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打边骂道,“对,我就是贱,我要是不贱,我就不会和一个已婚的男人,也就是赵元你看对眼。”
“我要不是贱,也不会为了和你在一起,结婚,去买凶杀人。”
“我是贱,可你赵元就不贱吗?不,不只是贱,你的心还很狠,还是个伪君子,所以苏倩才会被你骗了,最后落得一个身死的下场。”
“我是贱,可你赵元又好到哪里去?拿着前妻的赔偿金,去买大房子住,没到一年,就和我勾搭在一起,之后更是把苏倩忘个彻底,甚至我孤立赵兰兰的时候,你不也看在眼里,可你也没有说什么啊。”
“赵元,我告诉你,我要是苏倩,我变成了鬼,第一个来找的就是你。”
……
最终,赵元和林茵扭打在一起,一夕之间一切大变样的赵棠只会哭泣。
林茵因为涉嫌到买凶杀人,被警察带走了。
赵元,虽然道德上有很大的问题,但终究没有涉及到律法,所以并没有被带走。
因为事,发生在学校大礼堂,还有两千多人看着,甚至还有媒体记者在。
所以,这事在第二天就上了本市,甚至本省的新闻头条。
一时间,赵元这个渣男绿毛龟,林茵这个小三,赵棠这个偷窃别人画作的私生女,均上了新闻,受到了众人的批判。
因为有边东的介入,所以这事处理得很快。
林茵被判刑了,直接就判了三十年。
而赵元,迫于舆论的压力,也迫于变成鬼后苏倩的报复。
他不得不将房子过户给赵樱,自己则灰溜溜离开了这座城市。
至于赵棠?
赵棠又不是他的女儿,赵棠的存在就是他的耻辱,他没有弄死她就不错了。
怎么可能带着她离开。
而且贝尔实验学校那边,因为赵棠盗窃画作的行为,认为她品行不端,已经把她开除了。
赵棠的外公外婆已经去了,她只能去舅舅家生活。
但可以预见的是,寄人篱下的生活不会好,尤其赵棠还是一个骄纵的。
而赵兰兰的名字,已经改成了赵樱。
贝尔实验学校这边,也把当初的一等奖重新颁给了赵樱。
赵樱这幅主题为妈妈的画作,挂在了礼堂里,和往届得奖的选手们的画作挂在一起。
每每有同学经过这里,看着这幅画,都会生出无限感慨。
虽然有人吐槽当初赵元,林茵等人故事的狗血,但更多的,是看到一个母亲的伟大。
苏倩,无疑是一个人伟大的母亲。
母亲之爱,从孩子还没出生就开始了。
而后,生生不息,哪怕是死亡了,这爱也从未停止!
第28章 苏倩故事【后记前】
这是苏倩请假返回人间的第四天。
也就是说,苏倩和女儿小樱的相处,只剩下两天时间。
母女俩都默契地没有提离开的事,仿佛只要不提,就能一直陪伴下去。
第四天的时候,苏倩陪着赵樱,在她的墓旁边,一起种下了一棵樱花树。
以前,苏倩喜欢樱花,是因为樱花是她爱情的见证。
可,她的爱情到底还是破碎了。
但,现在的苏倩依旧喜欢樱花,如今是因为她的女儿小樱。
苏倩从来不后悔生下女儿,她只是遗憾,女儿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她没办法陪伴在她身边。
赵樱亲手把土埋上,哪怕是手弄脏了,她也没有在意。
随即她起身,转头问苏倩,“妈妈,你说这樱花树能活吗?”
“能,肯定能的。”
赵樱笑了,“嗯,我也觉得能。”
顿了下,赵樱道:“妈妈,我会好好学习的,等我以后工作挣钱了,我就给你重新修墓,一定修得漂漂亮亮的。”
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简陋。
届时,她还要给妈妈立一块碑,上面写着:赵樱之母,苏倩之墓。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快墓碑都没有。
赵樱有听老一辈的人说,人,太过年轻就枉死,是不能葬入祖坟,也不能立碑的。
可赵樱不信这些。
不入赵家的祖坟,可以,她知道,妈妈肯定和周敏阿姨说的那样,不愿意进赵家的祖坟,也不愿意墓碑上刻着赵元之妻。
可她就是要为妈妈立碑,那是为了生她,失去了宝贵生命的妈妈,那是在地府徘徊17年,仍然念着她的妈妈啊。
妈妈,有资格立碑。
苏倩眼眶泛着红,伸出手摸着女儿的发,道:“好,小樱想怎么做都可以,妈妈都听小樱的。”
种下樱花树,苏倩又带着女儿去游乐场玩,虽然以现在赵樱17岁的年纪,已经不再合适了,但苏倩似乎就是想要弥补女儿童年的缺失。
小樱有妈妈陪着,进入游乐场的那一刻,她似乎也变成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她再也不用羡慕赵棠,或者其他小孩,有妈妈陪着一起去游乐场了。
因为,她也有妈妈陪着来了。
当晚,母女俩都玩得很开心,也玩到了很晚。
晚上,苏倩哼着歌谣陪着女儿睡觉。
“妈妈,这歌谣我听着很是熟悉,是哪个歌手唱的,歌名叫什么啊。”小樱抬头问。
苏倩愣了下,“没有哪个歌手,也没有名字,这是我自己编的。”
“可是我觉得很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