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却硬是拽着我这棵随时能歪的幼苗,旁的人伸出橄榄枝他一概装傻、装眼瞎,是个地道的蠢奴。
我毫不犹豫闯了进去,恭恭敬敬同薛道然行了个宫礼,张口便道:「何谦是我杀的。」
「你在说什么混帐话,这种事也是你能认的吗?」那是裴云川第一次朝我发了怒,他紧紧抓着我的领子,声音也蓦地拔了高。
我装作未曾听见,只是径自跪在薛道然身前:「薛秉笔要裴云川杀我,定然是猜到了我的身份。
「我知我曾经做过皇上的女儿,皇上视我为宫廷丑闻,宁可让我横死都不让我活下去,当年之事未曾传开,知道的宫人也已经赐死。
「薛秉笔可别忘了我母族的势力尚在,近些年我未曾同他们断过联系,若我死,这宫里即刻便会有人报信,薛秉笔连带着尚司局那位女使的命,都没办法留住。」
谁都知道,凤元宫的女使霖烟是薛道然的对食,亦是他薛公公的七寸。
我抓得一手的好筹码。
而薛道然最初对裴云川说的那些话本就是试探,毕竟曾经也读过些书,知道些好歹。
哪怕裴云川这人一身奴才气,胆小还怕事,分明不堪大用、没什么大作为,但薛道然就是知道,裴云川是同自己一样的人。
那日直到薛道然离开,裴云川一时没缓过神来,整个人顺势瘫软在地,直愣愣看着我,良久才问:
「阿柔,你是皇上的女儿,皇上怎么可能会不认自己家孩子呢?那可是他的亲生骨血,要是我有个孩子……」
他说了一半却说不下去了,抿了抿嘴,蓦地止了声。
他是个阉人,不会有自己的孩子的。
我只是走近他,蹲下身,轻轻环住了他:「是呀,他连你都还比不上,只有你知道疼我。」
裴云川这会才似回过魂来,后知后觉地难过,他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已经到了这地步,如何都没办法再瞒下去了。
我也不欲再瞒着裴云川,便一五一十地说了。
「裴云川,我不是皇帝亲生的,是我母亲同旁人苟合的野种。
「后来事情暴露,皇帝容不下我们,他决不会让世人知道,自己的嫔妃同人有染,生下的野种在宫里体体面面地当了数年的公主,这本就是在打皇家的脸面,在打他的脸面。
「而我母族也的确是世家大族,我如今的舅舅亦被皇帝外放了梁州做刺史,当年的事情,皇帝只敢伪装成我同我母亲相继病故。
「宋家并不知晓我还活着,我方才的话只是为了去唬住薛道然。从一开始就只有你要我,我骗了你,我其实没办法当回公主,甚至没办法让你过得好一点。」
我声音很低,似乎是良心发现,到底对裴云川心怀那么几分亏欠。
裴云川知道这样的真相后自是又惊又怒,他费尽心思养了我那么多年,小心翼翼当宝贝似地呵护着,从来不让我受一丝苦头。
就想着有朝一日我飞上枝头,他也能成为那升天的鸡犬,跟着我后面作威作福过上几年好日子。
然而他捡的哪是什么凤凰,不过是一只杂毛小雀。
他嘴一撇,巴巴儿便委屈得落了泪,转头便将我给一把推了出去。
我其实心里也没底,毕竟裴云川是个小人物,趋利避害,也没什么大志向,若非有旁的算计,决然不可能让他掏心掏肺地对另一个人好。
现在我对裴云川已经没用处了,他指不定会不管我。
我在门外傻站着,踌躇半晌,心中百转千回的,到底下了决断,若他不要我了,我也自有办法威胁他。
于是啊,我傻愣愣跟外边儿站了数个时辰,直站到日落月升,还听得里面不时传来几声呜咽,心竟然也跟着纠疼起来。
我正想敲门求裴云川别哭了,若为我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哭花了眼睛,并不是很划算。
可裴云川却也在这时蓦地开了门,红着眼睛朝我看了去,蓦然又是一声吼:「你是不是傻?我把你推出去你就只知道在外面站着吹冷风?不知道敲门么?给我滚进来!」
他在气头上,直至我进来,他还抽噎着添了炭,伸手触了触我冰得发凉的手,不忘将我的手塞进自己衣袖里捂着。
「阿柔,养你养了那么些年,我是真心疼你,只是往后啊,莫要再瞒我了。
「你杀何谦瞒着我,自己的身份你也从不同我泄露一个字,你若一直这样,让我往后怎么护着你啊。」裴云川低着头自顾自地喃喃出声。
