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妖_堂狸在野【完结】(79)

  他来的突然,也走的利落。

  时媱挑了挑眉,正要和程思嘉离开,去别处商讨一下后续,角落里传来嗤笑。

  “真是蠢,你们这么问,不赶你们赶谁,胆子真是肥,简直是骑在老虎头上捉虱子,要命哦——”

  他拉长声调。

  循声看去,是个窝在角落里的老乞丐。他披头散发,胡子眉毛一把抓,浑身灰扑,着实算不上干净。

  此时吊着个眉毛,不屑的看向时媱和程思嘉,那样子,仿佛说什么愚不可及的蠢人。

  不友好,时媱也不生气:“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也没问什么呀。”

  老乞丐坐起身,佝偻着背:“你们的小心思就差摆在明面上,人家才不傻。再说了,就算没那个心思,告诉你也不合规矩。还说人家‘未仔细盘查’,真是好生有意思。”

  如今守城官兵的职责与以往不大相同,没有了外贼入侵,不用抵御敌人,更多时候,仅仅是在维持秩序,防止百姓进城出城发生骚乱。

  他们在城门口,一来是盘查人员,有无过关的身份文书,保证城内安定;二来就是检查进出城的货物,防止违禁品进出。

  但后者,门道就深了。

  时媱假装没听懂:“还望老先生解惑,我不过是想着,若货便宜,不怕偷,询问起来也容易。要是那些送玉石,送金银的,也就不用去了,平白被打回来,还浪费时间。”

  老乞丐一副看透了她的表情,不耐烦道:“行了,别兜圈子了,我不管你想干什么,我只问你,你真想知道为什么有的不被盘查?”

  时媱笑了笑,突然变了卦:“我不那么想知道了,除非你能告诉我,都有哪几家。”

  她又不是真的蠢。

  无非就是交没交保护费,身后有没有人的区别。

  重点在于,都有哪几家。

  闻言,老乞丐浑浊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三根手指捏在一起,搓了又搓:“知道是知道,但谁家的货该查,谁家的货不该查,得看这个。”

  时媱压低声音,直视着他:“老先生真的知道吗?不是胡诌。”

  老乞丐先是嘿嘿的笑了起来,点着头。接着拉下脸,压下的嘴角,黢黑的褶皱里藏匿着厚厚的灰垢,像是厚敷在脸上阴霾。

  他骨瘦如柴的手摊开,上下掂了掂,十分的不耐烦。

  同样,也足够唬人。

  程思嘉混在道上的时候,见多了这种人。因为是乞丐,窝在哪里也没人瞧得起,反而能打听到更多的消息,见更多的人。

  只要给钱,是搜罗消息,还是放出流言,都能干,干得也还行。

  不想再纠缠,程思嘉直接从怀中掏出钱袋子。正要递过去,时媱突然站直身子,拦住。

  “他不过是个乞丐,咱们怎么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万一是个骗子,那这钱不就打水漂了。”

  “你这小丫头。”老乞丐竖起眉,“老夫要是骗你,不得好死。”

  “发誓我也会。”时媱不客气道。

  “你说吧,你要怎么样。”他急不可耐的看着被收回去的钱袋子,吞咽着口水。他饿了好几天了,突然送上门那么一头羊,合该他来宰!

  时媱笑着道:“郢城过往的商户那么多,我怎么可能一一去核实你说的对不对。钱我可以给,但你今天得带我们过去,我们得亲眼去瞧。”

  老乞丐怒道:“你也说了,那些商人那么多,我便是今天累死,也带你找不全。”

  时媱轻唔一声,不紧不慢的抛着钱袋子,银子与铜板哗啦哗啦的发出碰撞声,脆耳、诱人,叫老乞丐不住的盯着看。

  “这样。”时媱一把握住,攥在手心里,不让他瞧,“我也不为难你,你只要带我们去近三日内,运进来许多货物的本地商铺,我就将这些钱都给你。想来,这里的钱,够你吃四五十只烧鸡,喝上七八坛好酒了。”

  “怎么样,考虑一下。”时媱言笑晏晏的看向老乞丐。

  她也不着急,反而和程思嘉聊起天儿来,从路上看见了什么有趣的风景,到今天晚上要吃什么,郢城有什么特色小吃,一应聊了个遍。

  轻瞟着纠结的老乞丐,时媱道:“天色不早了,看他说不出所以然,算了,明日再说吧。”她小声和程思嘉嘟囔:“估计附近的其他人应该也能知道些,多余花这个钱。”

