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家人不少,祖孙三代,文毓秀的公婆都还健在,她丈夫,小叔子夫妻俩,孙子辈儿四个孩子,有两个去上学了,在家的两个都是女孩,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一个十岁左右。听说警察和村委会的人是来问文毓秀的事,一家人的脸色阴晴不定,奶奶特意叫两个女孩进了里屋,不让她们出来。
“这都哪年的事了?我一个老头子了,记不住了。”文毓秀的公公摇头说。
“急病。”她的丈夫说,“去,去医院来着。”
“哪个医院,哪个科室,有当时治疗的病历吗?”
“有吗?这……这好几年了,这上哪找去。”他局促地摇摇头,“家里乱,找不着了。”
“人去世之后是火化的吗?”
“对,火化的。”
“哪个殡仪馆?火化证明提供一下。”
“这……”
“火化证明总有吧?你们家再乱,人再多,也不至于连家人的火化证明都能弄丢了,去找找。”
“……找找,找找。”他连忙配合地点头,立刻起身走进里屋去找。剩下的几个人面面相觑,表情复杂,没有人说话。他弟见状,使个眼色叫弟媳去给人倒口水喝,女人走到厨房去弄,却不知为何失手打翻了烧水壶,低低惊叫一声。她丈夫下意识想要骂,看了看警察,又忍住了。
看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着,警察就又顺口问了几句家常,了解到刚才进屋的那两个女孩就是文毓秀的女儿,就说让把孩子带出来问两句话。虽然其他人试图拒绝,说孩子什么也不懂瞎说话,但不敢违逆,还是把两个女孩叫了出来。
这时的任小名已经陪着她妈在派出所了。原本她也想去郝家,上次来的时候,她在他们家外面莫名有点发怵,没敢进,但既然警察正好去问,那她跟着一起去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警察还是没让去,还是昨天那个年轻小伙子接的她们母女俩,说想再问点问题。
“她这几年都没给你打过电话,只是发短信?”警察问任美艳。
“对。”任美艳点头,“但没有提过她病了。她从我们那儿教书的学校被她婆家人带回来,只有一年多,就去世了,也不是意外,所以我就不相信。她是什么病去世的,他们家人有没有说?”
警察摇了摇头,又问,“你不是说有她的照片吗?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任美艳就从钱夹里拿出那张她们十八岁时的照片。
“……这是有点年头了,是她年轻时候的照片吧。”警察说,跟她样子差别有点大。没有别的照片了是吗?”
“本来我有的,”任小名说,“她教过我初中,我们有全体师生的毕业照,后来丢了找不到了。”
“你刚才提的那个寻人的新闻,截图给我看一下。”警察说。
任小名就找出手机里的截图递给他。
“这个应该是她的大女儿。”警察说。
按时间来看,文毓秀刚生下女儿不久就离开了婆家,以周芸的身份躲回家乡教书,那几年她婆家没人找得到她,所以这个孩子在几岁的时候就因为家里人的授意当街寻母,现在她至少也有十多岁了。
“不上学?”
警察看着这个穿着打扮不辨男女的十六七岁的女孩,问。
“不听话,被开除了,就不上了。”她爸在一旁说。女孩漠然地看着警察,也不犯怵,但也没答话。
“你呢?你今年上几年级?”警察转头问那个小的。小的像只受惊的兔子,噌地一下就躲到姐姐身后去了,说什么也不露头出来。
“你还记得妈妈长什么样吗?”警察又问了一句,结果这孩子也不知道是听没听懂话,突然凄厉地尖叫嚎哭起来,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爷爷奶奶爸爸全都冲过来,一边胡乱说着孩子内向认生一边带她回里屋,但她拼命反抗,趴在地上钻进茶几底下,两条腿盘起来扒住桌腿,死活不挪地方。那茶几看起来做工还挺好,实木的特别重,几个大人一时间钻不进去使不上劲,竟没挪得动她。
几个警察看这一家人乱成一团,只好也上前帮忙,其中一个警察试图去抓孩子细小的手腕,被她的指甲划出了血痕,却意外伸手夺过了孩子手里攥着的一团揉皱的纸。
被她爸强行拖出茶几的孩子仍然哭叫着,细胳膊细腿拼命乱蹬,被提起来送进里屋去了。隔着关了的门,外面的众人能听见跟着一起进去的姐姐在跟她说话安抚她,但她的尖叫盖过了姐姐的声音。
那个警察打开揉皱了的纸,发现是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单页,上面有没写完的数学题和日期,还有孩子胡乱运算的草稿和其他涂抹在旁边的凌乱字迹。