就是这么个奴才,将我当珍宝般护了那么多年,此刻哪怕知道我早已经没了旁的价值,哭也不是因为旁的,只是觉得我骗了他而委屈的。
第7章
随着婚期将近,裴云川也知道他如何闹也没用,便也安分了些许,在那掰着指头数日子。
自那日同温旻打上一场后,他也不再闹事,就成日里在我身边待着。
裴云川是府里唯一一个可以进我书房的人,不仅仅是因为裴云川不大识字,还因为我从来都信他。
我在书房看着文书,而裴云川在一侧无事便拿着我桌上的书信装模作样地看。
待我手上的文书批完,蓦然想起以前自己闲来读书时,也会教他写写字,便随兴问他:「云川,你现在还认得多少字?」
他显然未曾料到我会问他这个,愣了愣,良久才笑道:「虽说旁的不一定识得,但阿柔你的名字我还是会的。」
裴公公在宫里当了半辈子差,大字未必识上几个,旧年在宫里听着我给他读的文章早就被他喂到了狗肚子里。
这会却露出那副颇为得意的小人表情,翘起他的尾巴,近乎炫耀般地随手拿起笔,抽了张宣纸。
他不是读书人,也几乎没握过笔,因而握笔的手势颇为笨拙,歪歪扭扭地写了我的名字,字写得并不好看,但却也未曾写错一画。
我的名字还是我幼时教他写的,近二十年过去,他旁的字不认得,却依旧记得我的名字。
待我要他写自己的,他偏生第一个字便顿在了那儿。
我索性便抓着裴云川的手写了他的名字。
我这字儿是自幼练的,我幼时还是公主时便开始认字读书,本就慧于常人,看过什么向来过目不忘。
后来被裴云川养着,他在爬上何谦的床后,日子好过了些,虽没办法给我请老师,却从未忘了托出宫采买的宫人给我买书墨纸笔。
换句话说,如今的我是裴云川一手造就的。
我的字写得甚好,铁钩银画,笔笔可见其风骨,显得裴云川方才写的几个字可笑得过分。
他脸皮厚,自不觉得有什么,而身后握着他笔的我却倏忽间将头搁在他的肩上,极为自然地搂着他的腰说:「日后你我成了婚,我闲时便教你写字如何?」
我不知从哪学来的,将这世间男子满嘴昏话的本事学了个十成十,如今从不顾惜脸面地同裴云川这么个阉人调情。
他却也没像往常般将我给推开,蓦然问:「还有几日?」
「下月月初。」我说。
裴云川也知道说旁的没用,神色飘忽间只定定瞧着窗外一只斜斜伸向屋内的红梅,映着远处青灰色的天,凭空生出一股子怅然来。
别人当他是只狗、一个玩意儿,可我傻,我不这么想。
要是我对他坏点,待他厌恶多于喜欢,那该多好。
至少,不会在这恼人的情障上栽跟头吃亏。
那天裴云川自个儿出了府去,无人敢拦着他。
裴云川在宫里半辈子,幼时没卖进宫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后来旧朝陨落他又被辗转卖来了梁州,一路上吃了不少苦,也罔顾去欣赏这宫外景色。
我说这梁州繁华,灯很好看,景色也甚美,还有一座摘星楼,登顶便似能将星摘了去。
我说有空会带他来看。
然而我总是很忙,我待自己向来严苛,如今封了侯还有许多做不完的事儿。
裴云川倒也不是想不开,他只是单纯给自己撒气,于是自顾自地出走,就想等着下月初我说的婚期到了他再回去。
这本就是个蠢办法,走至一半他就迷了路。
裴云川没见过那么多的人,也没瞧过如此多的新鲜玩意,灯是好看,路边小贩捏的泥人也很好,糖铺子里卖的糖甚是粘牙,没有宫里的好吃,却格外的甜,甜得似发了苦。
他早就不用穿内侍服了,穿着一身我给他挑的锦袍,青簪束发,又因身子骨瘦,宽袍广袖,偏生穿出了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文士风骨来。
时而有面色羞红的姑娘同他搭讪,他也摇了摇头,一概懒得搭理。
若是十几年前,他兴许还会觉得热闹新奇,如今他只感到陌生与恐慌。
井底的蛙是不能跳上岸的,眼见外界鲜花着锦,便再不想缩回去了。
裴云川的岸不是所谓的自由,他旧日依附皇权而活,时间长了也早已经畏惧了自由,如今他成了脱离于皇权的孤魂野鬼,失去了独自生存的能力,他的岸便成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