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读书成绩不行,大概率考不上大学,但她可以抱麦穗大腿,去麦穗厂里上班,努努力没准儿能当个小经理。
毕竟,跟村里大多人相比,她好歹是个高中生。
现如今,高考还未恢复,高中生就算高学历了。
宋禾薇越想越觉得此办法可行。
与其等到明年,自己下海做生意,辛苦不说,还不一定能成功。
还不如现在就跻身到大佬的队伍中去。
今后哪怕大佬吃肉,她喝汤,那也是极好的!
宋禾薇正在这儿畅想未来的时候,突然看到沈星辰开车回来了。
麦老三和其他村民也都看见了。
麦老三还以为麦穗也回来了,但沈星辰下车后,没看到麦穗的身影,只看到两个陌生男人。
麦鸿材率先跟沈星辰打招呼:「姐夫,你咋回来了?我姐呢?」
「是啊,星辰,这两位是谁?」麦老三也走了过来。
沈星辰赶忙给双方做介绍。
徐建忠虽不是沈星辰的父亲,但舅父也是父,而且沈星辰算是徐建忠一手带大的,就相当于亲家。
麦老三立刻热情地上前握手,这是他在城里学到的,领导之间都爱这样握手。
「原来是亲家,欢迎欢迎,真是不好意思,星辰也没提前跟我说,否则我肯定要去城里接你的。」
麦老三装模做样的时候,还挺像那么回事。
再加上过年,他特地做了一身新衣裳,看上去也是人模狗样的,很能唬人。
徐建忠对麦老三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农村的,比他这个京城来的,还像城里人。
而且,完全没有其他村民的那种拘谨,举止行为看上去非常大方自然。
殊不知,这些都是麦老三前段时间锻炼出来的。
因为可携式缝纫机的事,麦老三没少跟城里领导打交道,人的谈吐气质自然而然就有了一些变化。
俗称,见过世面。
再加上,麦老三刻意在装,自然就更像那么一回事了。
随后,麦老三热情地将人领回家,泡茶招待,还拿出瓜子花生以及糖果,客气得很。
徐建忠心里更满意了。
热情、大方、谈吐不凡、气宇轩昂——这就是徐建忠对麦老三的第一印象。
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女儿,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至于陈池恩说的那些,徐建忠心想,可能是村里人嫉妒,误传的吧。
中午的时候,麦老三还特地将麦向东、麦向南、麦向北一起叫到家里来陪徐建忠父子吃饭。
也是让大家相互认识一下,毕竟沈星辰和麦穗已经结婚,他们现在算是亲戚。
徐建忠看着桌上的饭菜,有鱼有肉,还有酒,心里很是熨帖。
这说明老麦家的人热情好客,且待人真诚。
看来,外甥在这里,确实过得不错,而且是相当不错!
唯一可惜的是,没见着麦穗本人。
而他今下午就要回去了,否则赶不上年后开工。
没办法,谁叫路上坐火车的时间太长。
这年头,火车速度本就一般,还时不时晚点。
徐建忠这次从京城到溯阳,花了三天两晚,还算是好的。
沈星辰下乡那会儿,火车晚点,坐了五天才到。
饭桌上,麦老三还拿出家里的那台可携式缝纫机给徐建忠炫耀。
「徐老哥,你看,这就是我闺女设计的,她随我,从小就聪明,现在长大了更聪明!」
第152章 天才的世界,凡人不懂!
当麦老三说出『麦穗从小就聪明』这话的时候,麦向东几人的表情都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当着徐建忠的面,他们自然不会说麦穗小时候是个傻子,后来长大了不知怎么滴就好了。
以麦穗如今的成就,谁特么还敢说她是傻子。
就连沈星辰原本打算带麦穗去京城大医院看脑子的,现在完全不需要去了。
他媳妇哪里是傻,分明就是天才中的天才!
可能就是因为太聪明了,所以才不被大伙儿理解,被误传了这么多年的傻子。
毕竟天才的世界,凡人不懂!
沈星辰每每想起这些,就忍不住心疼媳妇小时候,实在是太可怜了!
