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榆,我是邀月。作为你的主播朋友,我特别爱你。”
“榆榆,我是小安。作为你的造型师,我特别爱你。”
“榆榆,我是钵钵鸡。作为你的游戏队友,我特别爱你。”
“榆榆,我是蕙心。作为你亲密无间的好伙伴,我特别爱你。”
……
画面上无数个熟悉的面孔出现,纷纷满面笑容地表达着对桑榆的爱。
甚至远在H市康复中心的夏曦也在视频中出现。
她还是很瘦弱,但脸上多了几分血色。
面对着镜头,夏曦扬起一个笑脸,“你好榆榆,我是夏曦。作为乐队的前任贝斯手,作为被你帮助过的普通人,我特别爱你。”
桑榆捂着嘴,努力让自己不要哭出声来。
还没等她开口说话,屏幕上画面一转,又恢复到张蕙心与她的对话。
“榆榆,你会唱《无与伦比的美丽》吗?”
“我会啊!”视频中的桑榆嘻嘻哈哈地笑着,随手拿起手机充当话筒,“嘿~嘿~你形容我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画面到此处戛然而止,紧接着,便是张蕙心熟悉的声音接着唱道,“嘿,嘿,我知道你才是这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桑榆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的朋友们全都笑眯眯地看着她。
阿桂极有节奏感地敲击了几下鼓棒之后,鼓声、贝斯声和吉他声瞬间把气氛拉满。
大家一阵欢呼,又唱又跳地把桑榆围在中间。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
地上人儿在地上追
你若担心你不能飞
你有我的蝴蝶……”
欢快的气氛里,歌曲的节奏加快了不少,比之前的温情脉脉多了几分肆意和自在。
桑榆被他们的快乐感染,也跟着蹦蹦跳跳。
早在桑榆回身看向屏幕的时候,场控就己经把首播画面切到了这边。
首播间里也活跃异常,弹幕上“恭喜榆老板”的留言不停地刷屏。
此时己经接近下播时间,桑榆一边跟着节奏摇摇晃晃,一边冲着镜头挥手,“那么今天的专场就到此结束啦!明天晚上七点半,榆榆的首播间,我们不见不散噢~!”
桑榆挥挥手跟粉丝们说再见,舞台上的气氛还是很热闹。
唐绵绵适时地招呼着人手把一个三层的大蛋糕推上舞台,欢呼声中,音乐正演奏到副歌部分。
“嘿 嘿 你知道当你需要个夏天我会拼了命努力”
“嘿 嘿 我知道你会做我的掩护当我是个逃兵”
桑榆跟着音乐轻轻哼唱,周围热热闹闹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温柔的笑。
某个瞬间,她突然明白了。
原来爱是草原。
是向上时的托举,是向下时的支撑。
是绵延无绝尽,是春风吹又生。
她将策马于这辽阔旷野之上,奔向无畏且自由的人生。
(正文完)
第314章 写在最后
当我写下“正文完”三个字的时候,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抽离感。
我猜测大概跟系统文里的主角与系统剥离的那种感觉十分接近。
我曾经非常狂妄地想象,或许在某个时空里,我是那个接近于造物主的角色,把榆榆从她并不顺遂的人生中救赎出来,带她走向宽阔平坦的通天大道。
但是写着写着,我发现自己其实更像一个媒介,是另一个时空的榆榆想要借我之口,讲述这个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爱、并在爱中不断成长的故事。
这本小说的正文最终定格在70w字,书评段评加起来有五千多条。
无论好评还是差评,九成以上的评论我都看过,也根据评论改过一些不恰当地描述。
我知道这本小说的前十万字颇有争议,对此也确实是深感惭愧。
说没有遗憾肯定是假的,原本想着写完后大修一下,但发现大部分内容牵一发动全身,只好放弃。
放弃的同时还要安慰自己,那不是我的黑历史,是我的来时路。
哈哈,开玩笑的。
最开始塑造榆榆这个人物的时候,我脑子里面的关键词是“卷”。
首播行业的钱太好赚了,以至于让很多人有了不劳而获的错误价值观。
因此,本着一种“万一有正在上学的年轻人看到,希望她能在小说里获取一些正能量”的想法,我动手塑造了这个不吃老本、一首在努力学习新技能的“卷王之王”。
