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夜月_我猫名为石榴【完结+番外】(31)

  这次她已经知道了夜晚山上会冷,从季秋那里拿了一件风衣,不需要别人给她衣裳,但还是在同样的景色下睹物思人。

  她想,做演员总是需要敏感一点的,会想起他也并不算无端。

  季秋一共就两件风衣,两件一模一样的米白色直筒Balmaccan风衣。她和季咏恩一样,不爱在衣装上用心。临出发前两姐妹穿上相同的衣裳对镜审视,季咏恩摸着妹妹的后背:“你比我高,穿起来好看。我穿压住了身高。”

  季秋歪着头看了看:“可是你长得漂亮。倘若人长得漂亮,是穿什么都漂亮的,穿麻袋也漂亮,穿不合身的衣裳也漂亮。”

  下了山,季咏恩要拉季秋去商场,季秋万般不肯:“逛街最浪费时间。”

  “我做姐姐的还能眼睁睁看着你只有两件一模一样的衣裳来回穿?”

  “Less is more.”

  季秋伸出食指摇了摇,突然想起姐姐不懂英语,正想补充,季咏恩已经接上话:“知道你喜欢少而简约,可成日穿一模一样的衣服,不腻吗?况且又不是非买衣服不可,别的你也尽情挑,看中什么我给你买什么。”

  谢沛雯请的英文老师水平很好,加之香港的语言环境本就融入了许多英文,季咏恩对英文不算完全陌生,这段时日的学习算是卓有成效,至少今时今日她听懂了妹妹的话。虽说她的学识这辈子怕是很难追上妹妹了,但总归不要落后到妹妹完全看不见的地方,多学一点,留下的都是自己的。

  季秋最终还是被拉到了商场,她没有买衣服,只选了一条深蓝色斜纹丝巾,说用来配衬衫最好。季咏恩没看出这条丝巾有什么好,且她向来只会用系红领巾或是系领带的系法来系丝巾,若不是陈仲谦,她也不知道领带还有那么多种打法。

  季秋身上正穿着一件银灰色衬衫,当场给她演示了几种不同的丝巾系法,搭配起来相得益彰。季咏恩这才意识到,妹妹看起来不爱衣装只是因为她认定Less is more,实则搭配和审美全都高出她一大截。

  她们姐妹两个都没什么自小培养审美的条件,长大之后季咏恩看过的首饰衣装比季秋多得多,只能说某种意义上讲,服饰审美亦是一种天赋。仔细想想,妹妹小时候就总是盯着向雪梅看,她自小就对美有感知。

  路过男装店时,橱窗里的塑料模特身上穿了件休闲西装,平驳领,厚厚的垫肩,版式轻巧宽松,不太严肃,米黄色的底色上有极细的米棕色线条纹,配上木制的浅棕色单排扣,一眼吸引了季咏恩的视线,不管是款式还是颜色,都不如寻常西装那样成熟庄重,但反而让她想起,也许适合某一个人。

  鬼使神差地,她走进去:“我想看看那套西装。”

  季秋狐疑地看着她:“给陈仲谦买吗?”

  季咏恩从喉咙里十分含糊地应了一声。

  季秋很没有眼力见地追问:“他不穿这种颜色和款式的啊?”

  季咏恩别过头,一副没听见的样子。

  店员已经拿来了衣服,询问起季咏恩穿这件衣服的人是什么身高体重,胸围腰围又是多少。只有身高她能以自己为参照物抬手比划个大差不差,其他数据是回答不上来了。她想了想,把衣服接到自己手里:“试衣间在哪里?”

  季秋狐疑地盯着她,像小尾巴一样一路跟过来,季咏恩把外套套在自己身上仔细拢了拢。

  尺码应该是合适的。

  季秋坐在旁边的沙发凳上,像个货真价实的侦探一样托着腮皱着脸:“你穿上能试出大小?给男人买衣服,你自己却穿过,你很可疑啊!”

  季咏恩没应声,把衣服交给导购员,让她包起来。导购顺势推销:“要不要搭上衬衫?”

  说着她便拿了一件白衬衫搭配起来。

  季咏恩能看出不是很合适,但又说不出什么更合适,眼神求助季秋。季秋从旁边的陈列中精准挑出一件米色打底配浅青绿色细条纹的丝质衬衣,又另外拿出一件浅天蓝色丝质衬衣,一手一件。

  她先举高左手的条纹衬衣:“不打领带配这件。”

  放下左手,举高另一件:“打领带就配这件咯,香槟色领带。”

  导购将季秋选择的衬衫与西装搭配起来,给季咏恩展示效果。季咏恩实在不得不承认,服饰搭配上妹妹确实强过她太多。

  最终两件衬衫加一条香槟色领带也全部买单,导购问季咏恩是否要留下地址送货上门,她万万不敢,自己提着两个购物袋走出店门。

  季秋在她身边绕来绕去:“你真的可疑。”