徐建忠听沈星辰说起过这个可携式缝纫机,也知道麦穗打算自己办厂,但亲眼见到,还是第一次。
他一看就喜欢上了,前前后后,反反复覆来回摸了好多遍。
这么一个巴掌大小的东西,竟然是缝纫机,实在是太神奇了!
麦老三见状,大方说道:「徐老哥,你要是喜欢,这台就送你了,是新的,我还没用过的。」
徐建忠也不客气:「那就谢谢向西老弟了。」
随后,徐建忠跟麦老三说起建厂的事。
他在京城也打探到了一些消息。
就像之前宋禾薇所想的那样,京城那边已经有人这么干了,政府不但没有打压阻止,反而大力支持。
大概就是想弄个试点,看看可不可行。
所以,麦穗这个厂,大概率是能建起来的。
襄溪县离京城有点远,具体的方针细节可能传达得没那么及时,但大环境已经在悄然改变,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麦向东听了徐建忠的话,回家后,再次找到媳妇田桂芬商量入股缝纫机厂的事。
之前他们已经商量过好几次了,一直没拿定主意。
农村不比城市,赚钱不容易,他们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存款,也只有小一千块。
别看这一千看着多,但他们差不多攒了二十年。
这还是因为莲花村比较富裕,要是换作那些大山坳里的贫困村子,估计一百块钱都攒不下来。
麦向东抽了一口旱烟,神情严肃地对媳妇说道:
「老三刚私下跟我说,他上次那五百个可携式缝纫机,刨开成本,赚了整整一万块钱!」
「你说多少?!」田桂芬震惊。
天啊!一万块!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麦向东继续道:「俊材和良材都结婚生子了,等娃一多,这屋子就住不下了。
咱们早晚要把良材分出去,到时候还得给他建房子。
我想,要不就跟老三疯狂一次?
你看他从小到大,游手好闲的,原本是咱兄弟几个中条件最差的,这一年突然就时来运转了。
而且,他从小到大似乎也没吃过什么苦,除了媳妇死得早。
小时候,村里的六婆还给老三算过命,说他是个有大福气的人,我觉得,算得挺准的!」
「那你这意思是....?」
「要不,咱就投了吧?」
「投多少?」
「一千!」
「全投了?不留点?」
「既然决定疯狂一把,那就疯到底!再说了,俊材和良材不是打算去厂里上班么,他们有工资,咱吃他们的。」
麦向东想的是,他这个大队长也还在干,总归饿不死。
就算遇到什么急事,需要用钱,凭他这么多年的面子,借个几百块钱还是没问题的。
田桂芬是那种典型的农村妇女,小事上她还能提点意见,但大事她一般都听麦向东的。
既然丈夫都已经决定了,她便不再多说空话。
反正村里那些穷得叮当响的人家,一毛钱存款没有,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田桂芬心想,就算她家日子过得再差,也差不到那种地步,这就够了!
.........
麦向南家也在讨论此事。
只是,他家情况跟麦向东家不一样。
麦向南原本打算拿个两百块支持一下老三的事业,但媳妇杨慧珍坚决不同意。
两人还因此吵了一架狠的。
杨慧珍虽然羡慕麦老三赚钱,但叫她先拿钱出来入股,是万万不行的!
之前说过,农村攒点钱不容易。
麦向南家里总共也就三百来块钱的存款,一下子拿出两百,杨慧珍舍不得!
万一要是赔了呢?
那杨慧珍可能会气吐血,以后再也别想睡一个安稳觉,天天都会想着那亏掉的两百块『巨款』。
说实话,麦向南也不怎么看好麦老三的这个事,但大哥和老四肯定会拿钱出来支持老三。
他这个当二哥的,怎么滴也得表示一下吧。
于是,夫妻俩吵了两天,最后杨慧珍同意拿出五十块钱入股。
这是她最后的让步了,否则她就回娘家,不过了,让麦向南从今往后跟麦老三过去。
麦向南只能妥协。
五十就五十吧,意思到了也就行了,总比啥也没有要强。
........
麦向北那边。
他们全家在初二的时候就回城了。
因为林淑华这边还有很多亲戚要走,不可能一直待在莲花村。
对于入股缝纫机厂的事,夫妻俩也商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