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一直以来最信赖的咏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当着他的面与别的男人暗通款曲。身处娱乐圈诱惑太多,她若是挑了个样貌上乘的男演员,他尚且可以理解,竟然是狗仔?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狗仔?!
天底下已经没有好女人,没有肯真心真意待他的女人。
愤怒之下,他却反常地陷入一种无力的平静,在车子后座重重抹了把脸,努力控制情绪保持理智。
接下来还有正事要做。
*
季咏恩再度造访梁卓明的家。
房间还是那么小,东西还是那么少,布局没有任何改变。房间内多了一把红色长柄伞,竖在墙角,是上次他们买的那一把。
她先进门,他紧随其后,突然从她身边挤过去,把桌子上散落的稿纸排齐收进抽屉,略显慌忙。
她探究地看着那个抽屉,又看向他:“秘密?”
“秘密。抽屉可没有锁,答应我不会偷看。”
“好,我不会偷窥你的秘密。”
他倒了杯水递到她手里:“坐,我找一找相机放在哪里。”
她平常钥匙都会放在固定的地方,一个摄影师,在这么小的房间里,怎会不记得自己相机的位置?
但她没有拆穿这个拙劣的谎言,坐在了书桌前,目光扫过桌上那一摞书。上次来时没有认真看,她稍微歪头去辨认躺平的书脊。摄影图册,通俗小说,电影理论,不少英文书。
她从中抽出一本《How to Read a Film》。她被书名吸引。她才刚学英文不久,还不懂Read是怎样和film结合到一起,便以自己粗浅的英文猜测,这不是一本看电影的书,而是一本解读电影的书。
实际也正如她猜测。只是她目前的水平看不懂全英文的书籍,吃力地读了几行,又合上。封面上是两个笑容恣意的外国女孩子,她认得这是《末路狂花》的电影海报,稍稍回身,指着封面问梁卓明:“你看过这部电影吗?”
他正装模作样地在小小的房间里翻找相机,听见她的声音,抬起头望过来:“看过。”
“那后来那部同名片子你看过吗?”
“没有。反正不会是什么好作品。”
“你说得对。”季咏恩笑,“我差点出演。”
1991年9月,《末路狂花》在香港上映,口碑尚可,但那时香港本土电影势头仍旧强劲,这样一部不太主流的外语片未引发大范围关注,直到1992年在奥斯卡拿下最佳原创剧本后才又被注意。
“当时《皇家师姐》要拍第八部,还没有开拍,电影公司就关门大吉了,这个项目被转卖,甚至还和耀星谈过,当时已经谈到耀星接手的话由我出演女主角了。
“不过最终没有谈拢,卖到其他公司,变成了现在这部片子,香港发行名《末路狂花》,海外发行名《Yes, Madam!》,还是在跟风《皇家师姐》,当时海外商还以为是《皇家师姐》第八部。”
话语中有淡淡的遗憾。虽然那并不算什么好电影,可好歹是女主角。迄今为止她连一次女主角也未担过。因此片子上映后她还算关注,对这么一部注定会消失在时间长河里的电影了如指掌。
她看着书籍封面,想,要是什么时候她也能演上这种程度作品的女主角,演艺生涯便很圆满了。
梁卓明找到相机,换好电池,习惯性地把相机挂在胸前,在床边坐下,把相机举到眼前,拍下她拿着书籍凝视的侧影。
许是因为学过戏,她身形挺拔,不似很多人一坐下就放松地弓成虾子,腰背弧线优美平滑,颔首也不见多余的下颌肉,抓拍亦像是认真摆姿势。
她随着快门声扭过头,梁卓明慢慢放下相机。
两个人不远不近地对望着。
仿佛有什么不明的东西在空气中发酵,但好在他手中有相机,而她手中有那本书。人类手中的物品并不仅仅只是物品,有时是一种退路,也有时是一种借口,在很多时候发挥着逃避的作用。
她回身把书放回书堆。
快门声再度响起。
她回过头,好笑地看着他:“你说不想偷拍我的,其实仍在偷拍。”
他也笑:“做狗仔做出了本能,镜头如同我的眼睛,不可以与拍摄对象对视,有生命危险。”
她便朝向他端端正正坐好:“那先对视一张好了。”
于是他举起相机,按下快门。
过片,放下。他无意识地按出这台机器自带的闪光灯,又按回去:“这就是我上一个生日礼物了,1987年时收到的那一个。”
原来这台外表沉重的相机身世亦沉重。季咏恩走过去,站在他身前,低头看着这台老机器。
她想起初遇时踹倒他抢走相机拆胶卷。
“如果早知道这台相机对你这么重要,当初我一定手下留情。摔坏了么?”
