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战天下[女穿男]_爱杰辰【完结】(28)

  显然五人也是直接发现,气氛顿时尴尬。

  萧何心下忧愁,这文兄和伍兄虽惊才艳艳,论才学更在自己之上,就是难免有些恃才傲物,这的确是文人墨客的通病。

  不过,以主公的别具慧眼,为人和胸怀定会接纳,这他从不怀疑。

  于是,萧何直接开口道,来来,快进,为你们接风洗尘。

  文种和伍子胥刚才的确是心下不虞,可是看着萧何的笑脸相迎,眼中也是真切歉意。

  哎,罢了,这随和个格还是没变。

  走过吊桥,就看见城门守卫奇怪的动作,笔直站姿,右手一立放在头侧,嘴上居然喊道:“萧县令,夏侯队长。”

  五人清晰的感知到,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哎,等等,县令?

  夏侯回了个军礼,“嗯,好好巡逻,不要大意。”

  换回更响亮的回答声,7人这才走过。

  默不作声的五人跟着一进去城门,就被晃花了眼,眼前只见道路干净,行人熙熙攘攘,路边商贩行人在大笑声中交谈,小孩子无忧无虑的跑来跑去;

  妇人光明正大的出来采买,老人惬意的带着孙子眯眼闲逛,小吃小玩意前面,是大声呵斥都拽不走的熊孩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五人住了脚,神情呆滞。

  若是太平年间,或许就是这样的场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请假是因为小孩拉肚子,吃药好多了。

  第25章 科特亚部

  ----------两年后

  站在边关城墙上的朱远看着远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景色,不由放声长啸。

  身旁的众兄弟也加入进来,如此无尽激昂之气势立刻让天上的雄鹰都展翅倒飞。

  排列整齐的大雁立刻哀鸣几声,队伍冲散。

  “哈哈····”

  见此一幕,众人畅快大笑。

  看着天上的大雁又重新排列整齐,在头雁的带领下,笔直的朝南飞着,掠过长空,直到化成一个个黑点,再也看不见。

  “大帅,咱们这次来科特亚部,义渠那小子肯定又不会轻易让咱们走吧?”

  最前面的朱远,身后披风猎猎作响,还没作答,就被兄弟抢先笑答。

  “啊,这还用猜?那肯定啊。”

  最先开口调侃的长胜,已经长成了个帅气的棒小伙儿,两年的不断战斗和苦练下,外表比实际的骨龄还要大个2岁,再加上这锻炼出来的气势,威风凛凛。

  不止是他,所有的兄弟们都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

  回想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1.5米身高的朱远,也是难免一晃神。

  半年前,随着陈朝末代皇帝死于女人肚皮上,整个天下就真的全乱套了。

  没有了头上残暴之镇压,皇城周边建造宫殿的奴隶也是顺势揭竿而起。

  从天子脚下到龙安郡延伸,无论哪个地方都打成一片浆糊。

  只留世外桃源般的巨鹿郡早已在朱远的占领下,炊烟袅袅,欣荣和乐的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约50个小县,30个中县,20个大县,除了巨鹿郡的最大的城池,容纳近20万人的鹿城,没有掌握在手中,可真是完美的实行从农村包围城市。

  当初,暴虐弑杀的陈主为了当皇帝,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杀了个干净,致使现在,朱远眼看,他人高楼刚起,眼看他人高楼立起,又眼看他人高楼塌了,真是一出出好戏。

  八竿子出五服的各地王爷也一个个的招兵买马,吹嘘自己的神圣血脉,真可谓,陈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

  其实朱远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大的巨鹿郡,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他一个劲的故意放慢步伐,再慢点,再慢点,可是,随着占领一个个县城,手底下人才济济,一切都不由自主的推着他往前进。

  老加入的同县萧何如今都掌管一郡的粮草、赋税等要务,其同窗好友尤以文种和伍子胥最为臂膀,管理一郡士兵选拔等兵事,可谓是一支。

  阳县的杨士奇半个月站稳脚跟后,也跟老家去信,弄了个二杨等旁支兄弟辅佐内务,再加上义兄彭越的战功累累,此为第二支。

  第三支就是后来加入的纯粹武将力量抱团,彼此间可谓是惺惺相惜;

