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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首辅的下堂妻_飞帚少女【完结】(267)

  与其上蹿下跳的,惹人厌烦,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在乡下过日子。

  等三弟一家气消了,说不定以后还会看在他们老实的份上,帮扶一二。虽然说这么想有些没出息,但是他如今已经深深认识到和三房一家的差距,再不像以前那样,觉得开门做生意而已,只要有本钱,换了他也一样能行了。

  但傅以林明显还没有认清现实,见傅老头不语,又道:“爹,京城的先生也厉害一些,等去了京城,给鹏娃子换个先生,到时候他也给你考个举人回来,给傅家光宗耀祖不好吗?”

  傅婆子也在一旁附和道:“老头子,你就让他们去吧!外人都在帮,为什么不帮血脉相连的亲人?等鹏娃子考了举人,也能帮他们是不是?”

  傅老头当然也想子孙有出息,特别是傅青鹏还是他一直寄予厚望的孙子,他犹豫了一会道:“这事先不急,等我给珩儿去以封信,问问了再说。”

  于是,在过年前几天,林萱就收到了傅老头托商行带来的信。一共有两封,一封是傅老头点名了寄给傅瑾珩的,另一封则是寄给她的。

  寄给傅瑾珩的那封她没动,准备等他回家后给他。

  林萱有些疑惑地将信打开。

  没想到给她的信却是傅家二伯找人代笔的,信里简单地描述了工人们寄信回家后,在村里引起的轰动,以及他大哥的不忿,坚决要来京城的想法。同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说他尽力劝过大哥和老爷子,但无论如何也劝不住,只怕要给他添麻烦了之类的话。

  给傅瑾珩的那封信不用看,林萱也能猜个大概了。

  果然,等傅瑾珩看过信后,林萱问他,“信里写的什么?”

  就听傅瑾珩道:“爷爷请人代笔的,想让我大伯一家过来帮我们打理生意,帮堂弟找个先生。”

  他有些讽刺地道:“我这就给他回信,生意的事我们忙得过来,可不敢劳烦他。至于堂弟读书的先生,我推荐他去文宗书院,如果他过了文宗院的山长写一封信,让他多看顾他一些。”

  至于能不能考上,那就是他的事了,一个文宗书院都考不上的学子,有什么资格让他在京城找老师?还妄想等考中举人之后进官场,帮扶他。这不是笑话吗?

  林萱听懂他的潜台词,笑了笑,道:“二伯如今倒是知分寸了一些。”她将傅以桥单独写给她的那份信给傅瑾珩看。

  傅瑾珩看后道:“他以前就没什么胆,家里的大事都是二伯母拿主意,吃过一回牢饭,又在府城受过一次惊吓,他也该认清现实了。”

  他将信还给林萱,叮嘱道:“他们若是不识趣,非要来京城瞎掺和,到时候你别管,让我来处理就好。”

  看着大佬的表情,林萱默默在心底给傅老头以及傅家大房的人点了一圈蜡,希望他们能知趣一些,不要来京城惹人嫌,若是好好地待在乡下,还能安享晚年,若是非要到京城来蹦跶,会发生什么惨事,那可就说不到了。

  林萱把傅家大房的事情丢到一边,开始说起了过年的事。

  “薛神医就一个人,我想把他接过来过年如何?”

  当时准备来京城的时候,林萱单独去找了薛老头好几趟,就是想说服他跟着一道来京城。不过老头却不为所动,林萱没办法,只能放弃。

  后来派人去接沈氏她们的时候,林萱又让人往薛神医那跑了一趟,不过还是没能将人接来。

  林萱本来以为他不喜京城,已经做好了他不会来京城的打算,没想到前几天他却是自己过来了。

  不过老头的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怪,来了京城后也不肯住她家,自己在外面租了宅子,和在府城差不多,带着零星的几个老仆,住在不显眼的偏巷里。

  傅瑾珩赞同地点头,又摸了摸鼻子道:“要不再多准备一个人的房间和饭菜?”

  “还有别的人要来吗?”

  “现在也说不定,不过我猜测过年的时候,谥文公可能会去找薛神医。若是谥文公也在的话,还是把他一并请过来的好。”

  林萱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谥文公是谁,这不是书中大佬的师父吗?

  这可是大粗腿,要好好抱住,她笑道:“那我把西院的房间收拾出来,那院子安静,他们住着也自在。”

  第407章 备年货

  其实原本的宅子是不分东院西院的,不过是林萱觉得家里人口少,所以稍微做了改动。

  这样安排自然是很好的,傅瑾珩点头道:“明天要去采买年货吗?我陪你一起去。”

  “好啊!”

