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夜月_我猫名为石榴【完结+番外】(63)

  其实向雪梅更想说的是,别把什么都担在自己肩上,也别觉得你妈妈不住一年八十万的疗养院就活不下去,但这话不好由她一个外人说,终究还是按下了。

  她把话题转向了更轻松的方向:“你和那个梁卓明怎么样了?”

  “我和他?什么怎么样?”

  “你不要装糊涂。”向雪梅一个劲儿用手肘碰她,“他走之前来和我们道别,说要离开香港去上海找你了。人家都离开香港去找你了!我就一直觉得你们两个不太对!”

  季夏翻了个身:“别想太多,我真的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向雪梅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掰回来:“你看,你说的是不打算谈恋爱,不是你不喜欢他。”

  第53章 爱情错觉

  你不想谈恋爱。你不喜欢他。

  季夏很谨慎地咀嚼了这两种措辞的区别。

  其实“喜欢”二字,对她来说是个稍显模糊的概念。

  她曾经骗自己真的喜欢陈仲谦,当时骗到自己都相信。

  毕竟他真的待她很好过,尽管那种好浮于表面;她也真的尝试过了解他,尽管那种了解流于形式。她还连一次正经的恋爱也没谈过,她也不知道——

  “喜欢是什么样子的?”

  向雪梅听见她发问,侧身朝向她,脑袋枕在手臂上:“其实我也不知道。”

  她们自小相识,但几乎没有对谈过感情话题。

  起先是因为年龄差距。今年季夏已经二十五岁,向雪梅三十岁,五岁的年龄差对成年人而言没什么了不得,但向雪梅十六岁的时候,季夏才十一岁,一个情窦初开时,另一个还趴在地上看蚂蚁。

  后来是没时间。到处走穴,喝酒唱歌,谋生养家。

  再后来就到了香港,一个投身夜总会,另一个做了情妇,两个人的感情生活都不大体面,都怕对方难受,便默契地不提。

  季夏也面向她,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室内,在黑暗中能看见一点她眼睛的亮光:“可是你都结婚了,你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怎么结了婚?你可不是糊里糊涂的人。”

  向雪梅沉吟片刻,一面回忆着,一面慢慢回答:“那时候我还在金皇朝上班呢,你阿豪哥每天晚上跑来给我一袋子水果,什么都有,文旦、杨梅、枇杷……乱七八糟的,递到我手里转身就走,话都不多说两句的。”

  “都是你爱吃的。”

  “再爱吃也架不住天天吃啊!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天天给我送水果,他说因为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在买水果,他想我一定爱吃水果,就多送。

  “又过了一阵子,他才告诉我,那间水果店老板说我坏话,还骂我是北姑。他送我,我有的吃,就不会再去那间店。

  “我就问他,怎么不一早告诉我?

  “他说他怕我知道了会难过。”

  向雪梅安静了几秒钟,又说:“这种事,我才不放在心里头呢。后来我辞了职搬去他那里住,他房间那么小,自己的衣裳都乱塞在箱子里,但专门打了个衣柜给我放衣服。现在回想,那衣柜真的很小,可是态度摆在那的。

  “你说什么是喜欢?喜欢很难解释出个一二三呀!

  “他一袋一袋水果送过来给我就是喜欢。你不那么爱吃水果,有人一袋袋送水果给你就是负担。

  “他给我打个衣柜就是喜欢,而假如你衣服没几件,却有很多书,那么有人肯打个书架给你就是喜欢。”

  季夏努力理解:“总不会喜欢与否和送东西是划等号的吧?”

  向雪梅长叹一口气:“谁告诉你喜欢等于送东西?”

  “你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

  向雪梅组织片刻语言,很认真地解释:“要是有人愿意努力让你舒心适意,你也确实感到舒适,那就是喜欢呀。”

  看季夏迟迟没出声,她补充:“愿意为你这么做的人喜欢你。你不排斥为你这么做的人,你喜欢他。我愿意收阿豪的枇杷,不想要客人送的鲜果沙律。你懂不懂?”

  季夏似懂非懂。

  向雪梅的喜欢很有说服力。她千帆过尽,最终愿意停留的那个港口,一定令她相信爱情。

  可季夏没有这种经历。虽说拍戏这几年也认识了不少男导演男明星,但碍于她人尽皆知的二太身份,没有谁敢和她走太近,她也不敢随便和谁走太近,五年中竟然连一个异性朋友也没有,最终敢于靠近她的是一个不在乎陈仲谦权势的狗仔。样本量实在太少,她难以轻易下结论。

  梁卓明只是展现出了深水湾别墅以外的一种自由的生活面貌,离她那么遥远,于是在某一刻深深地吸引住她。她任性地贪恋自由的晚风和自由的空气,能自由地看完一部电影,能自由地无所事事。那种不必费尽心思去关注去讨好另一个人的感觉令她放松,令她沉迷,她觉得自己像溺水的人终于得以呼吸,但这是不是喜欢呢?

