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顶级白富美了_坠珠葡萄【完结】(30)

  林夏青说不认识镜子上面的明星,晋扬把脸凑到镜子后头去,看了一眼说是陈玛雅,铁路文工团的演员,去年有一部《小巷幽兰》就是她演的。

  运动过去,百花齐放,这几年大约是中国电影史上最昙花一现的百家争鸣时代,不仅是电影,还有伤痕文学,这是一个勇于直面伤痛、热衷反思的年代。

  林夏青觉得相片上的陈玛雅没有自己妈好看,乔春锦这张脸绝对可以去演电影的,而她呢,就可以顺理成章成为乔春锦的金牌经纪人,母女俩就在电影界横行霸道,赚得盆满钵满。只不过实在可惜了,这个年代的主流审美,更加喜欢那种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健硕之美,而乔春锦是那种很需要人保护的菟丝花,妩媚、娇弱,惹人怜爱,这种美可以引起男人的同情心泛滥,但在同性之中太遭人排斥了。

  林夏青惋惜乔春锦生的太早了,要是再晚生十年,相信火遍大街南北的琼瑶一定会力捧她当女主角,甚至会像等陈德容那样,一部戏为了等女主角长大,一等就是好几年。

  理完发,晋扬似乎彻底死心了,干脆没看镜子自己的头发到底被理得怎么样。

  晋扬突然问:“你一直去买东西的那个杂货市场,离医院远吗?”

  林夏青随口道:“不远,你问这个干嘛?”

  晋扬似乎松了一口气,“不远就好,我想去买一只手电筒。”

  林夏青:“你腿伤还没好呢,昨天你姑姑大驾光临,刚把这医院里的人吓够呛,你今天就要去外面捣乱,你站都站不稳,市场怎么去?”

  乔春锦也说:“之前东宝妈天天来串门,昨天你姑姑来过之后,她就开始躲我们这间病房,像躲瘟神似的,不知是不是受了医院什么警告,今天这个点儿了,她都没来报道呢。”

  乔春锦巴望东宝妈能再拜托她织件毛衣什么的,好让她给女儿的饭盒加道菜,食堂的糖醋丸子吃过了,糖醋小排还没试呢。

  晋扬嘿嘿笑道:“医院不是可以借轮椅吗?我想出去溜溜。”

  林夏青替他收拾后颈上的碎发,“原来你都打听好了。下午吧?入二伏了,天气越来越热,等太阳落了山,阴凉了,我再推你去。”

  晋扬突然尖叫:“林夏青,你吓我一跳!”

  林夏青懵了,咋回事?

  晋扬捧起镜子前后地照,啧啧夸赞道:“你哪儿学的手艺?发脚剃得整整齐齐好利落,以前我从没把发脚剃得这么高,显得人好精神。发顶的长度也刚好,层次简直完美,这个发型利索、干练,显得我整个人神清气爽!”

  林夏青摘下他肩头的毛巾,往地上抖了抖,眼睛往窗外门卫室的方向斜,“喏,跟门卫大爷学的。”

  晋扬不信:“骗鬼呢吧。”

  后面半句话他没说出来:那可是个老光头,理发能有什么技术?

  ***

  林夏青忘了问晋扬要买手电筒做什么,等要把人推去市场,她才想起来问。

  “你买手电做什么?医院里的灯不够用吗?”

  “买手电筒看书。”

  林夏青觉得他还挺上进,不过她好像没见他身边出现过什么书,只有昨天晋扬二姑带来的一本英国短篇小说选。

  如果是为了看这个,林夏青又觉得他不务正业了,晚上用手电筒看书费眼,不如直接去买一盏台灯回来。

  晋扬又要求了两遍需要外出买手电筒,林夏青无奈,只好答应他傍晚吃过饭,再借轮椅推他去市场。

  晋扬对自己还挺有要求,下午出门前换掉了病号服,穿的是入院前的那身短袖衬衫和灰色西裤,加之理短了头发,已经完完全全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精神小伙,连手和脚上的笨重石膏都显得不那么有碍观瞻。

  太阳才刚刚下山,地表热气没有散去,林夏青把他推出医院,尽量往树荫下走。

  林夏青不知道为什么过路的人纷纷用那样的眼神看她,他们的目光似乎有点儿羡慕晋扬长得这么风度翩翩,又有点儿悲悯他的废手和废脚,而那视线自下而上飘移,最后停在林夏青的脸上,似乎又在深深感慨: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和她那年纪轻轻就瘸了腿的——丈夫。

  路边有一家卖起酥蛋糕的商店,门口立式招牌还画着粉蓝色的甜点海报,标题是偌大的:人造奶油,林夏青像发现了一个及时的避难所,想也不想,把晋扬推了进去。

  晋扬仰头问:“你是要我请你吃奶油蛋糕吗?”