  这是他们来京城过的第一个年,又有客人要招待,自是要好好准备的。

  “我先写个单子,把要买的东西都写好,免得到时候买落了。”林萱说着就要去拿纸和笔,傅瑾珩拉着她道:“不用写,要买什么你说给我听就好,我帮你记着。”

  “那行,你记着啊!”林萱开始一样样的说,花生、瓜子、牛奶、猪牛羊肉等。

  今年来了京城一直忙生意上的事,也没空做腊味,倒是有些可惜。不过林萱很快又想到了新的法子。

  没有做腊味也不要紧,家里有烤炉,可以烤一批猪肉脯和牛肉干来吃。糖果糕点她也没在外买,而是自己买了材料回家做。

  第二天林萱和傅瑾珩就一同出了门,大概是要过年了的关系,京城各处比平时的人都要更多,也更热闹。

  傅瑾珩小心地将林萱护着,“人太多了,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反正要买什么东西我都知道,一会我带着下人过来买就好。”

  林萱不以为意,“我又不是玻璃人,碰一下就碎。走吧,过年就要自己买年货才有意思,什么都让下人去办,有什么意趣。”

  “玻璃?”虽然傅瑾珩早已经习惯了她嘴里冒出各种各样的新鲜词,但还是忍不住问出声。

  林萱见大佬对她时不时冒新鲜词的事接受良好,回答起来也十分淡然,“嗯,就是番邦产的一种特殊材质,透明的,用途十分广泛,但是易碎。”

  傅瑾珩微微挑眉,“我怎么没听过这样的东西?”

  林萱十分敷衍地解释道:“可能是在什么闲书上看的吧!你没见过也正常。别管这个,你看那有人卖蜂巢呢!走,我们去看看。”

  这个时代也有人养蜂,但是养的人少,所以蜂蜜完全供不应求,而且对于林萱来说,除了那美味的蜂蜜,蜂蜡也十分有用处。

  蜂蜡用在化装品中,既能耐温,相互溶解,还自带润肤、生肌、祛皱纹等美容功效。

  如今美人阁已经开张了,生意十分的好,她让店员采取限量、限购的模式售卖,虽然有故意吊大家胃口,提升店铺逼格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原材料缺少,不得不如此。

  卖蜂巢的老人边上已围了不少的人,显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好东西。林萱和傅瑾珩过去的时候,正听到有人指责老人道:“你这蜂蜜虽然是好东西,但是一个蜂巢三十两银子也太贵了一点吧!”

  “可不是,看起来一脸的老实相,没想到心贼黑,三十两银子一个蜂巢,都快赶上我家老爷半年俸禄了。”

  老人两鬓斑白,双手无措地放在一件带了补丁的棉袄前,双唇嚅动,却久久没能发出声来。

  林萱也觉得这蜂巢贵的出奇,但这老人的反应看起来却不像人们说的黑心肠,于是开口问道:“老人家,你是有什么难处吗?”

  老人似有些意外地看向林萱,小声道:“这确实是小老儿做得不对,实在是小老儿家中有人病了,需要一味很贵重的药材,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才不得不这般干。”

  林萱观察那蜂巢,看起来并不像野生的,而是像从蜂桶上割下来的,于是掏钱道:“这个三个蜂巢我都要了,这是九十两银子,你收着。”

  老人双手颤抖,激动得两眼都是泪花。显然,他没想到真能卖出去,不停地给林萱道谢。

  方才围观的人俱瘪了瘪嘴,有人更是直言林萱是人傻钱多,还有人嘲讽林萱是外乡人,说这样的骗局京城每年都要闹几回,就等着骗这等心善的傻子……

  这一幕,也被同在买年货的陶氏看到了眼里。

  为了节省开支,陶氏辞去家里佣人,今年的年货亲自到市场采买不说,还各样都省着买,尽量挑便宜的买。

  本来以为丈夫成了京官,以后都是好日子了,没成想比她在安阳县当知县夫人的时候过得还不如。

  以前在安阳县,县里就县太爷最大,县里同知、主薄,又或者大商户家的夫人小姐都来恭维她。

  可到了京城,林修文不过一个八品司务,谁认识他是谁啊!别说讨好她了,只有她去讨好人的份。

  真是既没有权,又没有钱。

  她心里正苦闷得不行,就看到这一幕,简直气得鼻孔都歪了。想到前些日子她偷偷派人回安阳县打听回来的消息,她更是气得差点原地爆炸。

  没想到,她竟然被这个贱人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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