大的防风防水厚外套,头发也长了,像个刚从极地探险归来的野人。
见他这样,林之行不由笑笑,他是她如今生活中少有的那种仍有原始气息的男人。她也问一声好,他走上前,轻轻揽住她,将两人脸颊贴在一起。
只是朋友之间最正常不过的贴面吻。可他满腮胡子扎得林之行不由轻叫一声。
一别半年,两人无话。感谢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让他们像英国人一样,可以长时间讨论天气,省得陷入久别重逢常有的尴尬或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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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回忆起两个人是怎么陷入爱情的,但那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足够年轻的两个人,又聊得来,哪怕一点好感,也非常容易转化成为爱情或其近似物。
那个冬天,两个人常一起吃饭,然后散很长的步。冬日雪白月光下面,竟然不觉得冷,感觉要把这辈子所有的天都聊完。
一开始只是周末,后来忍不住周中也要这样约会。约会也依然是老两样,吃饭,散步,没有什么亲密举动,两个人仿佛可以走到世界尽头似的。
又一次这样长长的散步中,他牵住她的手,问:“可以吗?”
可以吗,在这个语境里,是“可以吻你吗”的意思。
林之行仿佛没听懂,低头说:“我很害怕爱情这东西。”
“为什么?爱难道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事物?”
“因为总会结束,结束的时候总很丑陋,两个曾经无比亲密的人会连陌生人都不如。我不喜欢那样的事。”林之行说。
与其有朝一日互相憎恨,还不如一直做可以散步不会厌的朋友。
他只笑笑:“因为结果可能是坏的,所以干脆选择不开始。可是,人生到最后难道不就是经历与过程吗?”
这道理并不深刻,但林之行被他说服。
也许不是被他,是被独一无二的那个冬夜。那夜恰逢满月,雪白月亮如聚光灯,将那段路照亮,像一方舞台。
林之行想做一个美丽故事的女主角。
这故事听起来,很像是最受欢迎的那种万里追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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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爱情很愉快,快乐不知今夕何夕。林之行庆幸自己被他说服,没让这快乐从手中溜走。
只是二人如今角色互换。林之行如鱼归大海,游刃有余,新环境里他处处不习惯,甚至连打车偶尔还会被司机摆手拒绝。
在此地他成为异乡人,林之行仿佛成为他的定心丸。
可林之行太忙了,一半时间都在外出差。她兴致勃勃投入火热生活,努力赚钱,绝不因爱情忽略工作。如今珍珠与钻石女性都可以靠自己买,无需假手他人。
林之行喜欢这多劳多得的简单生活。
他却变得懒散。一开始他是准备来开一家可丽饼店的,带着某种天真无邪,觉得新世界必定可以立足,不求赚钱,至少可以自给自足。他童年时的好朋友早在几年前就来北京了,过得非常愉快。
可对他来说一切并不顺利。在林之行眼里,他栽一个跟头接着一个跟头。她对他有点恨铁不成钢。
他倒一直兴致不减。这只不过是他梦想中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另外一部分是组乐队。
他在北京迅速找到朋友与同好。在林之行眼里,完全是个草台班子,竟也渐渐有机会演出。从音乐节给大乐队垫场开始,到有资格去张自忠路的Live house定期演出。
难怪外国小年轻十个有八个说自己组过乐队。原来就这样三四个人,一人一样乐器,找个地下室排练排练,便能自称Musician,专业水准存疑,可出去骗骗女生已绰绰有余。
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处处方便。林之行恨恨地想。
然后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心中不是爱,竟是嫉妒。嫉妒他不刻意融入也可以在异乡如此愉快,哪怕不会本地语言也有人和他搭讪,还会道歉自己外语不好。
当年的她哪有这个待遇。
对他的演出,林之行一开始新鲜,还去看过几次,但嫌那里拥挤过头,汗味重,台下拥挤不堪,彼此会踩到脚。观众十之八九都是年轻女生。
演出结束,他抱着吉他匆匆下台,给她一个浑身是汗的拥抱。林之行不想扫兴,可也不由躲一躲。
她的世界是清凉无汗的。
两人手拉手离开前,林之行瞥到,有位狂热观众直接拉住贝斯手的衣领,截停他,拖住他,和他在黑暗角落接吻。林之行猜他们一分钟前还是陌生人。
竟然连贝斯手都有骨肉皮的哦。
她刻薄地想。
从此她再没去看过演出。那个世界太混乱太无序了,她不是不相信他,是从根本上不太相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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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焦糖苹果可丽饼(3)
对林之行的内心,马修并没有察觉,他依然沉浸于新鲜热闹的生活之中,不知疲倦,兴致勃勃。
“明天早餐你想吃什么?”每晚睡前,他习惯于关灯前这样问。
林之行心中一软,说不出刻薄的话。
平心而论,他算是体贴的男人吧。她在家,他必定负责早起做早餐。晚上累了,他不介意帮她吹头发。两人出门吃饭,从来不需要她付钱。什么和外国男人谈恋爱需要AA制这种事,在他们之间从未发生过。
更重要的是,他从无怨言,不觉得自己付出了什么。
林之行似乎挑不出毛病,可很多时候仍是心累——她好不容易周末空闲,他要外出排练,不能缺席。她生日,他要去外地演出,不能推掉,因为都是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
她都理解。她还记得,他们这小破乐队第一次有机会参加大型音乐节,接到通知那一刻他狂喜到抱起她原地转圈。那事后,她也是真的为他开心。
林之行不想做扫兴的女朋友。可怨气就这样一日日交叠,直到终于爆发。
“你也好歹是工程师学院毕业的,为什么就不可以找个班上上?”林之行讨厌自己这副像妈的语气,可见他百无聊赖,忍不住责怪。
“我正是因为不想过那种日子才来这里的。”他永远不急不躁。
“可是人总不能这样一辈子啊!” 她非常不喜欢这个变得暴烈的自己。可时光轰隆隆轧过两人,林之行已经开始不耐烦。
他依然不急不慢:“我认为,人可以遵从自己的心愿过一辈子。”
林之行平时爱他情绪稳定,可这时又恨他不肯大吵一场。
毕竟吵架不是独角戏。
那是她第一次提分手。他苦求挽回,两人冷战一周,之后和好。大概两个月里,两人再无龃龉,更加蜜里调油。
直到下一次。再下一次。
狼来了的故事讲太多次,变为路径依赖,甚至变为一种情趣。可感情难以无中生有,只会被磋磨得越来越薄,如同珍珠的光泽层,其实是会被磨掉的。
一次次情绪爆发,总有一次成为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事后几年,林之行不时会想:也许那不过是他生命中某个阶段,就像发水痘,发过就免疫了。他总会安顿下来,成为一个肯踏实生活的人。
可那时她无法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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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本可以幸福的。”林之行想,在分手六年后重逢这一天。
就像味道永远不变的焦糖苹果可丽饼。古早的,不变的,有点老套,却让人安心。
哪怕这家餐厅厚厚的菜单上有诸多口味,榛子巧克力酱,或三文鱼牛油果,林之行心中的最佳口味仍是那种带着焦香的传统味,苹果酒的最佳搭配。
他从厨房端出这样一份久违的可丽饼,服务员悄悄探头出来,看老板特地出来服务的是哪位客人。
林之行位子对面墙上挂有一面镜子,映出他宽厚的背,恰好遮住镜中她半张脸。余下那半张脸上,口红褪了点色,印在咖啡杯上,半个椭圆的印子,仿佛刚被吮吸过似的。她忙伸手抹一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