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驾到_千笑【完结】(474)

  姐姐站都站不稳,田埂路上,在三四个人的搀扶下才来到她父亲棺材前,瞬间泪如雨下,哭到声音沙哑。

  “我……我再没有爸爸了……”

  在回家途中,姐姐从弟弟口中知道了父亲的死因。

  癫痫。

  就在早上姐姐去考试之后没多久,父亲原发性癫痫发作,也就是俗称的羊癫疯。

  这种病诱因不明,大多跟遗传因素有关,姐弟二人年纪小,不知道父亲有癫痫史,只有他们的母亲知道,可母亲去世的早,父亲也以为不会再发作,就一直没跟子女提。

  谁料在这一天,女儿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天,父亲心情激动异常,忽感眼前闪光,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

  这种感觉已经几十年没发生过,他顿感不妙,刚想呼救,便倒在地上全身抽搐,口吐白沫。

  十四岁的弟弟在房里听到屋外的动静,连忙出来查看。

  在看到父亲这幅模样后,他焦急万分,又不知怎么办,连忙去找乡亲们帮忙。

  乡亲们赶来一看,纷纷面露惊恐,避之不及。

  在那个桃源的那个年代,出现羊癫疯的人被认为是不祥之人,会带来灾祸,没有人敢上前接触。

  弟弟无奈,只能拄着拐杖,用最快的速度去隔壁村请那个老大夫。

  可是老大夫听到是浑身抽搐,口吐白沫,便猜到是羊癫疯,加上父亲之前因为弟弟截肢一事来闹过,老大夫说什么也不去救。

  弟弟救父心切,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当时老大夫的医馆里还有其他病人在,他架不住其他人的目光,深深长叹之后,对弟弟提醒了一句。

  “你赶紧回去把你父亲头垫高,给嘴里塞块毛巾,能不能活……看他造化吧。”

  弟弟赶紧拄着拐杖往回跑,可回到家里后……

  父亲已经被呕吐物堵塞气管,窒息而死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匆匆几十分钟内消失。

  那一天,没有人知道这对姐弟是如何度过那个没有父亲的夜晚。

  他们只知道,清晨,姐姐照样去参加了第二天的小升初考试,走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都面无表情,一脸漠然。

  几日后,父亲下葬。

  下葬后第一日的深夜,两姐弟来到父亲坟前。

  弟弟拄着拐,哀声问道:“姐,你以后什么打算?继续读书吗?”

  父亲一死,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弟弟残疾干不了农活,姐姐要想读初中,就要先想办法解决学费的问题。

  姐姐看着父亲墓碑上的遗照,沉默了很久,她没直接回答弟弟的问题,而是说了四个字。

  “我要学医。”

  弟弟有些诧异,“我们国家不是不让女的当医生吗?”

  咔嚓!

  姐姐从兜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剪刀,一把剪掉了自己的长发。

  弟弟连忙想上前阻止,“姐姐!你干什么!”

  姐姐大吼出声:“你站住!我知道我在干什么!”

  弟弟被姐姐震住,怔在原地。

  姐姐站在父亲坟前,毫不在意地剪去乌黑柔顺的长发。

  她妈妈是鼠疫不治而亡……

  她弟弟的脚被庸医所害导致截肢……

  她自己对伤情不明,落下终生隐疾……

  她父亲因遗传病救治不及而死……

  她受够了这世间的病痛,决定削发立志,踏入医道,改变这一切。

  人能保天和,于身为太平。

  她姓余,叫余姝,也就是后来的不夜侯。

  第576章 弃文从医

  第一段回忆看完。

  令萧炀触动最大的地方,不是各种磨难,不是十五岁的余姝站在父亲坟前削发明志。

  而是十三岁的余姝在被霸凌之后,站起来的那个眼神。

  她的眼里异常平静,没有一丝畏惧和愤恨,似乎完全不把这些不公平遭遇当回事。

  这就说明,余姝从小就是一个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的人。

  在遭遇那么多的苦痛之后,她没有一句抱怨,没有萎靡不振,没有去追求金钱和权力,而是选择了学医。

  光这一点,就足够了不起。

  在那样的心灵冲击之下,她一旦陷入自我失衡的旋涡,近乎偏执疯狂的迷恋权钱,便会沦为吃人的恶魔。

  在民国也好,当代也好。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不过是民众口口相传的鸡汤。

  鸡汤之下,尽是白骨。

  吃得人中人,方为人上人,才是隐藏的现实。

  鲁迅弃医从文,余姝弃文从医。

  不管哪种形式,他们都是看透社会真相却不愿与之为伍的人,他们克服了人的劣根性,跨过了世俗的欲望洪流,这才明确本心,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

