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见宋清风穿这一套丝绸睡衣出来,任平生的心“咚咚咚”,像是擂鼓般,快要从口里跳出来了,他把仔细擦掉灰尘的吹风机递过去,眼睛却不敢看她:“吹、吹头发吧。”
“行,我自己来。你去洗吧。”宋清风走进了卧室,发现卧室开了暖气,她关上门,走到桌边插上电。
任平生听话地去了浴室,发现台面上放满了进口的洗面奶、沐浴露、洗发水和护发素,和他之前用的不知名的品牌有着天壤之别。
这种场面像是四大天王对阵一个素人歌手,令人替素人胆战心惊。他撇开杂念,快速洗完澡,穿着一套棉睡衣,走出了浴室。
主卧的门紧闭着,任平生站在门口打转,即便要睡其它地方,他也得去柜子里拿被子枕头,可是这样敲门会不会不礼貌。
就在他横下心打算穿白天的外套睡沙发时,卧室门倏地开了,任平生愣住了,“清风,还没睡啊?”
“睡什么睡啊,你不在,我怎么睡?”宋清风一把把他扯进房间,指着换好的床单和被套,“你这不是换好了吗?你不用?”
“那是给你用的。”任平生走到衣柜边,从里面拿出一张旧棉被和枕头,宋清风见状,立刻拽住他:“如果我会让你睡沙发,我就不会来。”
她指着另一半床,“你睡这里。”
任平生立在床边,手里还抱着被子,他搞不清楚宋清风什么意思,到底是一床两被,还是一床一被。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宋清风把他手里的被子枕头重新塞回了柜子,她牵着任平生走到床边,先钻进被子,又掀开另一边:“平生,上来。”
任平生腿都软了,差点跪在床沿,他爬上了床,小心翼翼地钻进被子,身体规规矩矩地伸得笔直,脚趾头都不敢动,更别说转头去看对方。
“啪——”灯熄灭了!任平生深吸了一口气,听到耳边传来急促的呼吸声,“平生,转过来,抱我。”
“怎么、怎么抱?”任平生的脸红得要滴血,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抱,又没有亲身试验过,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宋清风一个翻身趴在他的身上,眼睛在暗黑里发亮:“平生,你真的是个呆子。”
……
“你真的是第一次吗?”
“是、是……”
“我可以休息了吗?”
“再等等,好不好?”
“救命——!”
第二天上午两人肯定是没办法起床的,中午两人随便煮了一碗面填饱肚子,宋清风却再也不肯上楼。
“你不午睡?昨天晚上不是没睡好吗?”任平生拉着宋清风的手,往楼梯走:“休息一下,我不碰你。”
“平生,恐怕休息不了,下午我们还有很多事。”宋清风一直拿着手机看,像是在等什么人。
任平生呆在原地,“怎么了?谁要来?”他脑子划过纪明月的笑脸,该不会是——
宋清风撇开任平生,往院子外走,冲着外面招手:“在这,快快快,都给我搬进院子先!”
任平生走了过去,望见十几个大汉,从车上卸下大大小小的箱子进了他的院子,足有几十个,“清风,这都是什么?”
“用你那一万块买的呀,我布置一下家里,你不介意吧?”宋清风招呼着大汉们小心翼翼地放。
“那倒不介意,只是一万块能买到这么多东西吗?”电视机、空调、电脑、洗衣机、洗碗机和各种家具,甚至还有个扫地机器人。
这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家用电器,一万块能买到的话,那他干脆也去做生意算了。
“我做家电的朋友,成本价买。”
任平生想了想,还有这么好的朋友?宋清风不让他多想,拉着他:“快来帮我,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两个人忙到晚上九点才把家里布置完,整个家焕然一新,宋清风十分满意:“平生,现在终于像个家了,只是以后电费要超标啦!”
任平生在楼下和楼上打着转,在院子里和楼梯拐角都发现了摄像头,“清风,这又是为什么?”
“你和我过两天就要上班了,家里没人嘛。”
事实上,宋清风是在为安全考虑,这毕竟是郊区,还是要防止入室盗窃或者更危险的事情发生。
“噢。”任平生点了点头,也是,家里这么多贵重物品,光靠一个铁门和木门,怎么可能锁得住。
“平生,现在可以上楼休息啦!”