  到了中环码头,季秋乘渡轮回酒店,分别前从季咏恩手中接过购物袋:“我帮你收着,免得你拎着男人的衣服回去被怀疑。但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你给谁买衣服。”

  季咏恩独自回到别墅,陈仲谦久违地出现,音乐声在室内回响,她定睛一看,他手中拿着周丽珍的那张唱片在端详。

  还好没有把衣服拎回来。

  明明她什么都没做,但却莫名觉得很心虚,过去五年的生活给她留下了一种不太好的惯性。

  听见声响,陈仲谦只是抬了抬眼,又端详起唱片,从里面抽出歌词纸随便看了看:“你怎么买这张唱片?看报纸了?”

  “是啊。”她坦然承认,“所以买来听听,我也会好奇嘛。我去找小秋了,还与她爬山,真抱歉,若早知你回来看我,我一定更早回来。”

  惯性。惯性报备,惯性解释,惯性道歉,惯性示好。明明已经在盘算怎么走人,但摆脱不了惯性。

  也不需要问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他的女人那么多,可去的地方那么多,想去哪就去哪,一向不需要什么缘由。

  “只听说已经发了片,我还没有来得及听,倒还不错。”

  周丽珍的声音浑厚又不失柔媚,婉转凄哀地唱着逝去的爱情,听得人肝肠寸断。

  其实陈仲谦这段时日冷落钟婉玲,倒不是因为周丽珍,也不是因为失去新鲜感。今年耀星的成绩很难看,甚至可以料想,明年也会一样难看。越到年末,这些事越是一窝蜂地压上来,他想无视也不行。

  临近公历新年,他回了家,真正的家,他与谢沛雯的家。可每每同桌饮食,听到的都是她赚了多少钱,股票涨了多少,她边吃饭边看财经杂志,吃完便去上班,毕竟陈家的产业可不止一个电影公司,她浑然不似他这样到处玩乐的姿态,有时夜里很晚才回。

  但即便谢沛雯这样早出晚归,一双儿女也亲近她更多点。

  妻子年末忙得脚不沾地,儿女也各有事做,只剩两条狗陪他,可恨就连狗也会在谢沛雯回家时立刻抛下他冲过去,对着真正认可的主人摇尾巴咧嘴笑。

  他始终认为自己毫无疑问地爱她。

  但是他的爱在这种生活里坚持不了三天。

  直到刚才,谢沛雯难得回家与他一同吃晚餐,却连一句话也不主动与他说,吃了许久才说了第一句话,说的时候就连头都懒得稍微抬高哪怕一点点:“听说香港电影气数已尽,你那间电影公司不如不要再开了。说到底还是实业可立身,拍电影,玩玩便算了,这么多年,还没玩够?”

  第28章 求婚

  谢沛雯一直不赞同陈仲谦一头扎进电影公司里。

  这种不赞同从年轻时就开始了。

  那时她从美国回香港,父亲身体不好,需要长期静养,弟弟才十七岁,她没有任何过渡与喘息之机,迅速扛起了谢家的重担。

  陈仲谦小心翼翼地问她:“你应该不会再去美国了吧?”

  其实她还是想去的,不仅仅是美国,还想去很多很多地方。世界太大,香港太小,她想在自己最健康、最漂亮、最聪明、精力最充沛、心绪最饱满的时候走遍世界,在不同的景色中观照自己。只是作为谢家的长女,她有应尽之责,无论如何都不能扔下患病的父亲和年少的弟弟一走了之。

  所以她回来了。

  她说,她应该不会再离开香港了。

  陈仲谦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暗地里纠集一群亲朋,为她准备了盛大隆重的求婚仪式。

  他单膝跪地掏出钻戒,一枚5.5克拉的鸽子蛋,又群镶了无数小钻,在灯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也灼了谢沛雯的眼。亲朋好友好喜欢看这种王子配公主的幸福的热闹,仿佛约好一般,全部有节奏地拍起手来,口中声声喊:“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谢沛雯没有伸出手去等待那枚鸽子蛋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她在满室的欢喜与热闹中后退了一步,笑容很礼貌:“阿谦,我真的很抱歉,我还不能答应你。”

  道歉只是礼貌,不是她真实的想法。离开那间屋子的时候,她越想越无力。

  明明陈仲谦才需要道歉。

  很长时间里,她对陈仲谦避而不见,但又没有提出分手。直到他在公司门口堵截她,问她到底怎么想,什么时候才可以同他结婚。

  “我父母已经同意,你父亲也已经同意,为何只有你还不同意?”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224444.biz/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年代文 现代言情 群像  逆袭文  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