  只有彻底感受过黑暗,余姝才会如此坚定去寻找阳光,成为日后名震寰宇的不夜侯。

  ……

  如秦渊所说,这第一段回忆,正是对应了不夜侯墓中的第一层,是她人生的第一个阶段,也是一个人类最开始的阶段。

  这时候的余姝还没有去南柯,没有引元,没有成为不夜侯,只是一个普通人,就像未出世的胎儿一般,混沌未分,灵识未开,元力未生。

  故而第一层才会大雾滂沱,看不清方向,一切都尚未可知。

  而第一层感受身体部位缺陷的过关方式,也暗合不夜侯这第一段回忆的经历。

  身体,才是万事之本。

  当你没了身体这样东西作为前提,想做任何事都是空谈。

  人总是年轻时用身体去换钱,到老了用钱去修身体,却忘了自己的身体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一定要强身健体,保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有精力去面对任何事。

  ……

  第二段。

  余姝小升初考试拿下了全市第一名,尤其第二天考试的六科,全部是满分。

  然而她却没有去继续上学,而是留在了家里,一边当个杂工养活弟弟,一边去买一些医书回来自学。

  在她的桃源,女性不可为医。

  所以她才剪短了头发,晒黄了皮肤,伪装成了男生。

  余姝当然不会去找隔壁村的大夫学习医术,那就是个庸医,还见死不救。

  在她的观念里,那样的人不配称为医生。

  余姝每天都会去县城,在那里的一个中药堂当杂工,药堂里看不到一个女人。

  凭借她的悟性和能吃苦耐劳的性格,很快都得到老板和其他员工称赞,老板还送了一个小小的却月壶给她作为十六岁生日礼物。

  一年多以后,余姝算是对中医和西医都懂了点皮毛。

  说是皮毛,其实她已经能说出药堂里每一种中药的名字和详细功效,甚至有些她还能说出如何种植。

  《本草纲目》共收载1892种药物,她独爱茗,也就是茶。

  不过遗憾的是,她本以为伪装成男生,一年后可以成为学徒,没想到还是只能当个杂工。

  药堂老板告诉她,从医这条路,没有师父带,没有正规且系统化的教学和练习,很难正式入门。

  而药堂老板虽然很喜欢余姝,却无法收她为徒。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民国十七年的废止中医令。

  传统中医受到西医的冲击已渐渐没落,民众看病都去找西医,导致真正有能耐的中医备受挤压,越来越少见。

  市面上能看到的中医都是半桶水,包括药堂老板自己,他怕耽误了余姝。

  余姝听完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是大环境如此恶劣,学医确实会举步维艰。

  正当她苦思良久,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改变她命运的一天来了。

  一个神秘人突然出现在她回家的路上,问了她很多问题,然后嗖的一声将她带去了深山里,又嗖的一声返回原地。

  这神乎其技的一幕让余姝连连惊呼。

  神秘人问余姝,要不要跟他去一个地方,去了那里,可以学到经天纬地的本事。

  十六岁的余姝,只是沉着地问了一个问题。

  “能学到医术吗?”

  神秘人似是有点讶异,旋即缓缓点头。

  “能。”

  余姝成熟得早,还是没急着答应,主要是担心弟弟无人照顾。

  神秘人看出了她的顾虑,便主动说道:

  “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跟我走,不会耽误你照顾弟弟,每天都能按时回来,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考虑,明……”

  “不用考虑了,我去。”

  余姝出声打断。

  神秘人眉眼微扬,饶有意味问道:“怎么?不怕我是坏人?”

  余姝面色平静地道:“以你刚才的手段,要是想抓我走,根本没必要征求我的同意,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你如此神通广大,我不同意又能如何?”

  神秘人淡淡一笑。

  “明早八点,我会在路口等你。”

  就这样,余姝去了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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