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附近的高端会员制超市位于市中心,二层跟三层都有不同的用品分区, 她光是走这么一会就有些疲惫。
附近是高端住宅区,超市内最新研发的ai机器人提着蔬菜来回游走,在人群中间显得秩序井然又很出奇。
“我来看看杯子。”盛初指了指旁边的杯架。
沈旻收到庄问雁的消息, 在第一秒倏然伸出手扣住盛初的手腕。
他力道钳得很重,抓得盛初有些痛。
“怎么了?”盛初被他忽然的反应愣住。
“来不及看了,奶奶回来了。”
沈旻看向盛初,骤然松开手,扫见她手腕的红痕捻在瓷白皮肤上,像染了朵花蕊。
“现在?不是说月底吗?”盛初搓了搓有些痛的手腕,有些跟不上节奏。
安排回国的飞机是沈臻一手操办,并没有通知他。
沈旻现在才忽然想起来昨晚盛初喝醉时,老太太的视频背景,明显不在医院。
“你先去医院,说我去开会了,我把东西放回家。”
“奶奶今晚要回别墅住吗?”盛初匆匆跟他的脚步追问。
沈旻低头回着消息,一边推车去结账:“不清楚。”
盛初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着,问:“我要不要回去换件衣服?”
沈旻扫了一眼她的穿着,又把目光往上看向她的眼睛说:“不用,怎么舒服怎么来。”
盛初就点点头不打算换了,这还是她早上刚换的。
盛初见沈旻转头就要回去,又忙的伸出手,手指抓住他西装外套的衣角,有些用力,抓得衣服稍微褶皱。
“那我要买什么东西过去吗?苹果?”
沈旻见盛初紧张到不能自己的样子,改变想法,看向手腕上的手表说:“我跟你一起去。”
“别,你回去吧,把这些都放好,我自己去就好。”盛初松开手。
她只是不太擅长一个人面对太多长辈。
盛初是打车去的医院,医院跟别墅不在一个方向,沈旻注意到盛初眼底茫然的神情,分开后给她发了条消息。
【我很快回去,你平常发短信跟老太太聊什么就聊什么,真暴露了我来解决。】
一同回来的还有沈家的其他人,盛初都不相熟,坐在车上时还在想到了连叫对方什么都不清楚怎么办。
到了目的地,看着沈旻给她发的医院房号,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楼了。
VIP病房内,很意外,只有老太太独正坐在病床上看书。
盛初进去时,老太太头也没抬,声腔冷淡地说:“来了。”
等一抬头看到是盛初,眼睛又亮起来,伸着枯槁瘦弱的手招呼着盛初。
“小初?来,我还以为是小旻呢,过来坐这儿,怎么一年不见又好看了?我就说你瘦了,比镜头里还要瘦。”
盛初坐在旁边凳子上,放下手里的向日葵,摸了摸脸笑着:“真没有,都没有掉秤,奶奶你身体怎么样?医生怎么说?”
“好着呢,要观察一段时间,你怎么自己过来了?”
“……他还有些事情,而且助理有个很重要的文件要签字,他回公司一趟,应该要晚一些过来。”
老太太眉头一皱:“不知道的以为他多日理万机。你吃过饭了吗?”
盛初点点头说:“吃过了,您呢?您回国怎么没跟我说,我还想给您接机呢。”
“临时的,沈臻有工作忙,就提前办理出院了,确实很忽然。”老太太捂着盛初微凉的手指徐徐说。
刚下飞机,老太太就被沈臻安排来医院做全身检查,连喘口气的机会都不给她。
盛初点了点头,又笑着说:“那您可要好好养病,我还等您跟我一起玩呢。”
老太太眉开眼笑压不住嘴角:“我这一把老骨头跟你玩什么?”
“打游戏,不过现在不行,医生说现在还不许玩手机。”盛初故作严肃说。
老太太摸了摸盛初的手,见她并没有戴戒指,身上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眉头皱了皱问:“沈旻也没给你带过礼物?他天天飞来飞去的连个礼物都不给你买?”
