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玩命争宠,我卷铺盖连夜逃跑_忘川秋水【完结+番外】(441)

  “他眼下既敢大张旗鼓,便证明心中已有决一死战的把握,且一定笃定我等不是他对手,否则也不至于蛰伏隐藏这么久才总算露头。”

  “那……”白釉心里一沉,只觉这事儿一个弄不好,怕是真要吃一个大亏。

  但看宋冥却好似并不担心此事,

  “你且传信给萧家那边,也顺带让人知会一下皇室那边。”

  “他楚熹年毕竟是夜王养子,不论皇室和萧家如何内斗,但只要得知他存在,必定先放下双方恩怨,先联合起来将他拿下。”

  人的名树的影,从前在京那楚熹年看似名声不显,可很多事根本禁不起细查,那人论心机城府、谋算武功,皆是当世少有。

  那般英杰若于己方阵营将是一大利器,可若是为敌也势必会叫人头疼。

  白釉虚心将此事记下,而后又匆匆汇报了几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就这么一转身,迅速消失于巷外清早的人潮中。

  宋冥留在原地沉思了片刻,他身旁那个下人见他神色清寂也没敢言语。

  而宋冥心中似有什么在涌动。

  女尊,女权,女妻为上,

  夫为贱,男为悲,这般世道男子皆尘埃。

  他一瞬想起,他生父本是一名仆从,负责为凌亲王看管城外的山庄别苑。

  本来日子过得尚可,但那一年颜姝被发配别苑,他父是别苑管家,起初日子过得也还算清净,

  可有那么一天,一位平民妻主招摇过市,就那般将他生父当街斩杀,事后因凌亲王身份贵重,这有道是打狗也得看主人,所以那平民妻主挨了个责罚。

  但也不过是充军罢了,成了一名军中娘子,据传那人从军之后,依旧是飞扬跋扈,在军营之中挑挑拣拣,霸占着金银珠宝山珍海味,那日子过得甚至比起京城还要好,

  毕竟在京城,哪怕是妻主,但也不稀奇,可军中不同,那人反而因此得了不少的优待。

  “这人世肮脏如此,女尊当废!若必有一方为刍狗,为何偏得是我等夫侍,而非那些妻主娘子在此受罪?”

  他眼底涌出了一抹凉薄,但也不过片刻功夫,那份对这人世的憎恶,又或发自内心油然而生的不公不忿,好似全都消散得干干净净。

  但没人注意,远方一只乌鸦落于树梢,一处屋脊之上有人黑衣墨发,但那神色阴鸷冷冷地看向宋冥这边。

  “原来是你。”

  江斯蘅眯了一下眼,

  寻了多日的“亥夫人”终于浮出了水面,

  又有谁能成想,那暗地里搞出一堆事情的亥夫人竟然是个男的,竟然是一位夫侍?

  他们这些人在此之前都以为那是一位妻主娘子,也就妻主不同,妻主太有高见,曾言语过此人真身未必真是妻主娘子。

  而那柳大人的预言也算应验,

  李颜姝虽不是亥夫人,但也确实与这“亥夫人”有关。

  “啧,”

  “还真是意想不到。”

  说完便噌地一下,江斯蘅离开此地。

  白釉那边他让人继续盯着,过了大概一个多时辰,便有人截获了一封飞鸽传书。

  江斯蘅一看之后顿时又冷笑起来,

  “如意算盘敲得惊,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命!”

  那宋冥竟然想对付楚熹年?

  做梦!

  他江斯蘅跟楚熹年不对付,但那楚熹年为夜王养子,不但是他大哥的挚交好友,更是妻主的义兄。

  孰轻孰重,远近亲疏,他江斯蘅分得清。

  等把这封飞鸽传书毁去后,江斯蘅又想了想,然后亲自提笔,分别给他二哥和楚熹年那别写了一封信,并让人快马加鞭地尽快送到其手上。

  一转眼已是晌午,

  此时落水之外,也有一支队伍途经山道徐徐入城。

  青铜战车一如既往,黑衣护卫随行其侧。

  赶车之人是白桉,而这坐在青铜战车里面的,正是那位言妻主。

  言卿来了。

  第600章 好嘛,我错啦

  言卿这趟过来并非突袭,早在出发之前就已先一步飞鸽传书让人通知了江斯蘅。

  因此距离落水还有十里地,离老远就看见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扬起了尘烟。

  那马背上的人是言卿所熟悉的模样,黑衣墨发、目似霞飞,俊美的长相过于妖异,但飞扬的神采也驱散了眸中所有阴霾。

  “妻主!!”

