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照哥好心收留我,我怎么可能恩将仇报。”
照哥?
Woc……
冯封头皮发麻了,如今谁最不想让欢喜想起孙照?
非他莫属。
可这小子竟然当着他的面和欢喜提起来孙照。
他是不是在找死?
余钦神色自若的看了一眼陶桉,这个时候他提起孙照,究竟是有意还是无心呢?
他心里对陶桉重新审视了一遍。
欢喜在听见陶桉说照哥时,不由得看向他,“你和孙照怎么认识的?”
陶桉咬紧了嘴唇,似乎极力隐忍情绪,可他微微泛红的眼睛还是将他的情绪显露出来几分,“很小的时候。”
欢喜微怔,小时候?
他和孙照又不是同龄人。
“我外公是国宴大厨,小时候照哥找我外公学鸡丝粥孝敬他爷爷,我们是在我外公的厨房里认识的。”
欢喜有些闪神。
鸡丝粥,孙照最拿手,原来竟然是和陶桉的外公学的。
“你会吗?”
陶桉愣住。
欢喜看着他,重新再问了一遍,“你会鸡丝粥吗?”
陶桉这才明白过来,忙不迭的点头,“会。”
余钦面色带笑,心里则是得出结论,刚才不是错觉,陶桉是真的用自身在诱惑欢喜。
他巧用心思想攀上欢喜?
只是,他是单纯的认为欢喜可以庇护到他,还是别有用心呢?
冯封则是一脸莫名,怎么突然说到鸡丝粥了?
欢喜不是最喜欢吃啤酒鸭吗?
“做一碗鸡丝粥要多久?”
“四十五分钟左右。”
欢喜身体靠向了沙发背,“那可以麻烦你给我煮一碗鸡丝粥吗?”
陶桉眼睛一亮,连连点头,着急慌忙的道,“我,我这就去厨房给您做。”
“有劳了。”
“不,不客气。”陶桉赧然一笑,同手同脚的跑去了厨房,还紧张的差点自己绊倒了自己。
余钦:叹为观止,现在的小年轻这么拼的吗?
他有这长相,又有这演技,他怎么不去娱乐圈当戏子?
冯封则是嗤笑地横睨向余钦,这人总是开口闭口骂他没脑子。
他现在看见真正没脑子的人是什么样的吧?
就这小脑好像萎缩了的怂逼样,他刚才竟然怀疑他勾引欢喜?
余钦:猪一样的脑子,现在连基本直觉都没了?竟然还嫌别人是蠢货?
“嫂……欢总,受伤的兄弟们我已经安排人送去医院了。”
胡耀安顿了伤员后,匆匆赶回了酒吧。
“辛苦了。”
这胡耀是万万不敢当的,诚惶诚恐的弯腰低头。
余钦叹气,他这会真想揪住冯封的猪耳,大声咆哮,看看,这才是正常的下属该有的诚惶诚恐。
就刚才陶桉那样的才是别有用心。
他甚至开始怀疑,今天这一遭甚至有可能是陶桉的自导自演了。
否则他在蓝色酒吧后厨窝藏了两年,怎么可能就在附光回京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发现了他躲藏在这里呢?
余钦倾身在欢喜耳边低语,“我去后厨看看鸡丝粥怎么做的,偷学个师。”
说完,也不等欢喜反应,就起身往后厨方向去了。
欢喜看着他背影,不自觉的笑了笑。
随他吧!
来到后厨。
余钦一眼看见了正在忙活的陶桉,他脚步一顿,腰背靠在了流理台边缘。
这个角度能看清陶桉的步骤,又不会打扰到他。
陶桉仿佛没察觉到有人进了厨房。
灶上他已经用砂锅开始煮了粥,米已经在翻滚。
他非常熟练的将鸡胸肉切成丝,刀工非常了得。
至少在余钦看来,是丝毫不亚于他家里高薪请的专业大厨的。
“你这是用阳城那边的生滚做法?”余钦突然开口问。
“嗯,是的,我外公就是阳城人。”
陶桉头也不回的轻声回答道。
余钦笑了笑,只是笑意并不及眼底。
“陶先生虽然不是入赘的,但向来对他妻子很是尊敬,怎么就……有了你呢?
还让你冠了陶姓?
