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不是觉醒了空间异能,她应该早就死在了末世里,就算回到这边,也帮不上什么忙。
这么一想,她对当初自己狗狗祟祟的行径,还是觉得挺棒的。
而且,她瞄准的都是凶恶之徒,且是在他们死后才拿走的异能种子,并不觉得多么心虚。
末世里恃强凌弱的比比皆是,她就算强起来也没欺负过人,而是一直不招惹任何人。
偶尔见到不平之事,还会悄悄帮上一把,已经属于品行很棒的了。
没什么好心虚的。
上辈子临死前,她空间起码有现在的三倍大,不然也不会动不动就得挪地方,真是艰难啊。
空间异能很难修炼,用的多自会慢慢成长,可她在这边的利用率还不高吗?早早就给塞满了啊!
但就是没见着一点变化,可能是这边的环境限制了它吧,沈星眠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这事实在急不来,还不如先修炼些有用的,比如木系异能,既能改善生活质量,关键时候还能保命。
比如不小心跌落山崖,直接催生一株藤蔓,把自己挂在悬崖壁上,慢慢顺下去。
只要异能足够多,多深的崖底,她都有信心下去探上一探。
当然,她也不会脑残到真找个悬崖跳下去,只是说以后万一遇到凶险的追杀,不得不跳崖保命,也能让自己活下来。
可惜空间只能横向穿梭,不然同样的效果空间就能实现,她也就不必如此辛苦了。
等她把异能消耗一空,午宴也差不多准备好了。
说来也挺有意思,当时二舅舅那个手下找的理由就是买些野物办宴席,结果还真是办了宴席。
她去后院寻了萧偃月,帮他擦了擦额头的汗,又洗了手,才去了饭厅。
外公身边留了两个位置,一个是她的,一个是萧偃月的。
仆人们只以为是长辈的疼爱,根本没往多想,毕竟萧偃月现在看着还是个小姑娘。
萧偃月的身份,只有沈家人知道,以后再不会让其他任何人知晓了。
等到他有能力继承皇位的那天,其他人大概才有机会知道。
一家人难得团聚,没说任何客套话,只是举杯共饮,情谊都在一杯酒里。
这顿饭跟以往路上的每一餐都不同,团聚的意义,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重要。
沈星眠也理解大家的心情,在这个书信车马都很慢的时代,要是错过了,很可能就是很多年都不得再见。
也难怪大家如此激动呢。
她从大人们的话里了解到,自己还有个小表弟,出生的时候身体就不是很康健,极容易生病,弄得二舅母只能常年都守在他身边。
生怕一个疏忽,孩子就出了什么闪失。
所以这次,才只有二舅舅一个人出现在这里。
听闻此事之后,沈星眠就找了个现代的白瓷瓶子,装满了高阶异能水,打算送给二舅舅。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她肯定不会看着那么小的孩子一直受罪。
要是小表弟能好起来,二舅母也能自由松快许多,聪慧的头脑没准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做出一番更大的事业呢。
她空间里还有之前路上买的人参种子,一直放着没管,是因为身边的人她自己就能治好,根本无需草药。
现在发现,还是得准备着些,总有她目前还不太方便去的地方,需要她的草药来帮忙。
于是等宴席散了,她就回到自己房间,开始催生那株人参。
当她把异能集中到一处时,效果简直是肉眼可见的。
那人参如同见风就长一般,迅速地变大、结出果实、果实慢慢变红,然后凋零,只剩下地里的根须。
如此反复六次,就算是达到了六年的参龄,人参皂苷也已经完全形成,是最佳的食用年份。
沈星眠终于停了手,满意地看着眼前的成果,然后跳上挖掘机,启动之后瞄准位置,就朝人参毫不留情地挖了过去。
第104章 入冬
若是被别人看见她如此对待一株宝贵的人参,一定会心痛到猛拍大腿。
可沈星眠自己清楚,那不过是自己异能的产物,以后想要多少有多少,根本无需心疼。
而且,挖掘机可以挖那么深,怎么看都比用小铲子慢慢铲靠谱。
挖之前她还特意跟人参沟通过,让它自己把根须收一收,省的被铲疼了。
她这一挖下去,人参所有的根须就都进了铲斗里,再随意那么一抖落,铲斗里就只剩了白白胖胖的人参宝宝。