  程思嘉点了点头,接过了钱袋子。塞回怀里不过是片刻的事,老乞丐站起身。

  “我去,我带你们去。先说好,就只是三日内的,本地商铺。”

  时媱点点头:“就这些,决不食言。你带着去,这些就都是你的。但假若你说谎,我们也有法子找到你。”

  她说的肯定,叫本想糊弄一番的老乞丐有些犹疑,覷了眼程思嘉,见她也丝毫没有动摇,妥协道:“行行行,就按你说的办,现在就走。”

  老乞丐在前面带路,时媱和程思嘉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

  “为何是那么要求?本地商铺如何,便是外来行商的也有可能啊,那些盗墓贼大可自己扮作商人入城。”

  时媱:“那可不是。我刚才吃饭的时候,一直瞧着他们。那般做事,绝不是为了躲懒,只查几个箱子。”

  反倒是有些货多的,成为了那些守城官兵仔细盘查的对象,直到为首的那个商贾,苦笑着迎上前,拉扯间塞上些什么,才被放行。

  故而,时媱能断言,轻易被放行的,都是提前打点好了的。

  再说那盗墓贼,若真是外乡人,就会面临被盘查的风险,十分危险。除非,他们有内应。

  早早的准备好了货物,夹带着那三个孩子,一同进城。

  能轻易做到的,最大可能,就是本地的、早就有所准备的大商户。他们,是有备而来的。

  第72章 荷包

  一连走访了好几家,都没有什么新的线索,时媱有了其他想法。老乞丐也有了别的的盘算,他估摸着这两个女子,就快走不动了,顺势卖个人情,提议明天再继续,然后跑路。

  可惜他全然低估了她们的耐力,就那么哼哧哼哧的走了快三个时辰,在这春寒料峭的时节,浑身是汗。

  他瘫倒在墙边,干枯的手指,有气无力的指着对面的商铺:“这里就是最后一家了,再有就没了。我可提前说好,还不是,让我带你们找其他的,得加钱,至少五两银子。行了,剩下的钱赶紧给我,累死我了。”

  程思嘉将钱袋一抛:“拿去。”

  老乞丐喜滋滋的收下,盘腿坐地,仔细的数着银钱,计较着一会儿去哪里买下酒菜,好好撮一顿,犒赏犒赏自己的这双老腿。

  见她们不急着进去,意味深长的说道:“也不知道你们找什么,但这牧记绸庄,可有的聊。听不听?”

  左右都没什么线索,时媱看

  时间来得及,点点头:“条件呢。”

  “丫头,够上道!”老乞丐嘬了下牙花子,“也没什么,老头子我也不贪,一会儿你们进去,帮我买个好看的荷包。”

  时媱诧异的挑了挑眉,也不问给谁,直接道:“行,您说吧。”

  “不用我讲明,你们也能看出来,这牡记绸庄以卖丝绸出名。但最开始的时候,这铺子里,只卖些棉布、麻布,不值什么钱,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几张布,勉强维持生计。”

  “你说咱穷苦人家,哪舍得买新布,都是缝缝补补又三年。老牧头,也就是这家店前头的老板,折腾了半辈子也没挣几个钱,直到他儿子继承了这家店,娶了个新妇,才好起来,成了现在的样子。”

  但要归功于这个儿子?

  纯招笑。

  这牡家这位公子没什么本事,说他会养蚕织布,有本事干这些,那就是扯淡。他资质平平,打小就是个没主见的人,他爹自己都愁,说独子是个心善的,做不成商贾,让他继承家业,迟早赔个底儿掉。

  做商贾的,要的就是狠。

  他这样子的,不如去做个书生。老牧头便花钱请夫子,托人把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送进书院读书去,给他铺新的路。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又或许是太耗费心力,早早就去了,没等到这个儿子功成名就的那天。

  老牡头去世头两年,牡大少爷几乎干不下去,甚至连伙计的工钱都发不出来,直到娶了个媳妇——不知从哪里认识的女人。

  她那媳妇,厉害得很,会养蚕、会织布,还会经商之道。

  夫妻二人卖出了一匹又一匹精美、舒适的丝绸,赚了钱,才好起来。不过倒是也对得起他爹给他起的名字——牡天泽。

  承天恩泽,老天给他许了个好妻子,怎么不算是恩泽呢。

  老乞丐语句微顿,见没人接话,故作夸张的咳嗽两声:“好多人觉着,是这新妇厉害,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里面有古怪。可不是我老头子嫉妒人家,确实是怪。”

  “怎么个怪法。”

  时媱适时捧哏。

  老乞丐不答反问:“姑娘从北边过来吧,可去过南边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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