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如晚。”他低声叫她。
沈如晚望着他,以目光相询。
“沈如晚。”他又叫了一声。
“嗯?”她疑问。
“沈如晚。”他声音低低的,不厌其烦。
她蹙着眉看他,忽而叹了口气。
倾身坐入他怀中,她伸手捧着他脸颊,轻轻吻了一下。
自踏上仙途时宿命般的惊鸿一瞥起,走过物是人非、沧海横流,从青春韶年到浮生恍然若梦,在这段漫长的幻梦醒与醉之间,什么都远去黯淡了,唯独他的剪影,历久弥新,永不褪色。
从前她悄悄抬头凝望的清辉,原来早已经过她窗前,流年暗渡,留在她枕边。
“我在。”她轻声说,“长孙师兄,我也在的。”
“一直都在。”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第一件事就是求作收!
希望大家可以【收藏我的专栏】
拜托拜托,我今年的big dream是作收五千(可怜巴巴的眼神)
正文结束了,随便聊聊这本书吧。
奇幻文里有一种极度常见的cp模式:剑与剑鞘。
这种模式往往是由一个脾气恶劣的美强惨(剑),和一个包容体贴能感化美强惨的cp(剑鞘)组成。
在这种模式里,高光爽文剧情多半在“剑”的身上,几乎可以说是围绕着“剑”从颓丧自弃到重拾希望的成长线来展开的。
我很喜欢这种模式,但看过的文里,担任“剑”角色的往往是男主,而女主总是那个“剑鞘”。
剑鞘很好,但剑鞘是不能一剑出万法灭威震八方的,就算剑鞘有这个能力,也要把舞台让给剑。
可不幸的是,我是极端爽文爱好者。
由于口味奇冷,我只能自割腿肉,这可能就是我的一种宿命(沉痛)
我要让女主做“剑”,我要让她做那个坏脾气但人人都不得不顺着让着她的人,我要让她一生学有用武之处,而不是沦为别人的伴舞。
所以在这本书里,沈如晚一直带着高光,包括最后闯天门关夺剑,按传统套路来说应该是男主发力,但我安排给她,因为她是这本书的“剑”,她必须荣光加冕,而不是把光辉给“剑鞘”。
还有暗恋元素,我看腻了无论谁暗恋最后都是女主卑微的暗恋文,所以我自己动笔,即使沈如晚喜欢长孙寒那么多年,她在他面前也是自尊自重的,绝没有丢掉一丝尊严。
各种冷元素叠加在一起构成了这本书,而我从收益和收藏里见识到了我的口味到底有多冷hhh
连载期有段时间我很emo,感觉前途灰暗,照我这冷逆口味,这辈子看起来很难写出成绩来啊。
不过这种emo很快散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写一本完全符合自己口味的书本身就是一件很爽的事。
在这里非常感谢一直追这本书的小可爱们,你们对我来说意义很重大,是我在写文过程中唯一的正向反馈,支撑了我好好写完这本书。
接下来还有几个番外,大概也是日更,但是肯定不会是阴间更新了,因为我想休息一下,调一下作息,如果没写完也不会熬夜更新番外。
最后,大家新年快乐!
对大家的祝福都在我的笔名里,希望新的一年,我和各位小可爱都能“财运到”
(见缝插针宣传自己)
第134章 除岁-小楼夜听雨
岁末的这一天,沈如晚是在吵嚷里醒来的。
她睁开眼,触目望见微光透过窗纱照在雪青床幔上,微尘在半空中缓缓浮动,不禁忡怔了片刻,回过神来,才想到她已离开蓬山近一年了。
如今,她远离修仙界,身处凡尘俗世之中。
近一年来,她漂泊无定、四海为家,离开蓬山时只想着离去,可离开后,又不知该去往何处、留在哪里。
身若飘萍,心如飞絮。
最开始她只是想离开蓬山,可有那么一天,她误入凡人之间,忽而便再也不想回到修士中了。
眼下驻足的这座城镇,是叫临邬t城巴?
她记不清了,也懒得去记,于这座城镇而言,她是过客,于她而言,这座城镇是过客。
过客是不必互相铭记的。
暂时落脚的屋舍临街,窗外就是临邬城最繁华热闹的街市,不必推开窗,便能听见外面的喧嚣与热闹。
“和你说了多少遍,不要急不要急,就不听!现在盘子也碎了,又开始装老实了!”隔壁人家火冒三丈,声音隔着窗纱一字不损地传入屋内,“小兔蕙子,我今天就打死你——”
接着便是一片“误误”的劝阻声,吵吵嚷嚷地混成一片,隐约夹杂着“大过年的”“孩子也不是故意的”,几乎能掀翻天去。
沈如晚轻轻拧着眉头,翻了个身,将被子向上提了提,盖住耳朵。太吵了,她想。
吵得叫人伤神。
夜来万家灯火,连寻常最节俭的人家也燃着灯火,在团圆欢笑声里走到年尾。花天锦地里,孤孤单单一室青灯照壁,连烛光也显得冷清。
沈如晚吹灭烛火,灯光黯下去,昏黑漫过屋内每一寸角落,覆在她的身上,像是深重的疲倦,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她慢慢走过回廊,听见檐外的雨。
岁末除夜,竟有夜来雨。
窗外雨幕如帘,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浇不灭人间烟火。
她站在那里,又想起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