“只坏了镜头,机身没事,PENTAX以耐摔出名。”他拿起相机来回转动展示,手往前一伸,递给她,“况且我既然拿它出来工作就有损坏的自觉,狗仔被砸相机还不是平常事?”
她接过相机仔细端详。
PENTAX SFX很重,加上镜头足有900克,要是再另外装闪光灯,总重还要再翻一倍,寻常的尼龙挂绳难以承受,且会因重量而打卷勒脖颈,不适合长时间工作,因此梁卓明花大价钱为它配了一条棕色的真皮挂带,十分柔韧。
此刻,挂带在他颈上,相机在她手上。
她的视线转移到他脸上:“要是坏了,你不会心疼么?”
“东西呢,拿出来用,就不会坏,一直放着才会坏。当年我父亲买下它,肯定也是希望我使用,而不是束之高阁。如他在天有灵知道我用他最后送我的礼物谋生,应该也会欣慰。”
她拿起相机,做出拍摄的样子来。这次换她在取景框里与他对视。
梁卓明指点她:“自动对焦,自动测光,自动过片,只会按快门也可以拍——对,你现在摸的地方就是快门。只要从取景器里看你想要什么构图。”
相机在她手中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他用这台相机拍过很多人,也拍过自己,但是落在别人手中拍他还是第一次。在相机刚刚诞生时,被认为可以摄取人的魂魄,他仰头直视镜头,等待着被摄取。
快门响了。她脑袋一歪,从相机后探出来:“拍得不好怎么办?很怕浪费了你的胶卷。”
“洗出来就知道。”
她把相机还给他,稍微退开一步:“你打算在哪里拍我?”
他起身,率先往外走:“先走再说。不是拍海报,没有那么死板。”
两人一路从红磡码头走到尖东海滨长廊。日光打在季咏恩的侧脸,梁卓明不远不近地跟着她,观察她,看她头发随风飘起时露出的一小片脖颈;看她步伐稳当,身形不摇不晃,偶尔在海浪声中停驻,偏头去看那一片深蓝的水;看她默然凝望港湾对面中环成片的幕墙,手中的玻璃瓶汽水在阳光下如此鲜艳。他始终没有举起相机。
他在她身后发问:“如果有一天,让你出演女主角,你希望那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季咏恩回头看他:“这是摄影工作的一环?”
“好的摄影师对待被拍摄者,是发掘,是探索,而不是机械地指挥摆动作——我要了解你。”
第42章 摄影艺术
季咏恩说:“我想演女主角,只要是主角就好了。”
梁卓明追问:“没有什么更具体的向往吗?”
“没有。主角两个字本身已经是难得的机会,没有资格挑三拣四,没有人能一辈子只演一种角色,只演自己喜欢的角色。”
她组织了一下语言,补充:“影视很丰富,有很多新角色新故事,还有人可以量身定制角色,但唱戏不是这样的,翻来覆去只有那些,都在那里了,不喜欢,不肯唱,那你就下去,反正有很多人排队等着上台。总要观众认得你了,你才有资格挑挑拣拣。”
“那我换一种问法。”梁卓明举起相机,“你想出演一个怎样的故事?”
她扳着手指一条一条数过去:“自由、幸福、圆满。”
她何尝不懂,太完满幸福的故事就意味着平淡,而平淡很多时候没有吸引力,但自己没能过成的人生,想在戏里过一遍,也是人之常情吧。
快门声在此时响起。
走着走着,梁卓明抛出了他的下一个问题。
“如果有机会,你还会回去唱昆曲吗?”
季咏恩摇头。
“其实我没有那么喜欢唱戏。”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继续说下去:“我只是为了端上铁饭碗,吃一口商品粮。你知道商品粮是什么意思吗?”
这个名词离香港有点遥远,但是梁卓明能勉强猜个七七八八。
“真正喜欢唱戏的另有其人。方才店里那个姐姐,她叫阿梅。”
季咏恩脑中不由自主回想起了向雪梅在剧团时的样子。
“她是真的喜欢唱戏。她比我大五岁,从小就很漂亮,我还没抽条的时候,她已经在剧团里唱主角了。但后来剧团发不出薪,她第一批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