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一半,他忽地顿住。
楚凝一面听他说话,一面垂眸吃茶,袖口微抬,不经意露了半截皓腕,莹润洁白似新藕。
恰此时日影西斜,日光透过糊了明纸的窗棂筛进来,细碎金斑正落在她身上,像是给她整个人镀了层柔光。
他一时失神,恍惚了一瞬,脑中那根弦被这光景一拨,猛地记起初见楚凝时的惊艳。
也是这般暑气蒸腾的天气,连道旁的柳叶都热得蜷成蔫蔫的细管。
楚凝刚来酒坊帮忙,他恰好带人来秦家送粮,一路被热浪熏蒸着,好容易到了地方,只歇了口气,便照例同伙计们一道儿卸粮。
他虽是少东家,却一贯不以身份自居,平日里又最是自得于自己身骨健壮。谁想,那日竟丢了丑,卸到半途,只觉天旋地转,眼冒金星,人“轰”地倒下去,重重砸在滚烫的青石地面上。
闭上眼睛前,他恍惚望见巨大的光晕里,一个身着水绿裙衫的女子盈盈而来,下一瞬,人便晕了过去。
直到一阵尖锐的疼痛从人中传来,他费力睁开眼,感觉到一股冰凉的触感贴上来,鼻尖萦来一阵清甜酒香,有人托着他后颈,冰凉的瓷碗抵在他唇边,酸甜的醪浆滑入喉间,他凭着本能大口吞咽。
“慢些。”有清冽的女声响在耳边,“这是去年腊月酿的醪浆,最解暑毒。”
他这才回神,察觉一截轻薄纱袖拂过他鬓角,露出半截白生生的腕子,正要收起喂他的青瓷盏。
见他怔愣,她笑了下,淡声解释,“我才拿了冰醪浆给大伙儿吃,见你栽倒,便先给你盛了一碗。”
恰有伙计拿来浸了井水的冷帕子,她示意那人递给他,便要站起身,不想竟踉跄了下,险些跌在他身上,他这才惊觉自己肘弯压住了人家半片裙角,慌忙往旁边挪了下。
女子垂落的裙摆扫过他手背,窜起一阵酥麻的痒意。
“扶这位郎君在廊下通风透气,再盛一碗藿香酒。”女子的声音和身影一道淡去。
他被人扶起来坐在廊下,魂儿还没归位,便抓着伙计问那女子是谁,怎的从前未见过。伙计笑说是老家主的甥女,是个酿师,如今在酒坊做事。
后来他们又见过好多回,也渐渐熟识起来。
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动了心思,隔一阵子见不着她,就很是惦念——哪怕后来知晓她和离过,还有个儿子,他也只懊恼了半日,生怕父母因她已嫁过人而不肯松口答应亲事。
没多久,他便知晓他的懊恼很是多余——她并不想再嫁,对他也全无心思。只他仍管不住自己的心,也不肯轻易言弃。
如今晓得她前夫来了肃州,身份又似不大一般,他心下五味杂陈,却也越发卯足了心气儿要往楚凝跟前凑。
“来往人流越来越多,牛头镇那边的生意瞧着是要起势……”林兴仁压下过快的心跳,不时看一眼楚凝,与她视线相撞一瞬,话音便一顿,磕磕绊绊的,好容易才把赵通的近况说明白了。
楚凝垂眸添茶,也有些不大自在:她也已察觉,今日的林兴仁,眼底的欲言又止很是明显。
林家是秦家合作多年的粮商,林兴仁是家中幺儿,甚少被严格管教,故而性子有些野,最喜欢四处奔走,便承担了收粮和送粮的差事。
每回来秦家送粮,他总要在粮袋中间塞些东西,有收粮时山民送的野山楂或老腊肉,有他外祖家果园新摘的时新果子,或是从各处倒腾来的新品粮种。
更是每回都记得给晨哥儿带些小玩意儿,竹编的知了蚂蚱、野锦鸡毛做的毽子、小孩子读的童蒙书,或是稀罕的点心果干……
这番心思倒也未白费,比起沉稳内敛的赵通,晨哥儿更喜欢这个总是笑出一口白牙的小林叔,每回林兴仁来,小人儿都同他亲近得很,吊在他手臂上打秋千,小腿在空中一晃一晃,还不停咯咯笑着叫,“再高些!再高些!”
