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_萧笛【完结+番外】(3)

  所以朱春花就想自己张罗张罗,好歹心里有个底。

  李玉芬笑道:“我先回去看小余,等你们下工了咱们再细聊。”

  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进:“哥,我先回去了啊。”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她这个小姑子,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眼跟筛子似的,也不是什么厚道人。

  她跟李先进道:“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进点头:“去吧。队长那里,我帮你请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顶替她下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下。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道。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干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乡下呆着挺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下很辛苦,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干活。

  同时,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

  她也没抗争,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着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养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营养不良,几岁起为了养活自己就拼命干活,身体底子极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医疗条件也极差,住的地方离医疗点又太远,没几天就病逝了。

  现在盛景穿越成了盛余,如果她的计划可行,她自然不会再由着李玉芬安排,去什么劳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如果计划不行,实在没有办法,那她只能下乡插队,以此摆脱这一家子了。

  不趁此机会跟这家子脱离关系,以后她情况好转,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虫一样巴着她不放。

  现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还有一年半就要恢复高考。只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着钱养好身体。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后,她就能凭着高考回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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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你……”

  李玉芬知道这个女儿对她心里有怨,但对亲情还是有期盼的,心里对她还存着孺慕之情,十分期盼着能接她回城。

  听了她的话,她以为盛景会欢喜若狂,没想到她冷冷淡淡,还直接拒绝了她。她脸上顿时挂不住,笑容沉了下来。

  “你户口本来就是城里的。你不回去,呆在这里做什么?我接你回去也是想看看有没有机会给你找个工作。你年纪也不小了,有份工作也好说亲。但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说完这番话就转身出门,还招呼朱春花一声:“嫂子,我请了两个半天的假,今晚在家住一晚,明天一早回去。你给安排个住的地方。”

  说着又从她带来的挎包里往外掏东西:“这是我买的点心,你给哥哥和侄儿吃。”

  “妹妹你真是太客气了。回来就回来,带什么东西!”朱春花一面嗔怪,一面喜笑颜开地接过东西,殷勤地道,“我去给你铺床。”

  李玉芬想抻一抻盛景,不愿意在家里面对她。城里买根葱都要钱要票,每次回来她都要摘一篮子蔬菜回城,也省点菜钱,除了抵消她带回来的点心的花销外,还有得赚。

  她对朱春花道:“嫂子,我去菜地摘点菜。”

  “去吧去吧,多摘点,明天带回城里给琳琳小智他们尝尝。”朱春花在屋里道。

  看着李玉芬的身影消息在院门外,她才撇了撇嘴。

  她嫁进李家二十年,这个小姑子回娘家从来不做事,摆着城里人的谱,坐着等大家侍候她。就算要蔬菜,也是吩咐她和小余去摘,自己从不动手。

  现在竟然要穿过半个村子去菜地摘菜,无非是想让大家知道,她要接盛景回城了,并没亏待这个女儿,挽回一下名声。

  果然,铺好床回到厨房烧饭的时候,隔壁赵月娥过来了,悄声问她道:“春花,你小姑子说要接小余回城,是不是真的?”

  朱春花点头:“她是这么说的。”

  “你把小余养这么大,可得多长几个心眼,别什么都没捞着。”

  朱春花冷哼一声:“她敢?她要真这么做,我就闹到她单位去。”

  李家庄离北城很近,从这里骑自行车到李玉芬家,骑得快的话两个小时不到,朱春花自然是去过李玉芬家里的。

  怕朱春花在大杂院里乱说话,每次朱春花跟李先进去城里,李玉芬都得好好招待她这个嫂子。除非李玉芬有意隐瞒一部分彩礼钱,否则朱春花可不怕她把盛景私自嫁掉。

  三言两语把赵月娥打发走,朱春花快手煮了碗红糖鸡蛋,端到盛景屋里。

  “小余,来,这是舅妈特意给你煮的红糖鸡蛋。”她亲亲热热地把鸡蛋递到盛景手里,叹了口气道,“以前舅妈对你不好,你别怪舅妈。舅妈就这么个性子,你看我对你表哥、表姐她们也没见有多好。”

  盛景这副身体,极度缺乏营养。以前这红糖鸡蛋可到不了她的嘴里。现在朱春花主动煮了端过来,盛景自然老实不客气,接过来慢慢吃着。

  “我知道。”她道。

  朱春花这个人,粹纯就是懒加自私,家里的事能躲就躲。而原身寄人篱下,总怕舅舅、舅妈对自己不满,到时候没地方可去,所以抢着做事。

  农村里默认家务是女人的事。原身抢着做事,这一来二去的,家里的事就大多归原身做,倒显得朱春花磋磨外甥女。李老太在世时还叫骂着让朱春花做事,她过世后没人管朱春花,更显得她苛待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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