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无
第79章 手表 引狼入室
盛凝推开他, 此时手机里的各家新闻app都蹦出台风预警,就像预计好给她递台阶似的。
或许是冷气太凉,或许是晕车, 或许是刚刚的亲吻太过, 让盛凝有了一种醉酒感,整个人飘忽忽的,跨步迈出库里南的同时,也踏上隐形台阶。
“一会儿要下大雨,回不去的。”
她住的地方是老城区, 又地势低洼,防汛没有市中心做得好,一到大暴雨总是淹,好多车只能停在半路上等水褪去再用拖车拖走。
她绝对不是心疼程煦,只是心疼库里南。
老小区入住率很高,现在串串房这么多盛凝还是喜欢住人多的地方,她一个人也安全一点。
一进电梯程煦就猴急地凑过来, 盛凝一把将他推到旁边,“来人怎么办?”
“我又不怕被看。”
他眯起眼睛审视她,“还是你有新欢了?你怕被捉奸。”
“切。”盛凝冷哼一声,“不是所有人都像宋覃宋琰一样有时间游戏人生, 我们这些人的生命全都浪费在挣延续自己生命的钱的路上了。”
操劳一辈子挣的钱也只够自己操劳地活一辈子, 想想就心酸。
“你对宋覃意见很大?”
“没有。”盛凝反驳程煦, 他俩都心知肚明, 盛凝不喜欢宋覃只不过是恨屋及乌罢了, 她记恨江淮,宋琰是江淮好哥们,宋覃和宋琰是一母同胞, 而宋覃又将他哥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学了个十成十,她自然都不喜欢。
盛凝还真猜对了一件事,电梯升到一楼,果然有邻居在等,是个阿姨,手里拎着好几袋蔬菜水果,看见盛凝就眉开眼笑,“阿凝刚回来吗?”
盛凝也扬起一个笑脸,天真无邪的,看起来态度比刚刚好多了,说:“下班了,您去扫荡了?”
阿姨说超市人挤人,结账还要排队,发挥不出她抢货的实力,还是得去菜市场啊,丢下钱就跑,一下子买了好多东西回来。
还非要分盛凝一盒鸡蛋一个冬瓜,说她忙着工作肯定没来得及买,可以做冬瓜鸡蛋汤。
盛凝实在盛情难却就收下了。
阿姨的眼睛又瞟到旁边这个男人身上,别怪她八卦,只是老式居民楼里恍然出现一个西装革履高大帅气的男人,身上还背着个格格不入沾满灰尘颜料的包,从背包口袋露出一段笔袋和稿纸,实在瞩目,而她又认得那是盛凝每天上下班的通勤包。
一脸笑意地问盛凝:“佢系你边个啊?”
你们是什么关系?
盛凝也不知道,什么关系呢——姐弟?他们早就没有血缘亲缘关系了。
情侣?有情侣断联五年见的第一面就亲嘴吗?
前任?哇塞前任出现在她的公寓楼不奇怪吗,说出来恐怕流言要飞到天上去了。
盛凝头脑风暴,总结出来一个最适合自己和程煦的关系。
p友。
什么都可以是假的,但睡过一定是真的。
然而这个词她说不出口,太不符合伦理道德素养要求了。
程煦久久没听到她的回答,气从心起,冷冰冰替她回答道:“我系佢男朋友。”
“啊,好啊好啊,恩爱哦。”阿姨十分大气,原谅陌生小辈的冷漠语气,为盛凝真心感到高兴。
而程煦,他这个心眼比头发丝还细的狗东西,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看起来千肠百转的委屈,好像刚刚主动接吻的是盛凝,死乞白赖缠人的也是盛凝,她又不在外人面前承认他,而他现在成了活脱脱的怨夫。
电梯提示声响起,盛凝先一步迈出去,一边开锁一边念叨他:“你就是个没名没分上赶着纠缠我的,怎么好意思跟人家说是我男朋友,你还要不要脸。”
防盗门关上,一袋子冬瓜鸡蛋被搁在地上,盛凝靠在门上,任由程煦把她圈在墙角,她挑衅道:“怎么,不开心?那你去拿个喇叭喊,就说我以前和我弟睡过。”
程煦的拇指摩挲过盛凝干燥的唇瓣,盛凝不知道,她以为自己是在激怒他,实际上程煦喜欢得不得了。
如果盛凝真想让他这么做,他下一秒就能开着地下那辆豪车在小区里转着圈地扰民。
窗外乌云密布,划过一道闪电,屋里亮了一瞬间,盛凝看见亮光下的程煦,黑发,黑色衬衫,浑身都是黑的,只有皮肤冷白到发蓝,活像一只挂着人皮的厉鬼,找她来讨命。
善因结善果,盛凝时常疑惑,明明她才是那个大善人,怎么行差踏错,没拿到善果呢。
盛凝和程煦强调,这绝对不是一种邀请,让他别自作多情。
她推开厨房的门,折腾一天饿得不行,盛凝着急做点吃的填肚子,打了两个鸡蛋,然后把一小块冬瓜切得七扭八歪,盛凝想了想,冰箱里还有速冻饺子,干脆也放里面,程煦就看她忙了半天做了一锅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冬瓜饺子汤啊。”盛凝擦擦手,用勺子舀了一只饺子塞在嘴里。
就是简单的一室一厅,餐桌被各种画具霸占,还有一股隐隐的墨水颜料味,根本没法吃饭,所以盛凝就站在厨房吃饭,美其名曰站着吃饭好消化。
程煦已经把外套脱了,领带放在盛凝床上,衬衫袖子随便挽起,站在水池面前开始洗菜和鸡蛋。
盛凝古怪地看他,“你要做饭?”
