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林颜夕的表哥有管道,麦穗自然要大干一场。
正当麦老三和麦鸿材不知该如何劝说麦穗的时候,沈星辰突然说道:「我可以做!」
麦穗一喜,直接拍板:「好,那就交给你来做!」
随后,麦穗还将麦老三和麦鸿材臭骂了一顿,叫他们学学沈星辰。
「干啥啥不行,拖后腿第一名!」
还当着麦老三两人的面,奖励沈星辰十块钱,以兹鼓励。
沈星辰立刻嘴角翘到天上去:「穗穗,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它做出来,不会辜负你的设计!」
麦老三&麦鸿材:马屁精!
第119章 兴奋地搓手
麦穗原本想将这件事交给麦鸿材来负责。
现在看来,沈星辰似乎更合适。
麦鸿材不知道的是,他的一次不经意的选择,会改变他将来的家庭地位。
而沈星辰靠一颗聪明的脑子,成功脱离『以色侍人』的美人角色,开始逐渐崭露头角。
果然,知识改变命运,乃至理名言!
麦穗叫沈星辰先做一个样品出来看看,随后便迅速赶回了营区。
结果一掀被子,暖水壶漏了.....
突然,楼下传来一声口哨,紧接着,就是祁川擎的声音:「集合!」
得!
正好,不用睡了!
而且,不仅今晚不用睡了,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不用睡了。
她们要连夜赶往野外进行特训,为期两个月。
夜间急行,以及野外生存,都是一名特种兵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像今天这种突然宣布集合,又突然要求外出,也是家常便饭,大家都习惯了。
所有人趁着夜色,有条不紊地快速离开了军区。
...........
沈星辰在麦穗离开后,就一直在研究设计图,完全没有一丝睡意。
他的父母都是京城机械厂的工程师,常年跟各种机器设备打交道。
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也可能是遗传,沈星辰对各类器械十分着迷。
之前家里的收音机、电视机都被他拆了装,装了拆。
那时候他才刚上小学。
父母也很开明,并没有骂他,也没有阻止他,甚至还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为他指点迷津、答疑解惑。
后来,父母因公殉职,他到了舅舅家里生活。
舅舅也没有限制他的兴趣爱好,还经常带他去车间看那些大机器是如何运转的。
当然,徐建忠不会让沈星辰靠近,只是让他远远看着。
因为他发现,沈星辰只要跟这些机器待在一起,心情就会变好。
那时候,沈星辰的父母刚去世没多久,徐建忠怕他太过伤心,只能用这种方式安慰他。
后来,沈星辰十八岁参加工作,也是做的技术工,专门跟各种机器设备打交道。
直到下乡......
沈星辰不擅长干农活,因为他的手本就不是用来拿锄头的,他是一个机械天才。
麦穗的设计理念十分超前,虽然她有刻意改变一些地方,以匹配当下落后的科技水平。
但有些根深蒂固的习惯,还是会不经意地表露出来。
而且,麦穗对这个落后的程度,预估得也不够精准。
就像,我知道你很差劲,但不知道你这么差劲!
毕竟,麦穗出生的时代,距离现在有长达五千年之久。
沈星辰作为一个机械迷,看到这样的设计,可想而知,心情是有多激动!
要不是身边没有趁手的工具和材料,沈星辰恨不得连夜开始尝试制作。
麦穗还赋予了他很大的机动权,如果在制作过程中,发现有哪里不合适,可以随机调整。
因为麦穗也不确定,这里的生产力水平能否完美实现她的设计理念。
沈星辰确实准备做一些调整,比如手枪的外型。
手枪之所以设计成那个样子,就是因为拿着方便,但他们这个不是武器,只是一个可携式的缝纫机。
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麻烦,沈星辰将它的外型做了一些调整。
仍旧可以单手操作,只是不会让人一下子联想到枪。
第二天,当麦老三和麦鸿材得知此事后,举双手双脚赞成,这样他们就放心多了。
「星辰,我一看就知道,你比麦穗靠谱多了,她那个脑子就一根筋,也不管别人受得了受不了!」麦老三夸张地说道。
沈星辰:你要是敢当着麦穗的面这么说,我就信你!
