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蛊_野生芦苇【完结】(6)

  “同学,行不行啊?”

  汤宁焦急的催促,使得少年边牧如梦初醒,他捻起卫生棉的一角,跟烫手山芋似的,几乎是抛给了柜台外的汤宁,汤宁感激地摇了摇手,丢下一句“谢谢”跑了。

  少年边牧望着汤宁远去的背影,“不用谢”三个字咽进了嘴里。

  那是汤宁的初潮,日子深深地刻在了少年边牧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每个月的这个日期,他都会观察汤宁的脸色,如果汤宁表现出一点不舒服,他会借机上前关心,比如帮忙准备热水,值个日什么的。再后来,两人成了同桌,关系越来越好。边牧不善言辞,但对汤宁是有求必应的,而且从不求回报,心情再不好也不舍得对她大声说话或甩脸子。

  正是基于这一点,边牧成为了汤宁的半永久同桌。

  “那一刻,便是我一厢情愿的开始。”

  边牧认真、深情、卑微。

  一直以来,他以老同学、好朋友的身份默默守护在汤宁的身边,尽最大的努力对她好,从不僭越友情关系,一次表白都没有过。

  “有些话原本想永远藏在心底的,但你那么讨人喜欢,我知道……我的喜欢对你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边牧说这些话时表面沉着,但若仔细看,可以看见他脸上的肌肉在微微抽搐。

  汤宁第一反应是洋洋得意,边牧果然是喜欢自己的,所以情蛊不过是表白的催化剂,让边牧胆子变得更大而已,想通这一点,给边牧投情蛊的内疚瞬间消失了。

  为什么不向前未婚夫投情蛊,为什么是边牧?

  汤宁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边牧一直跟在自己身后,是一座在狂风暴雨下也能屹立不倒的长城。

  情蛊,可以给长城加固。

  “你是白天鹅,而我是一只丑小鸭。向来如此。”

  这样的彩虹屁告白显然对汤宁很受用,她故作矜持地弯眼一笑,“边牧,你别这么说自己。”

  事实上边牧说自己是丑小鸭的确有点过了,他长得并不难看,身高接近一米八,身形挺立,五官虽然不算特别出彩,但气质温润,尤其是那一对墨黑色瞳仁,彷如一幅会流动的水墨画,为他增添了几分忧郁和温柔的气质。

  “不重要,不说这些了。”边牧似乎对于汤宁的反应有些失望,埋着头吃完了这顿泰餐。

  话题戛然而止,汤宁的好心情却持续了一整晚。和边牧告别后,她又去了那个老地方,从起初的半信半疑到这一刻几乎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十三叔。”称呼既甜又响亮。

  软磨硬泡下,汤宁强行用身上最贵重的钻石项链,换了一只更大的葫芦和一份情蛊使用说明书。

  从说明书里汤宁知道了不少知识点,比如情蛊生效时间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时间短,有些人时间长,再比如夜晚7-8点服用效果最佳。

  “做任何事都是求人不如求己,你好自为之。”十三叔追在身后的劝告再度被汤宁抛之脑后。

  ……

  升职后的边牧更忙了,忙到中午跟汤宁吃顿饭都得计时,于是在一个即将入夏的闷热夜晚,汤宁把“体质异常”的边牧约到一间巷子深处的甜品店,引爆了一颗小炸弹。

  边牧正在不急不慌地切着榴莲披萨,香喷喷的芝士与榴莲肉还没入口腔,味道已经令人沉醉。

  不过,爱吃榴莲披萨的汤宁,今晚却失了兴趣。

  “你说什么?”他顿住了手,以为自己听错了。

  对方乐不可支地重复了一遍:“我辞职了。”

  边牧的手一颤,餐刀差点从手心滑落。

  “发生什么事了,工作不开心吗?”

  和自己一样,汤宁是妥妥的正式编制,薪水不算高,却很清闲,福利也不错,是许多旧港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汤宁再任性也不会拿这点开玩笑,提出离职一定有很重要的原因。

  “早就不想干了,没意思。”

  汤宁用叉子拨弄着盘里的菠萝粒肉,这份工作就像铁盘里的榴莲披萨,新鲜感和热度一过,便索然无味。

  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解释让边牧更迷惑了,他柔声劝道:“现在工作不好找,辞职还是慎重一些,与其出来找新的工作,不如呆在熟悉的领域,更舒服。”

  “怕什么。”

  汤宁嚼着披萨,口齿不清地说:“我有图书管理经验,随便在个书店都能找到工作。”

  话是这么说,边牧还是不理解,既然都是做图书类的工作,为什么要从人人梦想的图书馆换到人多口杂的小书店,他小心翼翼地问——

  “你跟叔叔阿姨商量过了?他们同意了?”

