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那张纸看了几秒,接下来,折一折,揣在衣兜里:“骗你的。”
“什么?”
他掂掂手里的相机:“其实我现在是娱记来着。”
钟婉玲还想问问他究竟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不远处的病房,季咏恩已经走出来了,梁卓明立刻抛下她这边,满脸笑容地迎过去了。
“季小姐——这是单据,辛苦费怎么算啊?有没有误工费和燃油费啊?为了救她我忙前忙后还没吃饭,晚餐费结不结?”
钟婉玲没有跟过去,站在原地望着那边。
说是影迷果然是骗人的!她遇见过许多影迷,影迷面对偶像才不是这种姿态。
可是梁卓明以前不会说谎的,就连面对不想去的聚会时说一句“不巧我有事情”都很难,从他口中听不到一句假话。如今说话真真假假,谎言张口就来。无所谓,她也没有资格说他变了。当年她想做最红的电视明星,靠自己在繁华的香港谋得立锥之地,初相识那一年,不论是一腔孤勇的她,还是不会说谎的他,时至今日再回望,都傻得可怜。
她看着梁卓明从季咏恩手里接过钱,一张一张清点,喜笑颜开地揣进怀里。
记忆中他很少笑,看起来总是不开心。
手提电话响了。不用看她也知道,除了陈仲谦还能有谁?
她第一次希望自己没有这部电话。不想接,不想像条狗一样呼之即来,但失宠的下场正在里面躺着,她的抗拒只持续了三秒钟,就掏出电话按下了接听键,稍微走远一些,拿出最专业的演技,乖巧可爱,笑逐颜开。
“电话来得好巧!你怎么知道我正好在想你?是不是知道我收工了,特意来慰问我?”
“是啊。”陈仲谦笑。他最近真的很喜欢钟婉玲,尤其喜欢她说话时大方活泼俏丽的语气和姿态,喜欢她永远第一刻接电话,回家的时间和回深水湾别墅的时间都减少了,空闲时间大多都在九龙塘那间复式陪着她。
他很迷恋女人那种得到一分就满足十分的姿态,当年的季咏恩是,现在的钟婉玲亦是。因此不如说,他只是喜欢没钱没见识的年轻女孩子,稍微有点见识的他都不喜欢,贪得无厌的女人他更是弃如敝履。
唯一的例外是谢沛雯。她曾有足以与他匹敌的家室,有比他更好的头脑,更广大的见识,不论他做什么,奉上什么,从她脸上都看不出一丝钦慕之情。
这令他挫败。
他还是同她结了婚,让她成为了这个例外,但在婚姻之外寻找快乐也是人之常情吧?毕竟功成名就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呢。
“Winnie,今日早些回来,给你准备了惊喜。”
“哇!什么惊喜?人家本来还想去买衣服,这下哪还有心思,只想快点回去!”
钟婉玲的声音无敌兴奋,听得陈仲谦心情很好,感觉自己仿佛也年轻了十岁。然而电话挂断,在墨镜的遮掩下,她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
提前预告的惊喜叫什么惊喜?况且对现在的她而言,除非回去之后陈仲谦告诉她,Winnie,我要把这套房子过名给你。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能算惊喜。
她走到季咏恩和梁卓明身边:“咏恩,我要走了。”
季咏恩刚才看到她接电话,试探性地问:“陈生吗?”
钟婉玲点头承认,忍住了看向梁卓明的冲动。
她其实也曾有那么一瞬想,会不会侥幸他没有看到她满天飞的花边新闻,至少在他面前她还想做个堂堂正正的人。可他说他是娱记。
突然间便想通了。她就是有所求,那又怎么了?可耻吗?她至少能确定一点,陈仲谦比她更可耻。
季咏恩歪了下脑袋示意病房方向:“她说多谢你今天帮她,等她伤养好了再好好向你道谢。”
“举手之劳而已,还是让她多顾自己吧。”钟婉玲转身要走,突然想起什么,又转回来,“近日出行要当心,提防和记找你麻烦。她这边也是——她叫什么来着?”
“林芷欣。她这边我会想办法,她合约被卖了,那些人不会善罢甘休的。”
“嗯。”钟婉玲应声,转身,终究还是没忍住,看了梁卓明一眼。
他也在看她,猝不及防间对视,她先转开眼,掩饰一般地扶了扶镜框,突然意识到自己戴着墨镜,视线又毫无顾忌地投过去,对视几秒钟,转身,挥手。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转角,梁卓明终于收回视线。
季咏恩注意到他的目光变化:“是不是很漂亮?”
