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在招呼他过去:“程煜,你快过来啊!”
他走到她身边,跟她一样伸出手来接雪,没一会儿掌心便化了雪水,林欢颜还在乐此不疲地继续这项游戏。
直到雪花落下的速度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密,她身上都被打湿,程煜才终于制止她这一行为。
“颜颜,雪下大了,回去吧。”
林欢颜转过身来,看看天,又看看地上的雪,最后才看看他。
“程煜,今年我们一起看初雪了。”她笑吟吟地说,冲他眨了下眼睛,“这次我没醉,你也没醉。”
程煜笑着答:“对,你没醉,我也没醉,我们一起看初雪了。”
“那——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
“当然,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
初雪为证……
(正文完)
第101章 (番外 陆藜篇)流年
陆藜离开北城前的那段时间天气很不好, 绵绵细雨下了几天几夜,终日不见阳光。
签完工作室的转让合同后他开着车准备回家。
车窗外雨水还在不知疲倦地下着,车子被堵在半道上, 缓慢地向前挪动着。好在不需要赶时间, 他百无聊赖地支着胳膊看了会儿窗外的雨水。
驶过景润时他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最终还是没作停留。
距离上一次和林欢颜见面又过去好几天了, 那之后两人没再联系过, 是一种心照不宣的疏离。
即便他从未想过要和她疏离。
可事到如今, 好像也再无任何机会。她的身边已有良人, 他能用什么身份陪伴左右呢?成年人的世界有很多的揣着明白装糊涂,但亲手将窗户纸捅破的他在这段关系中再无转圜的余地。
他一个人回到家中,客厅里堆着大大小小的纸箱子, 都是他这阵子整理出来的东西,有些可以搬回爷爷奶奶那边,另外的则是需要邮寄出去的。
他绕过那些箱子, 疲惫地瘫倒在沙发上, 心里重的像是坠着千斤重的巨石。
窗外雨水还在下,在玻璃上留下道道的雨痕。
是多久没见过太阳了呢?
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天的一种预兆, 他们相遇时是万里的阳光, 到需要离别的时候是遮天蔽日的乌云, 太阳隐在云层, 不让他窥见分毫,像是他和她之间的宿命。
即使已经过去了许多许多年,陆藜始终记得第一次遇见林欢颜时的场景。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在睡梦中被阵阵笑声吵醒, 起来试图寻找声音的来源。
他寻着声音走到阳台, 林欢颜就是在那时闯入他的视线的——
穿着条白色的蓬蓬裙, 头发被扎成一团小小的丸子状,再往下是张精致到找不出任何瑕疵的脸,眼睛又圆又亮,鼻子小巧,鼻头甚至还泛着因兴奋透出的粉,嘴巴也粉粉的。
陆藜所知不多的脑海里当即浮现出最近在童话书里新学会的一个词——小公主。
是从出生起就备受宠爱与关注,是无论走在哪里都能惊艳众人,是即便安静坐着都能让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为她停留的小公主。
即便那时的她并不安静。
她乖乖巧巧地坐在隔壁院子的秋千上,两手紧紧地抓着两边的绳子,站在她身旁的人伸手将秋千推高,白色裙摆随着秋千一齐在空中划过,她的笑声也随之传到他的耳中,清脆的,愉悦的。
她就是那个扰他清梦的人。
但大概是因为她长得实在好看,声音也好听,人总习惯对美好的事物宽容,身为孩童的陆藜也不例外。
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好奇地睁着眼睛看了她的身影一次次在空中划过。
有很多个瞬间,陆藜都想下楼去敲响他们家的大门,他经常见到邻居爷爷奶奶,他们人都很和蔼,他知道他们不会拒绝他过去。
可当这个念头出现时,他又低头看看自己圆滚滚的身躯,最终还是没下楼。
她长得这么好看,想必也不会愿意和他做朋友吧?
毕竟他身边的人都不愿意和他做朋友,他们都让他离他们远点,说不想和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做朋友。
他想说他也不想这样的,他也想成为和他们差不多的小朋友,可是他身体不好,每天都要吃药,那些药吃下后人就会像吹气球一样膨胀,即使他吃很少很少的饭也还是无法阻止。
那是第一次,陆藜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名为自卑的情绪。
可是,他真的想跟她做朋友。
但他没有勇气。
那年夏天,陆藜无数次在阳台上看着她在隔壁的院子里玩耍,笑容明媚,笑声朗朗,传到他的耳边。
邻居爷爷奶奶宠溺地唤她——
“颜颜,回来吃饭了!”
“颜颜,不要一直在外面晒太阳,不然会中暑的。”
“颜颜,今天有你喜欢的小蛋糕!”
那时的陆藜并不知道她名字的颜颜到底是哪个字,但这不妨碍他觉得她的名字很好听。
他越发想走出去,想出去和她做朋友。
这种心情在数次目睹着她和周围的小朋友们一起玩时达到了巅峰。
最终在一个某个晴朗的早上,他溜出家门,到了家附近的小公园。
他好几次看见她在这边了。
陆藜也拿不准她今日会不会还来,他只是想碰碰运气,如果她来,那他能不能装作不经意地凑到她的身旁,和她说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