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长宜缓了缓神,刚刚转太多圈了,有点头晕。
“散开!散开!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了?”
忽然,一道耳熟又陌生的男声响起。
耳熟的是他的声音,陌生的是说话内容——毕竟以前都是乱码。
何长宜抬眼看去,惊喜地发现是金毛小警察。
“警察同志,我差点被抢劫,您一定要替我做主,为民除害啊!”
安德烈脚步一顿,认出了面前这个披头散发的疯女人是之前见过的钟国姑娘。
有些稀奇的是,她居然会说峨语了,虽然发音和语法都一堆毛病,但至少能让人明白她在说什么。
安德烈连蒙带猜,不确定地问:
“女士……您的意思是,您又被抢劫了?”
何长宜理直气壮地指着地上的几个人形物体说:
“对,就是他们!您知道的,我是钟国人,为了两国的友好而来,甚至还想通过我的一己之力,让峨罗斯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但他们,居然在我刚下火车的时候,就来抢我的行李!她,对,就是地上那个女人,她还冒充孕妇,利用我的善良!警察同志,为了两国的友谊,您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能给他们二次作案的机会!”
安德烈瞳孔巨震。
太长的一段话,充满了语法错误和用词不当,简直是在考验他的病句改正能力。
而他听懂的那一部分内容……
说实话,他宁愿这位钟国女士还是像之前一样不会说峨语。
毕竟不是每个钟国倒爷都能厚颜无耻到把倒买倒卖说成“让峨罗斯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好的,女士,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会逮捕这些犯罪嫌疑人,不过需要您去警察局做一个笔录。”
“不过——”
安德烈话音一转:“这些人都是被您打倒的吗?”
何长宜温柔地撩了撩头发,娇羞地说:
“您说笑了,我只是运气好,他们自己撞到了我的行李上。”
旁边围观全程的路人集体石化。
这还是刚才那位抡包如挥舞战锤的女武神吗?
还运气好,那个假孕妇都逃到了两米外,你硬是一路旋转追了上去,直到行李精准击中对方。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钟国功夫吗?
除了让人变得力大无穷,还会让脸部皮肤变得比长城的城墙都厚实?
安德烈查看了一下地上几人的伤势,最严重的断了几根肋骨,最轻的也是骨裂。
他心情复杂地看向何长宜,对方纯洁地冲他眨了眨眼睛。
——这哪是什么林间小鹿,分明是一只麻烦精。
安德烈通过对讲机叫来几位同事,将犯罪嫌疑人押上警车。
不过警车的目的地不是警局,而是最近的医院
毕竟大峨警察再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犯人死在警局里,特别当犯人不是他们打伤的时候。
安德烈本人亲自带何长宜回警察局做笔录。
基于绅士礼节,他主动上前伸手接过何长宜的行李。
然后,就在提起行李的瞬间,安德烈差点失手砸到自己的脚。
何长宜无辜地问:“很沉吗?要不我来吧。”
安德烈沉默了一瞬。
从侧面看,小警察的金发在阳光下反射出灿烂的光芒,雕塑般的侧脸,蓝色的眼睛嵌在眼眶中,像一汪蓝色潟湖。
“不,我可以的,请跟着我走。”
他艰难地拖着行李在前方带路,何长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转过脸努力憋笑。
果然不管古今中外,男人不能说不行。
她有正当理由怀疑,小警察在沉默的时候,是有认真思考过提不动的问题。
但他毕竟是个善良的漂亮宝贝,做不出让女士提重物的事。
何长宜坏心眼地想,早知道她就多托运几包行李,不为别的,主要想看看小警察扛不动还要强撑的脆弱模样。
——脆弱的金发美人,听起来似乎更美味了呢。
在警察局做完笔录后,安德烈将何长宜送上了出租车。
临别前,他挺拔地站在车外,严肃地说:“请小心,莫斯克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城市。”
何长宜趴在车窗处,冲他甜蜜一笑。
“如果有危险就能见到您的话,我情愿天天遇到危险。”
小警察的脸上立竿见影就浮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何长宜更高兴了,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歪了歪头。
安德烈忍不住苦恼地想,她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难道在钟国,朋友之间就是这样表达想要再次见到对方吗?