  尤以边城出身的横县白起,战县李牧为首,蒙恬,高长恭,斛律光等有勇有谋、智计无双之将领,可谓是真正的从小兵一步步靠着战功成长起来的。

  *

  哎,朱远这次就是因为,巨鹿郡东南方与龙安郡相邻的地界,几股势力袭扰不停,手底下的文人谋士武将都一个劲的撺掇出兵,他这才来草原的。

  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一路快马加鞭,当初荒凉无际、野草遍布的巨鹿郡处处硕果累累、喜笑欢颜,正值秋季大丰收,正是农忙之时,这时候,实在不宜发起战争。

  此时,留在横县的是领着一个营兵马的蒙恬防守,这里没有万里长城,只有以县城墙为防守。

  横县自古就是巨鹿郡最突出一点,可谓是最靠近广袤无际的草原,一墙之隔,截然不同之景象。

  往里是风吹麦浪的广大老百姓劳作图,往外就是群马奔腾、牛羊撒欢。

  面容坚毅,眼神睿智,整个人都透着冷静自持的蒙恬,刚骑马巡逻回来,闻听大帅来到,手心居然立刻出汗,身后的亲兵个个呼吸粗重,更是不堪,毕竟是要见到久违的大帅了啊!

  “第三革命军第一师师长白起麾下,第一营营长,蒙恬,恭迎大帅。”

  “标下**恭迎大帅。”

  朱远赶紧笑道,行了,行了,看你们这一个个累的。

  由于是在城墙上,后面一字排开的新兵蛋子,边敬礼,有幸第一次亲眼见证大帅是何样子。

  可是,乍见之下,还是免不了怔愣一瞬。

  一直以为传闻中的大帅面相普通的话是假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真如同传言一样。

  乌黑束发,高高的额头,唯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最为醒目。

  挺拔直立的站姿,即使个子不高,可是随意站在那里,周身就让人止不住的跪地膜拜之气度;身穿平常布衣,肩上披着半截过腰红色披风,脚下一双厚厚的布鞋。

  可是,就是这样的大帅,就是这样平凡普通的大帅啊·····反倒更让他们心生亲近之感,敬仰爱戴!

  *

  离开横县,朱远拒绝蒙恬的派人陪同,众人可真是好些日子没有尽情的策马奔腾。

  “喝!”

  朱远的坐骑早已换为义渠专门赠的乌孙马,至于原先的杂马留在丹县的家里。

  这乌孙马既善于千里奔驰,又身体修长,俊美勇猛,耐力强大,真不愧是现如今草原里最好的马种。

  想到此,不由想到巨鹿郡以西被统称漠北之地,内有千多个小国,里面应该就有大宛囯,到时候,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

  哎,不好,这就有点流口水了。

  不过10多里,远远的就看到放养的大小不一的羊牛群落,不远处,就是如同一座城堡的建筑物,其实是由大小不一的蒙古包汇聚在此才显的壮观。

  说起来,这还是一年前,朱远给教的。

  此时的游牧民族,根本还没有住得起,也就是制作出粗略的毡账,来适应自由迁徙的游牧习惯。

  说起这缘分,就真的不的不感慨一句,天意啊。

  一年前,为了士兵们的坐骑一事,朱远带着弟兄们第一次踏进草原,直接往北骑几十里,遇到的就是正内讧的科特亚部。

  当时,义渠的父亲去世,其叔叔一直想取而代之,见哥哥一死,直接当着尸体的面就要把小义渠给杀了。

  幸亏对老头曼忠心耿耿的下属,护着义渠,但还是寡不敌众。

  就在那时候,朱远带着人闯进了嘶喊声,鲜血淋淋的毡账,就看到一个披发的壮汉,手中弯刀正要把一个小孩砍成两半。

  *

  科特亚部的放羊人,远远就感受到草地的振动,立刻下马,把耳朵紧贴地面,声音是从南面传来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立刻脸上浮现出真实而又惊喜的笑意。

  拿出腰间的号角,使劲吹奏其来,“嗡嗡···”

  紧接着声音快速向远处传递着,很快,最中间的最大蒙古包里,出来了一个束发左衽的10岁左右的男孩。

  “头曼,定是恩人来。”

  义渠脸上狂喜,点点头,扯过马儿,两腿一夹,“唏律律”狂奔而出,赫然又是一匹乌孙马。

  身后的汉子们立刻跟上,不过脸上的神情别无不同。

  远远的看着红色披风,义渠直接放开喉咙,喊着大哥,大哥,字正腔圆的中原话。

  在一片高若马腿的青草中,红色的确是显眼,这也是朱远的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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