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你祖父的职位一降再降,用不了多久就该带着你爹告老还乡了,你别玩太久,尽快去京城替职。”萧矜道。
季朔廷点头。
祖父他们虽没有明确站队六皇子,但到底还是有偏向的行为,这让新帝颇为忌惮,季家势力被打压,只有季朔廷顶上去,才能继续保持季家权柄不倒,他自己心里清楚,是以没打算玩多久。
“那就京城见了。”萧矜拍了拍他的肩,翻身上马,冲后面喊了一声,“准备出发了!”
陆书瑾应了一声,转头对叶芹说道:“在江南玩够了,就直接去京城,知道吗?我在京城办了书院,届时你也去教书。”
叶芹讶然,“我也能吗?”
陆书瑾道:“当然。”
叶芹会认字,会读书了,教一些年岁小的姑娘绰绰有余。
这让叶芹很高兴,与叶洵炫耀之后,又去抓季朔廷的手,问她自己是不是能做先生教书。
季朔廷满口答应着,将她抱上了马车里,叶洵在一边道:“我看你书房的那个汝窑白瓷不错,到时候下聘礼时一并送来吧?”
叶芹撩开车帘,笑着冲陆书瑾摆手。
两队人马同时出发,同行一段路后分别,一队南下,前方江南水乡,一队北上,去往繁华京城。
叶芹将身子探出半个来,遥遥招手,大喊道:“京城见啦”
陆书瑾也回应,“京城见!”
回过头来,少年高座马上,赤袍潋滟,高束的长发轻轻摆动,一转头,眼角眉梢俱是笑意,一如去年那场初见,风光无限。
风又起,树叶晃动,哗哗作响,蝉鸣不止,炎夏偷得片刻清凉。
阳光璀璨,倾泻万丈,大地一片金芒。
此去山高路远,来日方长。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
感谢宝子们一直以来的追更,呜呜呜,终于正文完结了!
少年们的故事,写起来真的是太喜欢了,我永远爱热烈的少年!
明天开始更新番外。
番外不日更了,随榜更新。
除了陆书瑾他俩的一些日常之外,应该还有梁春堰的单人视角,叶洵的单人视角,然后就是叶芹季朔廷的线,不过他俩的线会放在番外的最后写。
还有什么是你们想看的吗,生娃不写,其他可以考虑一下。
第104章 番外 日常
陆书瑾最喜欢坐在门槛边上,往天上看。
当然主要原因也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太小,出了房门统共也就七八步的距离,院子里同时站三个人,就会显得拥挤。
所以陆书瑾很少出门,但也不会长时间呆在房中。
她所居住的小屋子跟正常房屋不同,没有正常的高度,更像是一个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小库房。
里面没窗子,一面靠着宅中外墙,堆放着一个十分腐朽破旧的书柜,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籍。
一关上门,房中就没有半点光亮,所以陆书瑾不喜欢呆在那个地方,每日一醒,她就打开门坐在门槛上。
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看天,仰着头往上面看。
晴天时,整个天空无比湛蓝,白云朵朵作为点缀,偶尔飞过的鸟则被陆书瑾视作意外惊喜。
她有着超出常人的耐心,坐在门槛上一整日,数着今日飞过头顶的鸟有几只。
阴雨天时,整片天空都灰蒙蒙的,像覆上了一层暗灰色的纱,厚重的乌云大片堆积,不多时雨水便落了下来。
陆书瑾原本不喜欢阴雨天。她喜欢太阳,喜欢热烈而灿烂的光,喜欢所有明亮且温暖的东西。
更不喜欢太阳落去,黑夜的到来。
因为每当夜晚降临,她的世界就黑暗了,只能借着门框边那微弱的月光来照明。
被姨母王氏派来的丫鬟叫秋荣,年长陆书瑾三岁,身上没几两肉,看着很瘦。
她话很少,也不怎么搭理陆书瑾,每日来三次送饭食,早上拿走陆书瑾换下的衣裳,晚上再送回来。
她每次来的时候,都能看见陆书瑾坐在檐下往天上看,也不知道在瞧什么。
秋荣虽然不跟她说话,但在心里多少是有些可怜她的。
毕竟她连丫鬟都不如,或许丫鬟还能吃上一口热饭,能去想去的地方,能够去看看别处的天空。
而她只能在这座宅院之中,像被囚困的鸟,只能日复一日地朝外面眺望。
九岁那年,三月初九,这一日陆书瑾记得很清楚。
她拿出攒了许久的铜板递给秋荣,托她给自己买一根蜡烛回来。
当日夜晚,秋荣带回来一根蜡烛。
从那个早春之后,陆书瑾的漫漫长夜有了光。
四岁刚进柳宅时,柳宣力请了私塾教习家中的儿女,陆书瑾跟着学了一段时间,认了字,后来的漫长岁月之中,她就与灯台为友,与房中的废旧书籍为伴。
十六岁的陆书瑾很瘦小,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常年泡在书卷里,让她有一股极为沉淀的气质,安宁文雅。
柳宣力那时正要与镇上卖玉发家的王氏生意往来,逢王家给长子寻媒,他便正想起家中还养着一个毫无干系的陆书瑾,如今十六岁,正是婚嫁的年龄,于是立即要与王氏结亲家。
陆书瑾到底是个年轻姑娘,除却羸弱瘦小之外,其他的样样都好,从脸上瞧去更是个美人,王家甚是满意,王瘸子亦没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