她真的需要深入学习一下峨语了,至少不能再对着别人说这种容易让人误解的话。
出租车司机津津有味地围观,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根,鼓动道:
“姑娘,再说点什么。”
何长宜却没再开口,只是意犹未尽地朝安德烈挥手告别。
“不急,还有很长时间呢。”
安德烈动作利落地后退一步,抬手示意司机开车。
出租车驶离,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后视镜中。
出租车驶进莫斯克大学,停在了批货楼下。
何长宜熟门熟路地拖着行李找到谢家叔侄的住处,哐哐几下拍门,开门的人却是谢世荣。
“谢迅呢?”
谢世荣不急着回答,先上下打量了一遍何长宜,见她衣着鲜亮,兜里鼓鼓囊囊,便悄悄撇了撇嘴。
“他不在。你要是来送货的话,给我也是一样的。”
何长宜怀疑道:
“你能替他做主吗?”
谢世荣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浑身的毛都炸起来。
“谁说我不能做主!谢迅都是跟着我才来峨罗斯的,他懂什么,要不是我带着他,他连峨罗斯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何长宜敷衍地安抚一句:
“行行行,我知道了。赶紧验货,天快黑了,我还赶着回去呢。”
谢世荣一边拆行李,一边打听:
“你住哪儿?斯旺已经关门了,难不成你住贝加尔?”
何长宜找了张干净椅子坐下,懒洋洋地扔下一句:
“和你不熟,没有告知的义务。”
谢世荣气闷,索性不再问,加快了手上动作。
不一会儿,全部货物验完,谢世荣却不快地抖搂着手上崭新的衣服,斜眼看何长宜。
“你在哪儿买的皮夹克?”
“西单。”
他又问:“多少钱买的?”
“六十。”
谢世荣像是拿住了何长宜的错处,跳着脚地喊:
“六十块买件皮夹克?怎么不去抢?!你会不会买东西?!”
何长宜不客气地反驳:
“我挑遍了全西单,才选到性价比最高的皮夹克。作为猪皮夹克来说,六十块一点都不贵。要不是因为我进货多,还拿不到这个价格呢。”
这话不假,上次何长宜在同一家档口进货时,每件皮夹克卖七十块。
她和老板磨了很久,才把批发价从七十压到了六十,老板最后差点要举白旗投降。
谢世荣却嗤之以鼻。
“反正都是要卖给老毛子,你管它质量好不好,便宜不就行了,反正他们也分不出好坏,你花三十块进的皮夹克和花六十块进的皮夹克,最后不一样要卖六千卢布?”
“能赚钱不赚,你是不是……”
在何长宜的死亡瞪视中,谢世荣识时务地把后半句“脑子有问题”咽了回去。
“总之,这衣服不行,我不满意。到底是新手,太不会做生意,喏,我给你看看我进的货。”
谢世荣从一旁的货架上扯下一件皮夹克和一件羽绒服,骄傲地递给何长宜。
衣服一到手,何长宜就敏锐地发现不对。
如今她卖多了衣服,手指一捻就能分出面料好坏,看两眼走线就知道工艺水平。
而谢世荣拿过来的皮夹克和羽绒服,明显是次货。
何长宜捏一捏皮夹克,手指上就蹭上黑色,搓都搓不掉,显见是劣质一次性染料。
而羽绒服就更不用说,用手轻轻一拍,就冒出一股灰尘,还钻出来几根毛。
何长宜捻起来一看,是鸡毛。
她懒得再看,反手把衣服扔回给谢世荣。
“这就是你进的‘好货’?”
何长宜在“好货”上加重了音,谢世荣毫无所觉,得意洋洋地炫耀:
“就这衣服,一件卖六千卢布,我就能挣老毛子五千九!你买的那衣服,我看连五千都挣不了吧!”
何长宜问他:“你卖这种劣质产品,就不怕被人找上门?”
谢世荣无所顾忌:“我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谁能找着我?再说了,要怪就怪老毛子自己不长眼,捧着钱买垃圾,这还能怪得了谁?”
他还语重心长地劝何长宜:
“这地儿和国内不一样,你别把国内的坏毛病带过来,大家都这么干,你总不能和大伙儿对着干吧?也就是咱们熟,要不然一般人我还不告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