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战天下[女穿男]_爱杰辰【完结】(22)

  回想起包厢里,酒楼老板汗流浃背的给小六解释,还把一旁的他们都以为是保护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为什么示意小六出面问酒的事,可是,这现在丹县里,根本没有那么多大米啊。

  至于老大专门要来的高粱,他就没指望那个能酿成酒,这白高粱磨面吃都得必须掺细粮面,否则吃进去,就会跟吃观音土似的,拉不出来,必涨肚而死。

  就这种只能制成笤帚或炊帚的红高粱,也能酿出酒来,打死他都不信。

  朱远知道昌盛这么说的用意,现在很多北地百姓连麸糠都吃不起,的确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们都不理解,这高粱酒,就算不是为了喝,也可以制成蒸馏酒,高浓度的酒精,战场上必需品,可以救活无数士兵,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来的原因。

  只是,这自己知道归知道,步骤也知道,可是,就没亲手弄过啊。

  “给我在丹县城内外贴告示,若是寻到会酿酒的,重赏。”

  朱远心里不信邪,就是分锅的诀窍,到时候,酿出来,事实胜于雄辩。

  看着老大这坚决的样子,众人点点头,到底是想着老大从不打没把握的仗,万一凑巧真的成功呢?

  *

  自从丹县已全部掌握,朱远他们不由的把目标转向阳线和黟县。

  这呈三角包围之势,若是先攻打陵县,到时三方夹击,不妥不妥。

  看着老大这么一比划,弟兄们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几个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细。”

  长胜立刻就脑筋急转,想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着其他弟兄们显然也是如此想,朱远点点头。

  要说这古代,出门可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必须得有路引,还有居留时期,比如,这县衙开的凭证,上面还规定归来的日期。

  也别想着能够糊弄过去,不归,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户,成为任人欺负的乞丐儿。

  于是,显然也是气力足,每天的武艺练习,更为刻苦,身上的绑带,因为匍匐爬山地,两三天就得更换,破碎的粗衣,再继续撕开绑。

  一开始,这夏侯习练打硬仗,那是无败绩,一到这山地战,总是连连吃亏,后来这也学精了,结果这游击战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着整的泥猴子似的军队归来,也成了百姓们的乐趣。

  每个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脸上灰头土脸,看不清人样,可是嘴里共同唱着,浑厚慷慨之雄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没错,这就是朱远看着他们枯燥的练习,趁休息时,所教给他们唱的,出自《诗经·秦风·无衣》。

  是朱远最为喜爱的先秦战歌之一。

  这首歌曲,也可以称之为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亦充满了同仇敌忾,激昂之气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崇尚英雄气概与勇武之风,在合适不过。

  忙了一天内务,专门来接主公的萧何与百姓们一样,不禁为歌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脑海中想象出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令人心驰神往。

  最重要的是,内里主公的雄心壮志。

  君王吗,萧何的眼中灼热无比。

  朱远可不知道,萧何和众人完美的误会了。

  其实理由就是单纯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其偶像啊。

  *

  6天后,武器坊检验,长戈、长矛、刀剑,还有最重要的弓箭,萧何看着主人对弓箭格外专注的样子,记下心来。

  “两军交战,相隔数十步,就可一轮放射,你们想想,万箭齐发,遮天蔽日的场景,咱们还没上呢,敌人就死伤殆尽,是不是,很过瘾?”

  朱远想到,大秦帝国里的场景,就止不住的有点小哆嗦。

  若是真有一日,自己一定要实现,上辈子现代都是枪炮,轮起来,还真没有冷兵器时代带劲,没有那种铁与火、宛如壮丽一曲的极致美感。

  一直以来的梦想啊。

  “主公,外面手下来报,健壮年轻的马匹来了。”

  小六这话一出,朱远立刻回头,惊喜。

  丹县的马厩里只有当苦力的柴马,嘴歪力衰,根本无法练骑术,这可真是好。

  “嗯,你去吧,好好夸夸人家,毕竟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就办成了事。”

  朱远说完,又小声道:“商人地位低贱,可是也得夸夸,让人家心里更有干劲,啊。”

  萧何在一旁道:“主公,为何要给他们脸,办好差事,是应得的,要不然,留着他们那小命何干?”

