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坠落_王三九【完结+番外】(240)

  周今川听不懂,只当是夸他的,对方说什么都是对牛弹琴。

  他刚来的时候是带一个助理和一个翻译师的,后来学了日常几句俄语后就把人撵走,留他一个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力地和人沟通,俄罗斯不比欧洲,哪怕莫斯科人也不说英语,列夫和他交流非常费劲,实在搞不懂一个正值年华的年轻人为什么被下放到语言不通的这里。

  没人陪喝酒,列夫竟真把保罗唤来,往狗盆里扔一块炖的稀烂的肉和圆白菜,浇一勺伏特加,就当和狼狗干杯。

  他们大快朵颐,周今川纹丝不动,列夫嘟囔让他过来吃一些,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不吃饭,劝着劝着,见对方捏着一把信封沉默如死水,渐渐默不作声,连咀嚼的动作都慢了。

  这小子不是第一次不吃饭,可能是不太吃得惯这里的东西,身体也较为娇贵,刚来那会助理给他带的药整整一大盒,怪不得看起来弱不禁风。

  但他精神气和内里又不真是个病夫,列夫之前在桑拿室和他无意碰到,肌理分明大长腿,身材比丝毫不逊于占据血统优势的欧美人,甚至他后背,腿部,臂膀的鞭痕,看起来都很男人。

  列夫实在搞不懂他,一个他认为身经百战,粗糙狂野的男人,性格却那样柔和,常年笑眯眯的,走在路上被小孩扔雪球也无动于衷。

  像是,被抽取灵魂的躯体。

  只有在此刻。

  列夫才从他脸上看到一点属于人的,生动的表情和气息。

  周今川在看从港岛寄来的信。

  陈祉的信每个月定时寄去周家,他不在,替他收信的是周音。

  他有让周音定期送来,被周音以麻烦为由推脱。

  她不想寄。

  她希望哥哥忘掉那个人。

  距离遥远,周今川无可奈何,也不催她。

  似乎在接受不乐观的结局。

  从他认识南嘉那一刻开始,就要习以为常的接受。

  思念是会复发的病。

  长久没看到信的周今川,无意识给自己停了药,享受蚀骨的疼痛和无眠的夜,将自己浸入在这个她曾经踏足过的地方,和她隔着时间和空间相见。

  他已经剥离了自己原有的意识,这一点不难,就像把她剥离自己的生命中一样,全是本能。

  终于在某个行尸走肉的一天,怕哥哥撑不住的周音,时隔半年,把几封信打包一块儿寄来。

  周今川在慢慢复苏。

  指尖揉着第一封信表面的斑斑锈迹,骨节慢慢转凉。

  这是她写的第一封信呢。

  封面很漂亮,是春光弥漫的旷野和河畔。

  她是否知道投放在经久不用的信箱里,会被忽视。

  不然怎么会让最漂亮的一张封面,留下一段天真。

  【这里的食物太糟糕了,我讨厌腥鱼和熏肉,如果你开春前不接我回去的话,我也会讨厌你,会很讨厌你,我说到做到。】

  那些锈迹像凝固的血液。

  周今川将指腹放入唇齿间,颤抖的唇边,尝到浓郁的腥苦味。

  【周今川,我最怕冷了。】

  ……

  【你的心是伏尔加河冰块做的吗。】

  ……

  【我的洋甘菊冻死了。】

  ……

  洋甘菊努力挣扎过,但还是冻死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冬天。

  嘉,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是怎么度过的呢。

  他没能陪伴在她的身边,没能接她回家。

  他连看到这封信的时间,都是很多很多年后,都是最后一个。

  周音并不想给他寄信,也许下一封信她会擅自主张地烧掉。

  所有人都在阻止我们,哪怕我们并不在一起。

  每一封信上都有她的指纹,每一道都是希望流过的痕迹。

  都是,对他的期盼。

  很抱歉没能接住这些期盼。

  周今川捂着眼睛,兀地笑出声。

  列夫实在奇怪,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如此吗,分不清是哭是笑,他端搪瓷碗递去,劝说:“我想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美味的炖肉。”

  于他看来,这世上没有比美食和美酒更值得追求的东西了。

  周今川眼眸并无很久,眼睫垂落,墙壁的白炽灯打得侧颜苍白,“好痛啊。”

  列夫问:“怎么了?”

  “没有吃药,骨头好疼。”周今川说不出来,用翻译软件翻译。

  列夫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为什么不吃药。”

  “可能……还有比这更痛的事情。”

  更像个疯子。

  列夫似乎看出什么来,忽然用力打了下他的腿骨,果不其然,周今川眉头深蹙,低呼一声。

  列夫啐道:“你这种体质根本不适合呆在这里。”

  周今川好像听不懂,只知道对方在驱赶。

  “别装了。”列夫说,“你很聪明,你都能听懂。”

  只是在伪装成一种人生地不熟的剧本,自己沉浸其中演戏。

  周今川没有动容,继续用翻译软件翻译。

  他如此,列夫更气,“为什么不吃药,为什么非要住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难不成你和我一样,爱人死在这里吗?”

  周今川眉眼微动。

  列夫那一下可真不轻啊。

  本就疼的骨头仿佛碎了一样。

  碎了的又何止骨头。

  “可以给我一杯伏特加吗?”周今川问。

  “你不是不能喝酒吗。”

  “就当明天是世界末日。”

  “我可不想死。”列夫倒满一杯酒,老眉挑笑,“我的福利金还没花完。”

  “那就后天吧。”周今川的嗓音被烈酒醺哑。

  “别这么沮丧,年轻人,想想开心的事。”列夫说,“你很难在陌生的国度找到像我这样体贴的房东,虽然我没有姑娘漂亮,也不够大方,性格有点吵,但我们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

  周今川连喝酒的动作都斯文儒雅,看向窗外,“明天会出太阳吗。”

  “出了又如何,还不是照旧要上班。”

  “我以为你很热爱生活。”

  “不不不,我过得也很糟糕,妻子病故,儿子战死,我连保罗的肚子都没保住被隔壁的矮脚柯基操出杂种……我很失败。”列夫忽然低头,“只有小孩子才能看到生活里的彩虹,成年人抬头只能看到黑白。”

  “……不过,我也很想看看,明天会出太阳吗。”

  翌日,阴天。

  第二日,雪天。

  第三日,风雪交加。

  一个月里,只有三次,在清晨很短暂的某个时刻,太阳跳出来。

  不比斯里兰卡粉红紫蓝绚丽,不比加州海湾的灿烂辉煌,雾凇之上的日出平静而刺眼,列夫出行都要戴上老墨镜,还递了副更旧的给周今川,带他去逛镇上的集市。

  列夫收获一堆情趣杂志,周今川只买了一盆花束。

  太年轻,这里根本不适合种花。列夫想,他知道这是个诡异的年轻人,做什么都合理。

  周今川到底是第一次在这里养花。

  那盆甘菊花不幸命丧他手里。

  他不得不研究室内光合作用以及适宜的温度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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