  “我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选择权!”汤宁没好气地嘟囔道。

  边牧瞬间明了,汤宁再次先斩后奏。前几个月跟未婚夫提出退婚也是先斩后奏,把汤宁的父母气得不轻。

  他刚想劝什么,被汤宁无情截断了。

  “等会去看电影吧,刚上了一部我想看的。”

  “……”边牧一滞,汤宁是铁了心的辞职,那再怎么劝也是无用。

  不如顺着她。

  他拉起袖子一看,七点,看完电影估计得十点了。

  “你中午不是没休息吗?晚上不要早点回去睡?”

  “啰嗦。”

  吃完饭边牧顺着汤宁,去了电影院,买完票还有半个小时开场,又去买了两杯喝的,大杯。

  汤宁斜倚在大理石桌前,露出风情一笑:“你喝这么多奶茶晚上不会睡不着吧?”

  “没关系,我陪你。”

  轻描淡写的六个字,让汤宁心生温暖,忍不住开怀大笑。

  边牧看着她笑,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电影是一部陈年老片,青梅竹马的男女主角因战争分开,战争结束后女主出国嫁了人,生了三个孩子,生活幸福美满。三十年后丈夫先一步离世,孩子也长大成家,女主选择回国看一看。

  男主终身未娶,也从未对外人透露过不婚的原因。

  世纪之交他们终于重逢,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男主第一句便是——

  “你好吗?”

  令人泪崩的三个字。

  女主的回答也令人心碎:“你一定过得不好。”

  与混沌的现实剥离开来,边牧和汤宁沉浸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悲壮年代里,家国情怀的大背景下,大情小爱都仿如尘埃,随着岁月的流逝消散不见。

  两副苍老的躯体紧紧抱在了一起,既是久别重逢后喜悦,也是最后的告别。

  太残忍了。汤宁爆哭。

  边牧没想到,看一部知道结局的电影,汤宁会入戏这么深。

  电影散场,汤宁先起了身,默默往外走,边牧则拾起奶茶杯,跟在汤宁身后,走到垃圾桶边,一丢,又追了上去。

  新港大桥灯火璀璨,车如流水。

  汤宁情绪不佳,似乎还陷在电影情节里出不来,边牧小心翼翼地握着方向盘,稳停稳开,谁料快到汤宁小区门口时,汤宁忽地将身体侧向他,攥住了他扶方向盘的手。

  车轮“呲”一下,走了个S形。

  边牧喘着粗气,一边顾着车,一边急切道:“汤宁,你怎么了?”

  他第一反应是汤宁例假提前一天到了,身体不舒服。

  这个日子他可是记得牢牢的。

  “停车。”汤宁声音飘忽不定。

  边牧瞟了一眼后视镜,将车开进路边的停车位。

  二十米外,就是汤宁小区的保安岗亭,两个穿制服的保安正朝他们走来,想必是见到了车子打滑的一幕。

  边牧顾不得他们,快速收回视线,反手抓着汤宁的手问:

  “肚子疼吗?”

  汤宁细细打量着边牧的手,手指骨节分明,指甲干净整洁。从认识以来,边牧就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尤其爱洗手,这是男人很少见的品质。

  这一秒,汤宁生出了一种边牧会被人抢走的急切,一股冲动从心底涌了上来——

  “边牧,我们在一起吧。”

  边牧瞳孔一震,随后地动山摇。

  “在一起?”

  “当我男朋友!我们谈恋爱!”汤宁兴奋中带着一丝想要被认可的急迫。

  “可是——”

  “别可是,你喜欢我吗?”

  “喜欢。但你——”

  “喜欢的话,那就好好喜欢我。”汤宁紧抓着边牧的手,眼里充满了被爱的渴望。她不想感受那部戏里女主角的遗憾。

  她要及时行乐。

  叩叩叩。

  汤宁朝侧身望去。

  车窗落下后,保安认出了汤宁,躬身往驾驶室瞟了一眼,才问:“汤小姐,没什么事吧?”

  “没事,我跟我男朋友说说话。”

  两名保安默契地对视一眼,坏笑后结伴离开了。

  “男朋友”三个字把边牧砸得晕乎乎的,这层身份的转变过于草率和突然,以至于汤宁邀请他进去坐坐时,他迟缓而惊恐地摇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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