  朱远摇摇头,手里摩擦着箭身,嘴上解释道:“这将来用他们的地方多了,只是现在这几个小商人的确是不起眼,可是,毕竟是第一批投靠咱们的是吧。

  哎,对了,问问马匹的价钱,得给。”

  小六皱皱眉,还是点点头。

  昌盛从一旁劝道:“对啊,六子,你就听老大的话,这咱们得千金买马骨啊,这以后就是当范本的。”

  朱远看着他们恍然大悟的表情,表情微妙,这总不能解释道,上辈子的未来,商人会不可小觑,地位都可称为豪门。

  这团结起来的作用,比想像中的都大。

  不过,这辈子,我一定不会让他们这么猖狂。

  *

  县衙后院,小六指着28匹正在吃草料的马儿,说着主要是从陵县商队运来的,胸腹、四肢肌肉有力,眼神温和,毛色发亮,除了脖子处有些杂毛外,当练习的马是绰绰有余。

  朱远看着也就一般吧,一点没有桀骜之气,那种一看就是神驹,马中之王,还是得有缘分才能遇见。

  不过,记得老村长说过,这巨鹿郡以北就是塞外游牧蛮夷,大大小小的部落,统称匈奴,盛一盘散沙状态,可真是天佑大陈朝,要不然,这内忧外患,怎么也够喝一壶的。

  此时的朱远可不知道,无边无际的草原上,一个40多岁,身着奇装异服,披头散发,鹰视狼顾之汉子,后面跟着黑压压的人群,万马奔腾,呼和震天,正在东征西讨。

  有了马匹,朱远就带着弟兄们联系,可是他突然发现一个大问题,怎么没有马鞍和马蹄铁呢?

  这才发现身上都是光秃秃的,等等,该不会现在还没有设计出来吧。

  萧何自认是一介书生,本来就没有学习骑马的打算,可是,夏侯就不一样了,神情跟见了脱/光的女人似的。

  随着主公随手挑了一个暗褐色毛发的,剩下的弟兄们摸摸这个,摸摸那个,开始犹豫不决了。

  “嘻嘻,跟娶媳妇似的。”

  李十一灵光一闪道。

  这次不等李十二阻止,都朝他怒目而视。

  李十一心虚的把身子往里侧侧,只是没想到,马匹骤然打了个喷嚏。

  “噗,哈哈。活该。”

  李十一的脸,光荣的满是草料渣滓。

  此时,他内心还发散着思维,幸亏没有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偶像,严重卡文。

  最喜欢的皇帝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最喜欢的朝代是明朝,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壮哉,大明!

  第20章 折磨

  “老大,我们去骑一圈吧。”

  张婷玉一眼就相中里面最漂亮的一匹,全身呈枣红色,看着它甩甩头,鬓毛随之舞动,打心眼里喜爱。

  两旁的女士兵满眼羡慕又透着崇敬。

  当初乞儿里,也是有女孩子的,被婷玉都要了去,看她们这机智伶俐,怎么都是好苗子。

  朱远看着婷玉变化越来越大,想起初见还是个邋遢假小子,现在营养已跟上,面容越来越英气美丽,又透着股冰雪聪明的劲。

  朱远觉得就婷玉这样发展下去,有点明朝秦良玉的影子。

  有意思的是,他靠着直觉选择的这匹马,就只专心致志的吃着草料,被他摸也没反应。

  “先等等,我下午去铁匠坊去捯饬点好东西,有了这两样东西,我再教你们骑术。”

  骑马很简单,只需要牢牢稳固自身,别掉下来就行。

  可是,这骑术就绝非易事,万般技巧,千般变化,奔腾中做各种惊险动作,还得遇敌杀敌,非短期之功。

  *

  看着弟兄们不舍的去兵营,朱远立刻回书房画下来,萧何从一旁给加工一番。

  看着萧何画出来的样子,朱远点点头。

  “主公,我觉得现在不宜安装。”

  萧何仔细一看,立刻明白这两样的巨大优势,脚上有力,抓着缰绳就可解放双手,上阵杀敌,可骑可射,这样的骑兵绝对比之前的强大多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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