晨哥儿荡累了,林兴仁便抱臂站着,晨哥儿拿他当树爬,他也乐得配合,二人似玩伴一般,笑得前仰后合。
楚凝见他生得壮实,透过衣衫仍能看到两条手臂筋肉结实、肌理分明,不必担心晨哥儿误伤或累坏了他,便放心叫他们一大一小玩儿到一处。
林兴仁的心意,楚凝自然有所察觉,他虽十分克制守礼,有时甚至有些羞怯,可偶尔流露出的赤灼无遮的眼神,她想装看不见也难。
只是,她已无心再嫁,也知晓他家中虽不逼迫他立时成婚绵延后嗣,却也不会容许他一直在外混着,到时侄儿侄女都大了,他还是形单影只一个人。
他只比她小三岁,也是该成婚的年纪了。
她自闺中起,便是舒朗性子,并不觉该要为着林兴仁一点倾慕心思,便严防死守不再与之往来:一来,他是秦家的合作商;二来,他常打着与晨哥儿玩的旗号,她更加不好推拒。索性便只当不知,仍旧与他似朋友般相交。
而他也怕真捅破了窗户纸被她一口回绝,一直未曾言明。
这回,却似与以往不大一样。
林兴仁才进厅堂落了座,她便察觉他有些焦躁不安,那双总是带着明朗笑意的眼睛里,今日却藏了心事。
她只当是私事,也不好多问。
直到他频频看向她欲言又止,她才觉出不对劲来:莫不是他也听说了晨哥儿的阿爹来了肃州的事。
此前,冬雪惹出的那桩流言,杜知府后来虽尽力描补,又叫人去外头传了些旁的话,称一切都是周家胡编乱造,眼下并无什么京官来肃州,楚娘子更是无辜至极,一来讨好沈明川,二来也替自己的官声正名。
然而,仍有不少人半信半疑。
林兴仁便是这般,他前阵子出肃州收粮,回来后才听说秦家酒坊出了人命案子,以及楚凝前夫的传闻。虽不信杜知府果真包庇了秦家,却有些疑心楚凝前夫确有其人,且当真来寻楚凝母子了。
想了一整日,他到底换了一身新衣,又带着从外地带回给楚凝的血糯米种子,和给晨哥儿的布偶老虎,赶了来见楚凝。
原本还心存一丝侥幸,直到才坐定不久,便见晨哥儿蹬蹬蹬跑进厅堂,眼圈红红才哭过,只同他见了礼,连话也未及多说,便急着一把抱住楚凝手臂,“阿爹受伤了,我要拿药给他。”
楚凝虽神情未有变化,眼底却惊得颤了下,将茶盏放回时甚至碰出了轻响。
晨哥儿被玉芽领去找药,楚凝也很快恢复如初,继续同他闲话。
他却再不能自欺欺人,楚凝那前夫是真的来了,晨哥儿与他竟很是亲近。至于楚凝自己,好似也并非全不关心。
他想不明白,既已和离,过了这些年,这人为何又找来了?如今又是什么意思?是要重新做回夫妻,还是只在肃州待一段时日,便又要走?
搞不清这些问题,他心中便似猫儿挠一般,安定不得。
从前虽未开口言明心迹,却知晓楚凝身边并无旁的男子,如今却不同,有了变数,他心中危机感如藤蔓疯长:若是楚凝要重拾旧缘,自己又当如何?
窗外蝉鸣一声声拔高,林兴仁心中冲撞着无数句想说的话,只需一个冲动,便能喷薄而出。
可见了晨哥儿方才那样子,话头便又在舌尖转了几转,终究没说出口。
他晓得楚凝不愿再嫁的心思未改,不敢随意开口,只摩挲着手中的布偶老虎,将之递给楚凝。
楚凝笑盈盈伸手接过,“晨哥儿定然欢喜,待会儿他回来,叫他亲自谢你。”
“这是晋州一带的特色,老虎身上的斑纹是用彩线绣成的,很是艳丽好看,‘虎’同‘福’,寓意也好……”林兴仁废话说个没完,懊恼得想锤自己一拳。
楚凝耐心听着,不时含笑点头。
林兴仁无奈吞下喉头翻滚的问题,又俯身自一旁的布袋中拿出一个小包,对楚凝道,“这是血糯米,你瞧瞧。”
楚凝接起,打开便见那纸包中裹着一把红到发紫的细长米粒,瞧着漂亮极了,不觉惊讶地“唔”了一声。
林兴仁笑道,“这是在梁州一带一个部落里看到的,那里的人叫它血糯米,酿成的酒叫红运酒,每逢有年轻男女成婚,婚宴上必须要连吃三碗红运酒,寓意红运连绵……”
楚凝伸手接过,用指尖捻了几粒,轻道,“我在书里倒是看过,说此物酿出来的酒色如琥珀,十分漂亮,有人称作胭脂酿,也有叫紫玉浆的……”
林兴仁见楚凝谈兴未减反增,当即喜道,“我带了批种子回来,若是能在肃州种出来,成本便能低很多。”
甫一抬眼,恰恰撞上楚凝视线,她眼底虽噙了丝浅淡笑意,他却仍觉很是客气疏离,这样下去,等到人家破镜重圆了,他只能独个儿缩在角落里舔伤口。
这般一想,林兴仁心下一急,未及思量便脱口道,“楚娘子,我有话想问你……”
恰楚凝也在想此前便构想过的寻亲之事,因林兴仁素日里常在外收粮,若是将此事交托给他,很是合宜,便也同时开口,“我有一事,想托林郎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