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东竹先生郑重劝诫弟子,“以前,为师曾鼓励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德厚,位卑无怨。现在,为师要再为你加上后半句:君子德厚,位尊无骄傲。德不配位者,必遭其殃……”
沈戈垂手听训,牢记在心,饭后离开三山书院时,言谈举止间更加从容淡定了,看得沈寻频频点头,心中替侯爷高兴,替武安侯府高兴。
武安侯府有沈存玉、沈戈和沈彦佑三人在,定可保五十年平安。
沈戈拜访完恩师又马不停蹄地赶奔青弋巷,去拜见岳母,见心上人,并向林家人解释为何大福没有一块回来,“安州大乱虽然平了,但还有几小股的叛军、被安王迷了心窍的百姓们在城外闹事。大福和营中其他弓箭手需要全日待命、值守。大福虽然不能回来,但也让我给岳父岳母和弟妹带了礼品。大福现在在右侯卫中,已经是能排得进前十的神射手了。每个月有五两银子的粮饷。元帅已经命人整理军功簿,按照大福的累次军功,元帅会上报朝廷,为他请封从六品上的将军头衔,到时他每月的粮饷会翻几倍。”
卢玉春喜得差点掉了眼泪,她不在乎丈夫每个月从朝廷领的十几或几十两粮饷,她在乎的是丈夫的才能被赏识,在军中有了立足之地,这可比他去镖局当镖师强多了。
“你呢,会有什么封赏?”房氏之前便十分中意沈戈这个女婿,沈戈又从沔州救出了房家二老后,房氏已经拿他当亲生儿子了。
沈戈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我立的功更多一些,请封的是从四品上的将军衔。虽然右侯卫中四、五、六品的将军衔战将大有人在,不算什么。”
房氏却肯定道,“就算大有人在,你和大福也是右侯卫同等军衔中最年轻的。”
“嗯。”沈戈应了一声,颇有几分雀跃的目光看向心上人。虽然目光略一接触便分开了,但两人的笑容却如出一辙,一看便有夫妻相。
林父看得拳头痒,其余人则是乐呵呵。房氏知道女儿和女婿数月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讲,便道,“你胳膊上的伤今日还没换药吧?”
“是,小婿这就去换。”沈戈一本正经站起身却一步不移。
房氏笑了,“娇娇,你带沈戈去趟药房。”
两人前后脚进了药房,林如玉正要让沈戈卷起衣袖,让她看看伤势,却被沈戈用力抱在怀中,听他低声道,“七十九天。”
林如玉抬手环住他劲瘦的腰,“七十九天零八个时辰。”
他们分开七十九天八个时辰后,终于相聚了。
当你思念着心上人时,也被她同样深刻思念着,这便是相思。沈戈激动得收紧手臂,林如玉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背,提醒道,“胳膊不是有伤么,让我看看。”
“都是小伤,快好了。娇娇,我想……”
沈戈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心上人。他想亲她,日思夜想,快想疯了。
林如玉抬眸对上他毫不掩饰的火热视线,心中一阵酥麻悸动,抬手环住他的脖子贴了上去。
第291章 爱该有的样子
与心上人香甜柔软的唇相触,沈戈那根叫做“克制”的弦,瞬间崩断。他有多想林如玉,此刻就抱她抱得多紧。可是抱得再紧,他也不觉得满足,只想要更多,把她揣在怀里,碰在手心里,再也不分开。
唇分开之后,沈戈循着心意,用脸颊蹭着她柔嫩细腻的脸、额头、秀发,呼吸间尽是让他魂牵梦绕的,独属于她的气息。沈戈顺着自己的心意,低声道,“我好想你。”
林如玉活了三世,确实第一次与人这样亲密相处,她浑身轻飘飘,脑袋晕乎乎,处于一种无法言表的奇妙状态中,就……好舒服,好安心,好想要与他更亲近些,不只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
她抬头亲了亲他的下巴,低声道,“胳膊上的伤给我看看。”
沈戈也忍不住啄了啄她细腻如瓷的脸,才不舍得放开她,却不急着给她看自己的伤口,而是给她整理衣衫,鬓角。
他的神色专注而虔诚,这才是深爱一个人时该有的模样,与贺炯明假扮安自远时,将她困在院中,高高在上地把她当金丝雀逗弄时完全不同。林如玉握住他粗粝的手掌,把他拉到桌边按在椅子上,开始解他将袖口紧紧扎住的黑色描金护腕的绳子,一边解一边抱怨,“胳膊有伤,你还戴护腕做什么。”
“这是右侯卫副将才能戴的。”沈戈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道,“……好看。”
戴上之后,显得他利落又帅气,沈戈想让心上人看到自己最英俊的模样,好……更喜欢他。
玉冠束发,戴着紧袖口的护腕的沈戈确实好看极了,跟后世武侠剧里的行侠仗义的少侠客一样。林如玉咬了咬唇,她还蛮喜欢他这么打扮的,不过,“等伤好了再戴。”
“嗯。”沈戈乖乖应了。
林如玉拉起他的衣袖,看到他左臂上有大大小小竟有近十道伤痕,其中最长的一条有两寸多长。林如玉蹙起眉头又解开他右手的护腕,见到右臂上也有数道伤疤,伤口被妥善处置,已开始结痂、愈合,但仍旧触目惊心。
不待林如玉问,沈戈便道,“我们攻城那天,安王带着亲信从密道里逃入山林被狼群发现,我怕他跑了,带头进林子抓人被树枝划了几下,就是看着严重,再有十天半月就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