不过人参好像要炮制过后才能入药,这些她不太懂,想来二舅舅肯定能找到靠谱的药铺,就不需要她操心了。
沈星眠终于睡了个没有呼噜声打扰的安稳觉,别提多香甜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睡在帐篷里的时候,哪怕家人都在身边,武力值都很高,她自己也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可依旧没法踏实。
睡在房间里时,这种感觉就没有了。
不知道是不是人类基因里就留存着对野外的恐惧,想着到北境长路漫漫,她还是得学着克服呀。
醒来时家中已准备好了早饭,屋子里没了外人之后,沈知恒等大家都坐好,就宣布道:
“咱们今日就启程吧,早些到达,就能早些打好根基。且已经见到老二,我这心头大石总算是落了地,再没什么可顾虑的了。”
沈云澜有些舍不得就此分开,他盼了那么久,担心了那么久的家人,怎能只团聚了一日,就再次天各一方了呢。
“老二也别难过,我们到了北境,轻易就不会动了,等钧儿好起来,你们一家自可过来团聚。或者为父把一切安排妥当,也可带着眠儿去看你们。”
沈云澜此时还不知道,老父亲为何会特别提到眠儿那个小丫头,只当他就是随口一提。
即将分别的消息让他有些消沉,心里大为不舍。
他不是个特别恋家的人,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走南闯北,只是经此抄家大难之后,方觉出团聚的可贵。
家中的妻儿他自然很是惦念,但就这样跟父兄妹妹分别,他心中还是有万般不舍。
“二舅舅别难过,眠儿送你一份礼物,相信不久的将来,咱们就能一家团聚了,带着二舅母和钧儿表弟一起。”
说着,她拿起地上放着的白瓷瓶,还有放着人参的木盒子。
“这瓷瓶里的东西,每天清早喂表弟喝上一碗,不出几日,他身体情况就会好转的。还有这盒子里的人参,还需二舅舅自己找人炮制。”
沈云澜打开盒子一看,顿时一惊,品相这么好的人参,可是能救命之物,怎么会经由眠儿一个小丫头的手送给自己?
“这……”
沈知恒知道二儿子心里肯定有不少疑惑,但解释起来怕他也不会信,毕竟没亲眼得见时,又有谁会相信呢。
“送你的你就收着,是眠儿的一番心意,听她的没错。”沈知恒说完,就示意大家可以开饭了。
吃完他们就得收拾东西启程了,不快点走到北境,他总归是有些惦记的。
沈云澜心里有许多疑惑,但见父亲不打算解释,也就都压了下去。
只是那个白瓷瓶子和装人参的木盒,却被他给当成心肝宝贝一般保护了起来,打算送别之后,就立刻启程回家。
吃完这餐团圆饭,就又要开始赶路了。
沈星眠理解外公的着急,也在思考要不要直接拿出辆汽车,这么重要的物资她当然有收,且还不少,甚至还有一辆别人改造过的房车。
主人死了,被她捡漏了金系异能,还顺带着捡漏了这辆房车。
反正她已经拿出过那么多东西,也不差这一样,到时候跟外公商量一下,看需不需要。
一行人出发的时候,没人哭天抹泪,甚至也没有依依惜别,只挥了挥手,就离开了这让人一夜安眠的小院和艰难重逢的家人。
大家很快就恢复了熟悉的日常,很是勤快,只有沈星眠,即使勤快,表面上也不太能看出来。
反而瞅着懒洋洋的。
每次看见其他人热火朝天的动静,她都会很羡慕,没办法,她的异能都是无声无息的。
实在不够酷炫。
可惜她当时没有捡到光系异能,不然等到晚上,她一定能成为行走的电灯泡,最亮的仔。
外公拒绝了开车的提议,说是这段路也并非白走,不全是浪费时间,孩子们长了不少见识,且也磨炼了耐心,是一段很宝贵的经历。
于是沈星眠也就没有再提。
这般走了一个月之久,天气逐渐冷了下来,且越往北越冷,已经是需要把马车的缝隙都给塞上,再燃起碳炉取暖的程度了。
他们一路遇见城镇都会进去做些小买卖,把打来的猎物卖掉,再买些吃的用的回来,再顺道打探些京城里的情况。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皇帝经过上次皇宫再次失窃一事,对国事上心了不少,也惩治了几个贪官污吏,朝政上还算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