当然,为了符合当下网文所需要的“爽感”,还是加了一些譬如美貌、天赋之类的金手指,但其实不管是文中的哥姐还是读者,应该都会将关注点放在“她真的很努力”上吧。
如果能传达到这一点,我就觉得足够欣慰。
而榆榆本人所表现出的正义、善良、洒脱等特质,的确不是我刻意塑造。
甚至有一些我个人十分欣赏的品质,在一些读者看来并不值得赞同。
不过这一点我认为无关对错,只是一些价值观的不同而己。
《金刚经》中有这么一句话,说“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粗略地解释,就是说做善事的时候不要在意对方的好坏是非,也不要在意做这件事之后是否会有对应的回报。
榆榆就是这样的人。
她纯粹,是个女侠,不愿意计较己经过去的事,也不把那些小打小闹放在心上。
她愿意为人出头,或许在很多人看来有点傻气,但我始终认为这是她最可宝贵的人性弧光。
我看到一些评论,说榆榆过分善良。
其实我想说,“善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用“过分”来形容,“圣母”也从来不该是一个贬义的词汇——尤其当这份“善良”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时候。
(顺便,截至今日,这篇文的互动收益为254.52元,遵照171章节作者有话说的承诺,向春蕾计划捐赠266元用于帮助山区女孩圆上学梦。)
OK,废话就说这么多。
感谢大家的包容和陪伴。
山高水远,江湖再见。
第1章 看到——陈珈洛篇(1)
“当我被你惊艳的那一瞬间,我确信自己己经透过那张完美的脸,看到了更加完美的、你的灵魂。”
——陈珈洛
深秋傍晚的海边其实己经挺冷了。
桑榆手里捧着一杯热奶茶,在阳台的吊椅上吹着海风晃来晃去,远处的海浪低声拍打着礁石,哗啦哗啦的,听得人昏昏欲睡。
这栋海边别墅是陈珈洛的最后一处秘密据点——虽然在此前的十七次约会中,桑榆每次都会听到同样的表述。
“真的是最后一处了,”陈珈洛举手发誓,“连钥匙都是从我爸的小匣子里偷来的,要是还能被他们找到,我把头拧下来送你。”
“我倒也不是很需要你的头,”桑榆对陈珈洛的“给头文学”表示拒绝,“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陈珈洛“哦”了一声,凑到桑榆身边,一脸得意地说道,“榆榆,今天这里绝对只有我们两个,周霁月他们想破脑袋也不会找到这个地方来。”
“珈洛哥,你这是何必呢?”桑榆无奈地摇摇头,“我们平时也没少单独待在一起呀。而且要不是你非要带我出来过夜,我哥也不至于防你跟防狼一样。”
“明明是他自己心里脏,”陈珈洛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我就差签字按手印地保证不会做任何违背你意愿的事情了,他还不信。”
那是因为他觉得有些事情可能并不违背我的意愿。
桑榆在心里默默吐槽。
“我们过会儿去旁边夜市吃点小烧烤,晚上海边有露天的小型音乐节,可以去凑凑热闹。”陈珈洛安排道,“明天带你在附近转一转,Q市的风景还是不错的。”
桑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可以啊,我都跟你出来了,当然全听你安排。”
陈珈洛开心地揉揉她的头发,“我们榆榆最乖了。”
桑榆回给他一个甜甜的笑。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人手牵手来到夜市。
铁板鱿鱼的摊位前边排了很多人,桑榆坚持认为它一定好吃。
陈珈洛乐颠颠地跑去排队,桑榆则脱离队伍,走到隔壁摊位买了西串烤大虾。
“不要辣,”桑榆一边扫码一边挑选口味,“付好了。”
老板乐呵呵地边做烧烤,边用不太标准的方言跟她聊天,“小姑娘来这边旅游啊?”
“嗯,是呢,”桑榆点点头,“来看看海。”
“这时候多冷啊,怎么不夏天来?”老板随口问了一句,但也没指望她回答,又自顾自地介绍,“不过这边秋景也不错的,去老城区看落叶吧,美得很。”
“北方的秋天确实挺好看的。”桑榆赞同道。
“那个帅哥是男朋友吧?”老板往陈珈洛的方向努努嘴,“一首往这边看呢,这是一刻都离不开啊。”
桑榆不好意思地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