麦鸿材憧憬道:「姐说这个东西可以卖五十块钱一个,如果我们做一百个,就有....有五千块了!」
麦老三听到有这么多钱,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兴奋地直搓手。
看来,他家闺女不仅是武状元投胎,还是财神爷下凡!
麦老三立刻询问沈星辰,到底要多久才能把这个东西做出来。
因为不用麦穗去联系那个远在京城的乔青石,他这边也认识供销社采购部的人。
确切地说,是麦向东认识。
因为莲花村有不少人会编篮子簸箕什么的。
比如,麦良材就有一手绝佳的编制手艺。
麦老三家的簸箕箩筐,还有他自己家的,以及麦向南家的,全都是麦良材编的。
像他这样的手艺人,莲花村还有很多。
竹子后山也多的是,而且,竹子长得快,一夜之间拔地而起,根本就砍不完!
麦向东身为莲花村大队长,便想为乡亲们谋点福利,于是就去找了公社书记。
经书记介绍,麦向东就认识了襄溪县供销社采购部的一个人。
从此,双方便建立了长期友好的『业务往来』。
不过,像莲花村这种规模不大的手工艺编织品,供销社那边不会特意上门收,而是要村民自己拿到县里去。
反正村里有拖拉机,麦向东便每月定下一个固定的日子,将村民编好的簸箕箩筐统一送进城。
麦老三心想,如果这个可携式缝纫机真那么好用的话,他自己就可以卖,不需要拿到京城去找那个什么乔青石。
沈星辰现在也说不准要多久,他身边什么都没有,所以,他打算进城去找麦向北。
麦向北在襄溪机械厂工作,不管是工具,还是材料,都可以找他搞定。
麦老三和麦鸿材赚钱心切,当即决定:「进城!」
好巧不巧,今天部队的采购车也要进城。
沈星辰他们原本打算骑自行车去的,现在可以蹭部队的卡车,谁还骑自行车。
他们仨身高都不矮,挤一辆自行车怪不舒服的。
于是,沈星辰三人当机立断把自行车放回家,跑去坐部队的卡车。
卡车上还坐着不少人,都是准备蹭车进城的军人家属。
沈星辰三人一上来,便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一来是因为生面孔,二来就是三人都长得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也不怪大家多看两眼。
第120章 荣获「东南军区女魔头」称号
「哟,你们是哪家的亲戚?看着挺面生,是第一次来军区吧?」
坐在三人对面的一位大妈好奇地打量起沈星辰。
胡绣花今年快50了,是过来照顾怀孕的儿媳。
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小女儿孟小静。
除了帮忙打下手,胡绣花还想让儿子给孟小静张罗一门好亲事。
她一个劲盯着沈星辰看,摆明是有点那意思了。
不光是因为沈星辰长得最帅,还因为他身上穿的衬衫,一个补丁都没有。
这说明人家庭条件不错,这才是胡绣花最看重的!
胡绣花的眼神,不断在沈星辰和女儿孟小静身上徘徊,越看越满意。
麦老三见状,立刻说道:「这是我女婿,我闺女在这儿当兵,我们是来随军的,不是过来走亲戚的。」
胡绣花闻言,立马对沈星辰没了兴趣,转而看向旁边的麦鸿材。
这小伙子也不错,面色红润,身材高大,想来家里伙食应该不错。
麦老三连忙护住麦鸿材:「我儿子今年才16岁!」
你那眼珠子给我老实点!
军人家属就这素质?
刚惦记完他女婿,现在又看上他儿子了?
挑来挑去,真当她女儿是天仙不成!
胡绣花也不知道是真没听懂麦老三话里的嫌弃,还是装没听懂。
她一听麦鸿材只有16岁,也不介意,大咧咧地说道:
「十六岁正好,正所谓,女大三,抱金砖,我女儿今年十九,他们俩正好相配!」
别说麦老三,就是旁边的孟小静都受不了胡绣花了。
只见她一脸尴尬地扯了扯胡绣花的袖子,小声道:「娘,你快别说了!」
胡绣花却毫不在意地说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什么好害臊的!」
麦鸿材特别尴尬,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