“不明显吗?”
水流滑过他青筋虬结的手腕,盛凝觉得心疼,说:“表淋水了呀。”
暴殄天物。
程煦见她一脸皱眉心痛,沾着水珠的修长手指翻飞,把手表取下来塞在盛凝的围裙兜里。
“你替我保管吧。”
他说着把另一个挂着的围裙套在自己脖子上,一个转身背对盛凝说:“帮我记一下。”
盛凝极不情愿地在他后腰上绑了个蝴蝶结,一边咕哝道:“你天赋全点在物理公式上了,炒个鸡蛋都腥气得要死,还能做饭?我看咱家就没有厨艺这块的基因。”
盛明康,程蔓君,盛凝,一家子做饭一个比一个难吃,盛凝不相信程煦能走出他们家的基因锁。
结果出乎意料,半个小时就把仅有的几把蔬菜做得色香味俱全,三菜一汤荤素搭配,看起来就好吃。
盛凝眼睛都亮了,“这么厉害,原来网上说的都是真的啊,留学生都会自己做饭。”
程煦解了围裙坐在盛凝旁边,把半碗米饭递给她,“也只能做家常菜,要是海鲜牛排什么的我也做不出来。”
“按你爸……”姐弟突然论“你爸”还是“我爸”还不习惯,盛凝还是改回了名字代称:“我还以为张风水会每顿都按米其林标准照顾你。”
程煦:“姐,我是去读书的,不是去享福。”
瞧张凤水说的那样,盛凝还以为他要把程煦捧成美国总统呢,她理解程煦的难处,也无需程煦解释,盛凝就相信他是不情愿离开的,在一起太久,这点信任盛凝还是敢有的。
可张凤书说得太美好了,像给盛凝编造了一个充满荆棘的美梦,告诉她,别联系程煦,别见他,别耽误他,他就会有更好的前程。
荆棘是盛凝的,美梦则属于程煦。
她自顾自揽责,一副担当的模样,加之从未给予程煦更好的生长环境,于是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是送弟弟去了更好的地方,让他回到本来的位置。
盛凝无数次安慰自己,她的做法是对的,即使当初也是被迫做出选择。
可如果那一步是错的该怎么办?
程煦身上的光环太多,天才,高学历,工程师,数不清的荣誉奖项,这些盛凝都不在乎,也不重要,锦上添花最重要的是锦缎,种种称号里最重要的是那个人。
是程煦。
盛凝的爱是无论程煦平庸也好出彩也罢,只要程煦是程煦就好了,她就会爱他。
无所谓弟弟,恋人,任何让程煦可以站在她身边的角色,亦如小时候程煦告诉她的,他说:“人手腕上生来就有红线,另一端连着的人终究会遇到。”
而如今解开表带,盛凝却发现程煦先食言了,她看见程煦手腕上缠着的并非红线,而是一道道粉色痕迹。
叠在从前留下的那一道之上。
看着触目惊心。
盛凝放下筷子,轻轻覆上他的手腕,声音颤抖,“你好些吗,他对你好吗?”
别这样程煦,不要再让她知道你在伤害自己了,盛凝用身体才让他明白的生命可贵的道理,怎么轻易就混忘了呢?
程煦垂眸,目光落在她素净的指尖上,喉结滚动,顾左右而言他:“我真的好想你。”
想到快疯了,这些年他做过各种各样的梦,姐弟是有心有灵犀的,所以相隔万里,两人也有相同频率的心跳,都出现在对方梦里。
甚至有一段时间,程煦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思想了,只是一个科研机器,在研究所不分昼夜地做实验写论文,寄生虫侵占他的大脑,唯一残存的独立意志只是,他要记得自己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