“嗯。”他笑笑,“很漂亮。”
已经确定陈仲谦今天不会回别墅,季咏恩轻松不少,向梁卓明提议:“你不是说没吃晚餐?走,我请。”
“可你结过晚餐费了。”
“那不勉强了,我先走了——”
话音未落,梁卓明跨出一步拦在她面前:“我又没说不吃!白吃干嘛不吃!”
两人走出医院,他跨上摩托车,拍了拍后面的位置:“上来。”
季咏恩望而却步:“呃……我截的士。”
梁卓明抬腕看看表,又展示给她看:“晚高峰啊小姐,乘的士,堵死你!你们大明星晚餐说不吃就不吃,我可不行!”
季咏恩犹豫片刻,很谨慎地接过头盔,迟迟没有上车。
她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对。来到香港之后,她连这边的气候都适应了,却迟迟没能适应这堵车堵得没日没夜的路况。她离开那年,汽车在家乡那个小县城还算是稀罕物,来到香港之后,走在街上时总感觉空气中都是尾气的味道——这大约只是一种错觉,但她实实在在被高峰期的车流震惊过。车流直观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繁华与匆忙。
“你看起来像是被我绑架了,你怕什么?你演的那个大盗不是还骑摩托躲警察?还在断桥上飞跃过去——”
“替身拍的。”季咏恩打断他,“我根本不会骑……”
当她不再做替身后,自己也拥有了替身。偶尔她会看到替身希冀的神色,小心翼翼对待每一场戏,眼中充满对站到台前的渴望。
犹豫再三,她还是戴上了头盔,手指触到扣带上的金属搭扣,摸索了半天却扣不上。
梁卓明朝她勾勾手:“近一点。”
她靠近两步,他轻巧一扣,咔哒一声,松手时指节无意间擦到她下颌:“好了,上车。”
她小心翼翼地跨上去,后座有些高,她踮着脚才努力稳住,努力和梁卓明保持距离,但距离很有限,再往后坐就会蹭到金属。好在两人都瘦,她把手伸直,竖向上下比划,一个手掌厚度的距离,应该还好。比划来比划去,不知道哪一下蹭到他后背,他回过头:“喂,好心让你搭车,你摸我?我卖艺不卖身的。”
她慌忙收起手:“不小心碰到你了,不好意思。”
梁卓明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小姐,我教你,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就说,你好自作多情,就你这副尊容,鬼见了都不会想摸你!你平常也动不动就道歉的吗?开玩笑最怕遇到你这种人,会愧疚啊,感觉自己伤害了纯真少女的心灵……”
“你走不走?”
季咏恩恼羞成怒。
她本身就不是很会开玩笑的性格,加之广东话不是她的母语,那些繁杂的俚语和语气词,有许多她至今都搞不清,就更不敢贸然开玩笑,她不知道广东话中玩笑与冒犯的边界在哪里,怕掌握不好得罪了人而不自知,干脆一刀切。
梁卓明不再说笑:“走啊,你抓住我。”
季咏恩不想抱他的腰,无从下手,看来看去,抓住了他的衣摆。
他叹了口气:“这样也抓得住?抓肩膀好了。”
她转而搭上他的肩。
她不会骑摩托车,甚至没坐过,这还是第一次。
在家乡时活动范围小而简单,双腿可丈量生活的每一处区域。来到香港,起初乘巴士赶场开工,后来有了司机,总之是逐渐习惯被铁皮包裹。
引擎响了。车身微微一震,从坐垫底下传上来,她在惯性作用下身子朝后一甩,本来只是虚搭的手一下子死死抓住。下一刻,身子回正。起初很慢,出了巷口汇入车流,能感到速度逐渐快起来,耳边风声愈发清晰,但都被头盔挡住。她脑中突然浮现《天若有情》中男主角骑摩托载女主角的画面,男人脸上带着伤,少女婚纱的裙摆在摩托后座飞扬——他们没有戴头盔。她突然间想把头盔摘掉,用皮肤去感受迎面而来的晚风,但惜命,不敢松手干别的,更不敢真的摘下,想想便作罢。朝左右看看,夕阳正红得璀璨,一路相随,长发的发尾在风中乱飞。
她突然感到自由。
第17章 相似
摩托车在晚高峰的车流中穿梭。季咏恩看见维港的天际线在暮色中逐渐亮起灯火,一栋栋大楼仿佛被什么人依次点亮,海面倒映璀璨灯火波光粼粼。
摩托后座的视野比轿车高出许多,她很少从这样的角度看这座城市,明明是看惯的景色,只因为高度不同,少了一层玻璃,突然就变得又新鲜又清晰,平日坐惯的车子以现在的角度观察,一辆辆流淌过去的都像是铁皮罐头,而她大多时候也只是铁皮罐头里的某种水果,很甜美地死去多时,散发不自然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