盛初快口解释说:“有的,很多,我不太爱戴。”
“你可别骗我。”
老太太侧过身从旁边拿出一个墨绿色的盒子来,打开,里面是一个透绿色的镯子,颜色很正,边缘隐隐泛着一层冷冽的莹光。
“这个送给你,当时你俩订婚就想给你的,想着结婚的时候也不迟,谁知道……现在也不算晚。”老太太语气中满是遗憾跟无奈。
盛初一看就知道这镯子tຊ价格不菲,受宠若惊说:“奶奶,我不用,我真不怎么戴首饰的。”
她对身上累赘的装饰品需求极低,太过昂贵的丢不起,便宜的她倒还会戴着玩玩。
“这是奶奶送你的,必须收着,你们结婚我都没有送过什么,拿着吧。”
老太太手指握着她削瘦白皙的手腕,手指纤长葱白,骨节之间的线条感跟镯子的颜色很配,显得肤色都轻盈透亮了许多。
盛初陪着老太太两个多小时,她还说着话,老太太精力不支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侧过头,轻手轻脚起身,出来时并没有看到庄问雁,而是看到了沈旻的父亲沈臻。
他跟同老太太一齐回国,也同样陪伴在国内的妻子度几天假期。
盛初见到长辈更是拘谨,礼貌叫了声:“爸……”
她话音刚落,身侧涌来一些清淡的烟草味,有些熟悉。
盛初微微侧目,看到沈旻站在她身侧的位置。
她往后退开几步,后肩几乎贴着沈旻的肩膀,瞬息静止不动了,又因身高的差距,半个胳膊都挨在他怀中,她没吭声,看上去温和文静。
沈旻身上还穿着件长风衣,腰间的腰带自然下垂,显得姿态多了几分挑达:“爸。”
沈旻走近时单手顺势搭在她肩膀处,像是自然揽入怀,可他这样的姿态并没有让盛初放松,反倒整个人都僵硬在了原地。
沈旻微微侧眼,目光落在她耳朵上的黑痣上,不留痕迹松开放下手。
“嗯…你俩吃饭了吗?”沈臻刚跟医院主治医生谈完,折腾一整天晚餐都还没吃。
盛初忽然发现,不管是在下属或旁人面前如何,沈旻在家里人面前都有绝对的斯文跟礼貌,这种教养宛如刻在骨子里,是从小精英教育培养出来的好教养。
“还没,我们两个出去吃。”
沈臻嗓音低沉,语调略带疲惫:“一起吧,正好我也没有,我让助理订餐厅。”
沈旻跟沈臻面对面站着,余光清晰看出盛初垂落在身侧的拇指搓了搓食指指腹,他稍稍移开眼,黑密的眼睫在光线下闪过。
“爸,我订过了,两人餐,您自己吃吧。”
沈臻这才听出来,要去吃烛光晚餐。
抬眼看了他一眼,辨别面前这位确实是他那个向来倨傲不近人情的儿子。
有了老婆之后才有了一点他的基因。
“你直说不得了,行了去吧,我去找你妈去。”沈臻看着并不活络,骨子里却是个温驯体贴的长辈。
跟沈旻从医院出来,迎着秋末刺眼的光线,盛初眯了眯眼睛,问:“晚上我来守夜吗?”
“守什么夜。”
沈旻漫不经心地看了眼医院住院部窗口,嗓音微微沙哑说:“就来医院检查一下,晚上回老宅住,爸说这两天我们回去住,陪陪她。”
沈旻又看向盛初,视线等着她的回答,像是在询问她的意见。
仿佛如果她不想去就可以不去的样子。
盛初点了点头说:“好。”
真要去吃饭?
盛初忙的跟上他的脚步,脚上还穿着那天在奢品店沈旻拿来的平底鞋。
鞋底的皮质踩着很舒服,盛初搜了才知道同样是那家品牌的新款,看着平平无奇,价格却令人心惊。
“我请你吧,你想吃什么?”
沈旻看她两眼就知道她是为什么。
并没有口头拒绝她的提议。
就隔了一条街就是商圈,盛初跟着沈旻往大厦走,过了红绿灯,走到那条萧条的梧桐大道上,沈旻忽然伸手拉了盛初一把。
盛初还没反应过来,人就被他轻而易举扯到里面了。
手劲儿真大。盛初被他的身影挡住,右手边是城市绿化,瞬息被裹挟在他的身影之下,遮挡住难得暴晒的太阳。
那家西餐厅地处CBD楼群最高位置,从窗外便能看到远处地标性建筑物。
透过落日熔金,夕阳洒在巨大屏幕上,西餐厅正静静拉着小提琴。
他点了几样菜样清淡的法餐,两杯柚子汁。
盛初注意了一下他的喜好,避免老太太察觉什么,一边低着头继续吃面前的草莓蒙布朗,口味很浓,奶油里不知道加了什么,并不轻盈绵和,有些像干噎酸奶。
盛初吃得有些费劲,一口一口慢吞吞咽着。
沈旻抬了下眼,目光落在正在跟蒙布朗交战的盛初脸上,餐厅的手工玻璃吊灯类似烛光,显得女人的肤色柔和白皙,嘴角被沾了一些巧克力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