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格内的相同颜色以对角线的方式呈环形围成一个嵌套一个的圆环。
“可,自古以来,军队的编制都是以纵横队列为主,纵横列队亦是是最为明晰的,若以相邻军士为队列,旗手放在何处?如何打旗语?谁来指挥?若与纵横队列冲突,我们该跟随哪队?”
“正因纵横列队最为明晰,也最易破解。行军时可以纵横列队为主,当要变换阵型时,行军的纵横列队作废,转以以此环形列队行进。所以,我要在各伍中另外选出精锐作为这其中的纽带,至于指挥。”
他抽出一根箭头中空的短箭。
他手下校尉中有小半匈奴降将,看到此物时俱是一惊。
这是匈奴单于专用的鸣镝,发出时会有尖啸,冒顿便是以鸣镝弑父夺位。
“不若效匈奴之法,以鸣镝为指挥。”
众将心内震惊一瞬,开始七嘴八舌讨论,霍去病面色平静地听着手下校尉的发问,一一解答。事实上,他早已将部下这些问题都已想清楚列明白,他需要的是发散思维,寻找此阵的弱点。
众人的思维,确实比他一个人的更活泛。
帐中的声音明显从刚开始的对他的畏惧,有些怯懦,到现在的大胆陈述心中所想。
“以往两军对垒都是拼杀,可骑兵不行,我们拥有天然的速度,必然要将这速度发挥到最大,可这样的单位着实太明显了。如若战马折损,我们便如同失了最锋利的武器,与匈奴对阵多年,匈奴的缺点便是只知拼杀,他们防御薄弱,优点便是速度极快,若我们能拥有匈奴人的速度,而同时又有成为体系的防御,何愁不能与之一战?”
“这阵法,便是集防御和速度一体的阵法。此前在居涂营中,便是用此法,绞杀了罗比姑和产的二千余人。”
赵破奴和高不识仆多居涂营等几个军士对视一眼,其实不然,此阵绞杀了二千余人,而困住的,有四千人。
他们以一千人,冲杀了居涂营近四千人的部落,并且大获全胜。
那一夜的情形仿佛仍在眼前,而眼前的小将军仍是那个狂傲的嫖姚校尉,他跨在骏马之上,眉眼锐利,环首刀直指那位于居涂泽的闪着莹莹之光的部落,“今夜,随吾攻下此部落!”
名为张秋的校尉提出疑问,“可是,若依将军所言,此阵需要的事极快的变换速度和奔袭速度,若是慢了下来,此阵的作用是否便会大打折扣?”
“是的,所以此阵必须如同飞旋的车轮一般,逐一行动,越加越快。”他的手指将模型转动也越来越快,如马儿拖着车轮越行越快,最终只能看见一个残影。
“此阵,名车悬。乃是我们之前用阵的形变。”他看向原本跟着自己的去过居涂的几个校尉,嘴角带着自信的笑。
众将对视,将军今日这次会议只有一个目的,他们需要在半年内,改变此前所有作战战术,部署。
时间太短了。
要在明仲春之前训出一套这样的体系,这难度无异于登天。
可见那年轻的骠骑将军眸中闪着自信的光辉,张秋心内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太年轻了些。
可是将领之命,他们不得不遵守。
霍去病扫视一众校尉,“明日起,我将在各校尉部选取一只精锐部队,来担任大黄弩的的射击。”
“大黄弩在步兵身上尚能拉弓,但飞驰的马背上,军士需要一手控马,仅有一手能活动,控大黄弩需要两只手,如何控弦?况且人在马上重心都不稳,何来的力气去控线?”
霍去病带领众人往训练场去,拿出一个形如兜子的歌物件,又着孙不忘牵来战马,将那布兜子悬于鞍上,而后让孙不忘上马亲自示范。
孙不忘翻身上马,将脚蹬入那布兜子中,而后在场上疾驰起来,待到马若离弦之箭,他抽出大黄弩,开始射击。
奇怪的是,他松了手,整个人却没有因此失了重心。
十分平稳。
眼尖的人已经发觉是那个布兜子的作用。
赵破奴出来解释道:“平时在马上搏斗时,为了防止落马,我们会使尽全力用腿部力量去扣住马腹,这不仅对体力的消耗巨大,还会将全身力量限制住。这个马兜给我们借力之后,用到的腿部力量便会削减,并且,我们还能短暂松开缰绳进行弩箭射击。”
众校尉对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啧啧称奇,纷纷要求上马要求试试。
高不识又想起居涂营的凌晨。
那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地与匈奴正面交手。
也是让跟随霍嫖姚的人,第一次热血沸腾。
那一战,赢得痛快至极。
短短一年之后,霍去病交出了一张近乎完美的答卷。
那个脊背单薄的少年,已经逐渐成为独当一面的将军。
这让他的内心莫名升起一股兴奋。
“可还有疑问?”霍去病看着这群面孔黄黑的军士,朗声问道。
“没有!”众人振臂一呼。
“好,下一个问题。马儿食物,赵破奴高不识仆多,你们三人曾在匈奴营呆过,有何见解?”
高不识是近河西的部落王,他沉吟片刻,绿眸闪动,“匈奴人有一个旁人所不知道的习惯,便是会将马儿食物分开存放,以免在作战时马儿饿疲。某想,若是能在作战前将敌军的粮草控制,我们的战马便能发挥最大作用的同时,限制敌方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