而且你的存在,附光的存在,大家竟然都不知道,内庭瞒的挺紧的。”
陶桉依旧是头也不回的回,“内庭如果真的想要隐瞒一些人和事,其实还真不难,你们大家不知道也不奇怪。”
余钦点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毕竟我们这些已经隔了辈的远亲和你们陶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陶桉一边留意着火候,一边上手熟练的腌制鸡丝,还能一心三用说话,“陶家是贵在陶太太身上,和陶家关系不大。
你们放心,我这人在陶家其实无关紧要的。
我外公死了,他只有一个独女,难产血崩死了。
我对于陶先生来说,他根本不熟。
在这世上也没人当我存在,除了附光还有些想不开,等过两年她就不会把我当回事的。”
余钦审视着陶桉的身形,个高腿长,偏瘦,所以明明有二十岁了,可身形还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既有少年人的纤薄,也有青年男人的力量感,骨相皮相都非常好。
又是二十岁的年轻鲜嫩和朝气蓬勃,是青春的气息。
如果不是今天看见陶桉,他都忘了,欢喜其实也正年轻。
过了年,欢喜也才二十三岁。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比起年长的男性,或许更容易自然而然的喜欢上同龄人。
从谢景成到孙照,其实都和欢喜岁数相差不大。
“你想攀上欢喜?”
陶桉结束腌制鸡丝的动作,搅动着砂锅,非常轻的声音,“是的。”
“为什么?”
“我觉得她能保护我。”
余钦冷笑,“你觉得你能?”
陶桉摇摇头,“尽人事,看天意。”
他停下搅拌的动作,回头看着余钦,露出一抹非常灿烂的笑容。
真真是笑颜如花,动人心弦。
“毕竟,我才二十岁,就算再过十年,我也才三十岁,而你?你们……都老了。”
余钦:……
操,这会他突然想变成冯封打烂这人一口牙。
第106章 正视自己
四十五分钟,时间恰恰好。
陶桉的鸡丝粥端给了欢喜。
看品相和材料,陶桉煮的和孙照煮的确实是相同的。
欢喜尝了一口鸡丝粥的味道,心里一哂,味道也很接近,但终归还是有差别的。
同样的配方,同样的流程,做的人不一样,吃的时候心情不一样,味道就不会一模一样。
甚至欢喜清醒的知道,哪怕是孙照本人煮,如今的她再吃,她也不会觉得完全一致。
但凭心而论,陶桉做的鸡丝粥,其实不比孙照做的差。
欢喜默默地把一小碗鸡丝粥吃了,这才看向陶桉,很是感谢。
“谢谢,非常好吃,你厨艺非常好。”
陶桉抿嘴一笑,很是腼腆。
欢喜想了想,还是说道:“既然你自己没有选择和附光离开这里,那就好好工作,过好自己的生活吧,至于附光?”
她有些迟疑,不知道是不是要开口劝陶桉干脆离开京城算了,天大地大,他完全可以过的更自由自在的。
可话到了嘴边,她又觉这是陶桉自己的事,她无权干涉,“反正,你自己考虑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吧。”
“您放心,我不会连累您和酒吧的,要是她真的再来找我,我,我就跟她走,总归是不会死的。”
说到后面,陶桉神色黯然,声音也低的可怜。
欢喜沉默,那种普信感又上来了。
究竟是自己的问题?
还是眼前人的问题?
他不会是真的在诱惑她吧?
余钦突然出声了,笑着道,“其实陶桉不需要担心了,后续问题我会跟进一下,附光那边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欢喜看向他,眼神询问,有这个必要吗?附光的背景应当是非比寻常的。
他竟然要插手?
为什么?
余钦含笑在她身边坐下,正欲开口……
一旁的冯封见状,立马飞快的挤到欢喜另一侧坐下,生怕输了一寸。
顿时成了肉夹馍的欢喜:……
余钦内心再次咆哮,这个狗东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知道坏事拖后腿!!
他就算是诸葛在世,他也带不动这个蠢货啊。
直到这一刻,欢喜才意识到,今天余钦、冯封以及她三个人同时相处了。
后知后觉的她,顿时心里爬满了不自在。
欢喜本来还想强自淡定,反正事情都发生了,这种局面总归有一天是会出现的。
她其实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
“欢喜,今天晚上去我那里好不好,你都跟余钦吃饭了,我也学会了啤酒鸭的,我明天给你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