  林夏青请他先闭嘴,自己则眼神鬼鬼祟祟,像侦察兵一样扫射门外的目标人群,先躲过那一群搬着板凳,准备去河边香樟树底下乘凉的大妈们再说。大妈们杀伤力大,一会儿看见她推着晋扬,估计又是齐刷刷的一双双八卦眼神。

  晋扬和服务员说:“要一块三角奶油蛋糕和两支冰淇淋。”

  林夏青头阻止说:“刚吃过饭呢,我吃不下。”

  晋扬小声道:“买都买了,晚点吃吧。”

  服务员掩嘴笑了,那笑声太有深意了,林夏青被她促狭的笑声弄得耳朵都烧了起来。

  她知道服务员在笑什么,服务员这是把他们当一对情侣了,而晋扬是那个哄着女友吃冰淇淋和蛋糕的傻小伙。

  林夏青觉得太要命了,刚逃过外头的一劫,没想到商店里还有一杆暗箭,林夏青眼下只想脚底抹油快快逃跑,偏偏服务员打冰淇淋的动作还特别慢,甚至时不时目光往她这瞄上几眼,似乎是想看清这个任性难哄的女孩儿到底长什么样*子,竟值得这样一位高大俊朗的男孩,不惜丢掉自尊,只是为了乞求她吃一口甜品。

  晋扬的钱一向都是在她这的,付钱的时候,场面更难堪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二元钱递给服务员,服务员挑了挑眉毛,五官凑在一起热闹极了,一副哇哦,你们已经发展到女同志管钱的地步了吗?

  林夏青第一次觉得钱这东西这么烫手,手里余下的钱,也不管记不记账了,干脆一股脑地全掏出来,塞到晋扬的西裤上,绷着脸说:“你自己的钱,以后你自己管好。”

  晋扬颇为认真地问道:“一会儿要买手电,还有明天的一日三餐,后天的……你都不管了吗?”

  林夏青赶紧瞪他一眼,不让他接着往下说了。

  尽管他说的是事实,但他说的不合时宜,他话里的意思,像是他们现在已经同居在一起,啊呸,同一间病房确实也是同居,但他不能在一个不明就里的外人面前那样说话,像极了添油加醋,坐实他们在外人眼中的暧昧关系,越发说不清了。

  林夏青为了让他闭嘴,只能灰溜溜地把钱拿回来,她开始有点儿后悔,刚刚为什么要把钱撒到他的裤子上?

  她现在捡钱的动作,仿佛一个极尽调戏手段的流氓,把钱一张一张地从晋扬的腿缝中间拾起来,指尖过场,少不得摩挲过他的西裤料子,她羞到发颤,他作壁上观表情似乎还带着点儿享受,而服务员一副想看又不敢看的模样,内心仿佛十分纠结,要不要错过这等大饱眼福的八卦好机会。

  出了商店,林夏青有点生气,质问道:“你刚刚为什么那样儿?”

  晋扬举着两支冰淇淋,整个人焕发着神清气爽的气质,含笑问道:“哪样儿?”

  林夏青瞪起眼:“刚刚你明明可以不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

  晋扬眨了眨眼,显得自己十分无辜且正义:“我说的是事实,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能阻止其他任何人对一句话或者一件事物,有他自己独到的解读,每一个灵魂都是自由的。”

  林夏青越发气短,她发现自己居然说不过晋扬,他可真是一个诡辩高手,可恶极了。

  林夏青决定晚上熄灯之前,她都不要和他说话,谁叫他刚刚故意使坏。

  晋扬把冰淇淋塞到她手里:“吃吧,不吃一会儿就被热风吹化了。”

  林夏青是和晋扬置气,不是和冰淇淋,她不会和炎炎夏日最讨人喜欢的冰淇淋小肚鸡肠地计较,对于冰淇淋,她是宰相肚子,能吃一整车呢。

  咬了一口冰淇淋尖尖,草莓味的,草莓香精如果换成真材实料的草莓果酱就好了,那就是进阶版的gelato。

  晋扬见她开口吃冰淇淋,跟着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太甜,并不觉得多好吃,只是觉得草莓冰淇淋的粉,跟林夏青绯红的脸颊有异曲同工之妙,挺可爱的。

  一路上,林夏青果然不说话。

  到了市场,林夏青把他推进店里,自己避嫌似的站到门外去,一点不给晋扬机会再次在外人面前造成什么误会。

  晋扬只能自己跟店员买手电筒。

  林夏青手里还剩一点冰淇淋的脆筒,咬完最后一口,掸了掸手上的薄脆残渣,眼珠子遛向店内,她发现晋扬已经买好手电,正等着她把他推出来。

  他刚刚一定看见她嗦最后一口脆筒的样子了,这样跟舔酸奶盖被人发现有什么区别?

  林夏青走过去。

  手电筒这么快就买好了?想来他根本没有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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