任平生眼皮一跳,脸颊又红了,低声道:“好。”
“对了,一直没时间问你,你的被子为什么那么松软?”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任平生算是找到宋清风不懂的东西了,搂着她得意地解释道:“我们这边有个弹棉花的,可以把棉被弹得又软又舒服,像是睡在云朵上。”
“云朵上?你这个形容倒是不错。”这三个字可以总结她这两天的生活,幸福得像是踩在云朵上。
·
纪明月闲来无事,穿着家居服在沙发上翻一本书,眼皮噗噗噗地跳,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心神不宁的,捧着书也没怎么看进去。
林森洗完澡,走到客厅,看她认真地盯着书一动不动的样子,忍不住走过去:“今天读什么?”
“埃勒里·奎因。”纪明月举着手中的书晃了晃,“上次读了一大半。”
林森望见白色封面写着《九尾怪猫》,眼里一亮。这本推理是埃勒里·奎因第三时期的反战作品,不仅限于推理,还增加了文学性内容,探讨人性、战争、精神疾病。
案件很吸引人,纽约出现了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连环杀手,被称为“怪猫”。每次作案都是用彩色印度绳勒住受害人的脖子,每个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怪猫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死亡人数一直在增加,纽约七百五十万居民陷入了极度恐慌。
蛮有意思的一本书。
“读到哪个位置了?”林森在她旁边坐了下来,瞟向书页,接近尾声了,但凶手还没有暴露,又问:“要不要读完,后面很精彩。”
纪明月侧脸望他,“要读完。”林森来了兴致,“你觉得凶手是谁?”
纪明月像拨浪鼓似地摇头。
“笨,我告诉你。”
“不行,不能剧透!”纪明月用手捂住了他的嘴唇。
林森将她的手拿下来,漆黑的双眸凝视着红扑扑的脸:“要这样,才能堵住我的嘴。”
不等对方问,他探过身,将唇覆在那两片冰凉的薄唇上。
《九尾怪猫》掉落在地,刚好翻到了最后一页,有几十个字正在闪光,那是林森非常喜欢的一段话。
“奎因先生,我要求你时时要记住一个伟大而且永恒的教训,这个教训给你的东西比这次你自认的失败经验更隽永。”
“这个教训是什么?”
“这个教训,就写在《马太福音》里:神只有一个,就是他,没有别人。”
可惜书没读完,纪明月就被林森带进了卧室。黑暗的夜里,纪明月缩在林森怀里,轻声问:“林先生,你知道我很崇拜你吗?”
“为什么?”
“不知道。”
尽管她说不知道,但前一句话宛如一根火柴,点燃了林森的心。
纪明月喜欢在恩爱的时候,说一些奇奇怪怪的,比较甜腻的话,那是她情感最充沛的时刻,在她眼里,这是身与心,灵与肉的交合。
她想表达,只是能不能表达清楚,这是一回事。
林森到现在才明白这一点,为什么纪明月从来不怪他的放纵和凶狠。
因为在她眼里,这是爱的表现。因为她爱着林森,她愿意接受林森任何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只要明白两人是相爱的,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纪明月能理解这个问题,而敏感的林森却总是心存歉意,他轻抚着她的腰,问:“小月,你会疼吗?”
“什么会疼吗?”
“就是,刚刚我那样对你。”林森轻柔地摸着她的脸,“我想知道,你会不会疼,会不会难受。”
“林先生,这种脸红的话题,我要躲在你怀里才能说,你闭上眼睛,不要看着我。”纪明月钻进他的怀里,听声音根本分不清是她在笑着,或是很严肃。
林森还是捕捉到了那两个字“会疼”他颤抖了一下,倒吸了一口凉气,就像心脏刚被一把利剑刺穿。
纪明月摸了摸他的心脏,仿佛知道它在疼,她开始组织语言,这段话大概是她说的最有文化的一段话,之后直后悔没有录下来,但林森已经完全将它刻在脑海里。
“我知道那是林先生的疼爱,它很怪异,在我的身上印下一道痕迹,却使我心花怒放好久,像是把林先生的爱刻进我的骨髓和血肉。刻骨铭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身体的疼痛早就被心灵的满足所取代。不不不,身体不是疼痛,是一种快感?是一种释放?或者是一种缺氧、失重感。”
她钻到林森脖子处,撒起了娇:“怎么形容嘛,我真的形容不好。反正我就是喜欢林先生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