坐在任小名和任美艳对面的年轻民警,把手机里那张同事拍的图片递给她们看。那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任小名把图片放大,在凌乱的字迹里辨认出几个字。
吹入沧溟始自由。是一句古诗。
虽然任小名也没听过这句诗,但这字迹她认得,即使过了很多年也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因为最莽撞愚笨的青少年时期,她写的字像狗爬一样,就靠着每天一个字一个字临摹作文纸上的寥寥几句评语,妄想着自己写字也可以像周老师那样潇洒绰约,风姿清朗。历时两年,中考的时候她的字已经大有进益,即使后来到了育才,到了大学,也得到过老师同学的表扬和夸赞。虽然还是比不上柏庶的字那么隽秀清丽,但至少看得过眼。
她太熟悉了,这是周老师的字,应该说是文毓秀的字。但这张纸上写的作业日期是两个月前。
任小名还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对面的年轻警察就接了一个电话,急匆匆地跑出去,把她们俩晾在接待室里。
与此同时,警察搜索了郝家翻新得漂亮光鲜的房子和院落,发现他们在东仓房里自己挖了一个地窖,平日里用储物的编织袋和腌菜的缸挡上,没有人能看到那里有扇半米见方的门。
而那扇门后面,关了一个十年不见天日的人。
第66章
一个没有死,但也没有像正常人一样活着的女人,在这个平日里清闲安逸的小地方掀起了轩然大波,也成了当地人街头巷尾的闲谈中多年以来最骇人听闻的谈资。有关文毓秀失踪前的种种,也逐渐在众人拼凑的记忆中浮出水面。
他们说,郝家的老大当年把文毓秀娶回家好几年,她也没生出儿子,公婆都不待见她。后来好不容易怀孕了,生的还是个女孩,结果孩子还没几个月,文毓秀就离家出走了。
她坐月子穿的衣服用的毛巾刚洗完晾在外面院子里滴着水,床头半碗喝剩的米汤冒着热气,甚至她的身份证都还在她丈夫手里,她自己都不知道藏在哪。那时弟媳也在家,正在做饭,她把女儿抱进厨房,放在一边,说她要上厕所,让弟媳帮忙看几分钟,就那么出去了,几分钟没回来,几个小时也没回来,直到晚上家里人全回来了,她也没回来。
有那么几年家里人认为她死在外面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女人,不回家,怎么可能活得下去?村里人都知道后来郝家带着没几岁的孩子去县城举牌子寻人,他们寄希望于她还留在当地,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能回来,久久无果,也便放弃了,几年都不回来,那肯定是死在外面了。
但他们把文毓秀带回来的时候倒是闹得人尽皆知,他们本来不想的,毕竟媳妇跑了好几年被抓回来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之所以人尽皆知,是因为文毓秀疯了,和那个嫁进来温和文静逆来顺受的媳妇判若两人,面目狰狞嘶吼起来的样子就像囚于笼中的困兽,为了防止她跑掉或者伤人,他们把她锁在家里,不再让她出门。那时他们村还没全拆迁,家家户户房子离得近,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能听到他们家传来可怖的声音,搞得旁边两家有孩子和老人的邻居都提早搬了家。时间有些久远,当时被家里大人吓唬说不要靠近郝家,他们家有疯鬼会吃人的那些小孩都已经长大了,也不记得当年的疯鬼是谁了。
文毓秀被抓回来没到一年,就又生了一个孩子,但没过多久就听说她得急病去世了。虽然外人谈起时屡屡叹惜,但也暗地里松了口气,毕竟谁也不愿意有个疯子总在家附近晃荡,邻居们也没再听到他们家传出过恐怖的声音。
郝家几乎是全村最后一户搬走的,明明新房子已经盖好了,宽敞明亮,他们却一直在叮叮咣咣鼓捣装修,拖到最后才搬,搬来新房之后,郝家老二就养了两条狼狗在院门口,还总不拴链子,虽然郝家人倒是对邻里乡亲和善宽厚,但大家靠近他们家院子总要打怵,久而久之,远远听到狗吠,就绕道走了。
别人家也有很多在仓房里挖地窖的,储存粮食腌制蔬菜非常方便,冬暖夏凉。地窖里什么都有,有床,有电,有洗脸盆,有晾衣绳,有吃有穿。但地窖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窗,没有风,没有纸笔,没有日历,没有声音,没有太阳,没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