  他策马奔腾时忽然大喊出声,那满身的高兴劲儿简直挡也挡不住,

  午后的艳阳灿如金粉,那些耀眼的光芒加于一身,他好似从那光辉中赶来,整个人都在闪闪地发着亮。

  言卿见此也随之一笑,几乎在见到他的第一时间,她神色就立即软和下来。

  旋即长腿一蹬,借力腾空,她整个人从马车中飞出。

  从前曾跟着老三江雲庭练过一阵子轻功,她此刻就好似一只鸟,翩若惊鸿,就那么飞向了江斯蘅。

  而江斯蘅的眼神也再度一亮,单手一拍马背,他也立即飞身而起。

  迎着风,赶向她,然后两人在空中相遇,他一把将她接了个满怀。

  等两人旋转着落于地面,他两只手握着她的腰,欢欢喜喜地看她一眼又一眼,就仿佛看不够似的。

  “您真的来了!!”

  那过于惊喜的语气令言卿失笑,“那不然呢?难道我还能诓你不成?”

  “不不不,不是不是,”他直把头摇晃得像个拨浪鼓,然后又猛地一把将她抱住了。

  言卿也没抗拒,就这么靠在他身上,把脸贴在他怀中,但她也安心地闭上了双眼,并不着痕迹地,悄悄地,深深吸了一口他身上的信香。

  或许是这阵子他们兄弟各自有事儿,就连平日惯会见缝插针的小五江隽意都已忙得焦头烂额,

  言卿还从未经历过这种事,以往不论任何情况,他们这些人总会留下几个在她身边随时陪伴,但她这阵子莫名其妙地处于空窗期。

  说真的,她还真有点寂寞,也真的是想他们了,

  不过他们能上进,能那般认真地卷事业,比起想念她心中更多的是欣慰。

  但不论如何如今重逢,或许是他高兴得太明显,言卿自己的心情也受他影响飞扬起来。

  “走,咱们先进城!”

  江斯蘅一把牵住她的手,然后微微一用力,就带着言卿飞身骑上之前那匹枣红色的骏马。

  言卿坐在他前面,他把言卿护在了怀中,当长腿一夹马腹,马蹄声立即哒哒哒地奔跑起来。

  就这么两人同乘一骑,白桉等人被远远地落在了马后。

  等进城之后江斯蘅很有目的性地带着言卿直奔一个不起眼的平房小院。

  言卿来这边之前原以为江斯蘅是住在客栈中,又或者是某一个宅邸之中,可谁知这窄巷深深,所住之地竟是出乎意料地平凡普通。

  而这地方也一瞬间令她想起当初嵊唐县,江斯蘅似乎也曾在山下置办过一个住处,那地方跟这儿类似,也是乍一看不起眼,普普通通十分寻常,没半点金银豪奢,也没半点富足浮夸。

  等翻身下马时,江斯蘅又一脸欢喜地瞅了她一眼又一眼,“被褥都是新买的!可软乎了!”

  也不知他在想啥,反正那双凤眼水汪汪的,脸颊上也好似挂上了一抹红。

  言卿忍俊不禁,“我发现你这人还真是好养活。”

  “嗯??”他一脸迷茫。

  而言卿则是重新看了看眼前那个平房小院。

  朴素的砖瓦,院子也不大,但走入其中便可发现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且整理得井井有条。

  他平时总是穿一袭破旧衣裳,人是重情的,也因重情而念旧,吃喝方面也好糊弄,反正饿不死就行,生活上也没那么多精细的讲究。

  这人物欲确实不重,说白了就是粗茶淡饭他能吃,大鱼大肉他也是吃,不挑地方不挑环境,

  从这方面来看,他恐怕比起老三还要更粗枝大叶。

  …

  人说小别胜新婚,可真不是作假。

  反正江斯蘅是挺爽的!

  以前得绞尽脑汁地琢磨如何跟家里那些人抢妻主,但如今另外几个煞风景的没在身旁,四舍五入等于妻主独属他一人。

  言卿是中午到了,午后俩人吃了一顿饭,白桉那些人被安置在附近,但等膳后房门一关,

  他先是磨磨蹭蹭地靠过来,然后喜不自胜地咧开嘴儿,又小动作不断地勾勾言卿的手指、扯扯言卿的袖子等等,

  总之最后就吻在一起了,然后吻着吻着两人就从门旁移步至床榻,当床帘洒落而下,接着那古香古色的架子床就晃悠起来。

  就这么胡闹了一下午,他玩命地交公粮,直至天擦黑时言卿才忍无可忍地拍拍他肩膀,

  可他压在言卿身上不起来,跟个癞皮狗似的,气得言卿直接一拳捶在他的肩膀上。

  “好嘛,我错啦~~~”他嘴巴一瘪,又依依不舍地重重亲了言卿几口,这才不甘不愿地从她身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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