  她也会想,是不是那个瞬间,出现的人是谁都可以?是谁都一样?甚至没人也一样?她自己能找到一间房子避难,是不是也会觉得很自由?

  她问自己很多问题,她没有一道答得上来。

  她能感受到他对她的过分关注。

  她又不是傻子。

  只是她真的没有余力思考这些难解的问题。回内地的发展比她预想中艰难数倍,合同没定下来的那段时间里,她连做梦都梦到母亲死了,季秋失学,醒来时汗涔涔,赶紧起身去客厅打电话,问疗养院那边母亲还好不好。进组那段日子尽管累,但至少她确定自己还有赚钱的能力,再也没做过噩梦。

  在剧组那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和梁卓明同进同出,同吃不同住。连华叔都好奇地打听过:“你们怎么每天一起出现,一起走人?”

  梁卓明解释:“我住在她家楼下,就一起行动咯,进出好照应。”

  华叔“哦”一声:“那还真巧。不说的话我以为你们两个住一起。”

  她突然很反常地怀念起了住在他那间小房间里的生活。其实她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怀念的,毕竟孤男寡女,还是多有不便之处,那床也不见得有多舒服,她买下的精装房里配的可是席梦思。那个放在地上的小电视也没有任何优势,她自己的房子里配备的电视是松下的画王系列,29寸,看起来舒服太多。

  明明哪里都不好,但就是很突兀地想起来了,她自己都讲不清理由。

  这两个月完全同频的生活甚至令她产生了一种恋爱的错觉。晚上收工时固定去一家馆子,一起吃小馄饨;回家时,他先到家,一定目送她上楼,听见她开门的声音才进门;早上她出门时,他已经收拾好等在门口,自然地接过她的手提包和她一起下楼。一切持续到拍摄结束为止。

  她不单纯是回来看妈妈的。

  她怕再不躲一躲,错觉要成真。

  第54章 相册

  向雪梅比季夏大五岁,走在前面的这五年,让她多出很多经历与眼光。她看出了季夏的问题,在临睡前,她对季夏说:“其实很多事都是顺其自然的,感情尤其是这样。你不需要担心,也不需要管。”

  多的她也没说。人生在世,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别人来告诉,自己走着走着其实也就知道了。

  季夏在香港待了一周,除了陪妈妈之外,唯一见的人是林芷欣。

  她的call机在离开香港后就变成了哑巴,回到香港才又开始收到信号,正好接到了林芷欣的传呼。

  季夏本想视而不见,但思来想去,林芷欣也不算是个坏人,年前还热情邀约要和她见面,她也没怎么应。她以后来香港的次数只会越来越少,可能也没什么机会再见,一直不理,太辜负别人的热情,便回拨过去,与她约在商场。

  林芷欣那张年轻明艳的脸在金钱的滋养下愈发光彩照人,兴冲冲拉着季夏:“我前段时间call你你为何不理我?”

  季夏不习惯这种亲密接触。在她看来,她和林芷欣根本就不熟。

  但对林芷欣而言不是这样。自从前次季夏对她施以援手,她就单方面把季夏认定为至交好友。

  “前段时间不在香港,收不到讯号。”

  “你真的回去上海了?!”

  “是。”

  “我看到新闻后,我也让我爸爸妈妈去上海买房子,他们却说他们已经买过了。我男朋友知道了,问我是不是喜欢上海的房子,我喜欢的话也给我买!说不定之后我会去上海玩,可不可以留你在上海的通信地址给我?”

  季夏揪住关键词:“男朋友?”

  林芷欣把她的男朋友仔细介绍了一番。

  也不意外。长成林芷欣这样,只要她想要男朋友,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男朋友,她恰巧是喜欢依附旁人的类型,某种程度上也算相得益彰。

  她的新男友不是搞电影的,是做投资的商人,财经周刊的常客,不过八卦版面也没少上,季夏曾经跟着陈仲谦应酬时和他还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他身边带着另一个漂亮的女演员。有钱的男人洁身自好的实在不太多,反正季夏是没怎么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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