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麦穗就从身后赏了他一个大逼兜:「麦老三,你才有病!」
「哎哟,我的姑奶奶,我这骑车呢,你悠着点!」
麦老三一个趔趄,差点骑沟里,幸好他技术高超,一下又稳住了。
然后立马小声对麦穗说道:「咱这不是权宜之计嘛,下回就说我进城看病,行了吧?」
麦鸿材坐在前面,差点摔个狗吃屎,被吓一跳。
不过,之后就很舒服了。
吹着早晨凉爽的清风,不用自己出力骑车,再一想到是进城发财的,心情简直不要太爽。
「爹,你骑快点,我要飞!」
「好叻,儿子,你抓稳了!」
麦穗看着他们两个幼稚鬼,嫌弃地翻了个白眼,嘴角却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了一个弧度。
曹刚站在泥泞的田里,远远地看着这一幕,身侧的手不自觉握紧。
凭什么麦鸿材不用干活,还能进城。
如果麦老三是他爹就好了,那现在坐在自行车前杠上的人就是他了。
可惜没有如果。
曹志勇见儿子愣在那里不干活,没好气地大声吼道:
「刚子,你傻站着干啥呢,赶紧干活!」
村民们自然对麦老三的这个行为感到不满。
就算看病,也没必要一家三口全出动吧。
况且,麦穗看上去也不像发病的样子。
但正如麦向东所预料的那样,大伙儿昨天刚吃了肉,承了麦穗的情。
现在纵使心里不爽,也只是闲聊的时候吐槽几句。
没人到麦向东等村干部面前投诉。
......
莲花村距离县城有点远,如果骑自行车的话,少说也要三四个钟头。
这样的话,一上午就差不多过完了,时间太久,肯定不行。
所以,他们花半小时骑车到红旗公社,再从这边坐小巴进城。
这样就只要一个多小时了。
红旗公社是一个大公社,下面管理着52个大队。
一般一个村就是一个大队。
莲花村也叫莲花大队。
麦穗是第一次离开莲花村,刚开始还有些好奇,但很快就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
因为她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穷。
不仅莲花村穷,这个所谓的『大』公社,在麦穗看来,跟莲花村没啥区别。
麦老三和麦鸿材他俩正兴奋着呢,根本没空注意麦穗。
上了小巴,麦穗眉头皱得更深了。
人多也就算了,好歹他们仨有座位,不用站着挤。
但车里的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
什么汗臭味、脚臭味、汽油味混合在一起,甭提多难闻了。
卫生条件就更不必提了,无论什么,直接扔地上,声音也十分嘈杂。
售票员的吆喝声、小孩的哭闹声、大人的交谈声....还有人携带活的鸡鸭上车。
总之,吵得麦穗烦不胜烦。
麦穗抬手捏了捏眉心,耐心即将耗尽。
坐在旁边的麦鸿材看见了,心中一紧,战战兢兢地问道:「姐,你咋了?」
不会又要发病了吧?
千万别啊!
麦鸿材坐得最近,麦穗要是发病,第一个揍的就是他。
而车厢人满为患,他连个逃的地方都没有。
麦鸿材都快紧张死了。
麦老三也发现了,赶紧帮着劝抚:「闺女,你可千万忍住,这在外面呢。」
麦穗忍了又忍,最后将旁边的窗户玻璃推开,再把头伸出去,这才勉强克制住想要杀人的冲动。
然而,坐在麦穗前排的男人却不乐意了。
原本窗户一人开一半刚刚好,但他偏不,一定要他那边开到最大。
天气这么热,车厢里又挤满了人,窗户开到最大,自然更舒服。
他也不管后排乘客的感受,反正每次坐车,他都是这么干的,从没有人敢说他半句不是。
至于原因,看他长相,应该能猜到一点。
此人名郭逵,皮肤黝黑,满脸横肉,右脸颊上还有一道很深的刀疤,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面对这样的人,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忍让。
郭逵见后排坐的是个女同志,二话不说就把窗玻璃给全部推了过来。
直接把麦穗这边的窗户给封死了。
麦老三见状,立马为麦穗出头:「这位同志,我闺女有点不舒服,麻烦把玻璃弄过去点。」
郭逵直接站起身,凶神恶煞地冲麦老三吼道:「老子就不弄,你想怎样!」
麦老三还没来得及说话,麦穗就直接一拳将郭逵揍得鼻血横流。
这还没完,紧接着,又啪啪狂扇了对方十几个嘴巴子。
发泄一通后,最后将人从窗户丢了出去。
一顿操作行云流水,极其丝滑。
郭逵完全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他的头瞬间肿成了一个猪头。
从地上踉踉跄跄爬起来后,郭逵还想来找麦穗报仇。
结果,麦穗只是瞪了他一眼,郭逵就吓得连滚带爬,跑了....
是的,跑了!
给的三毛钱车费都不要了。
麦穗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人,她若气场全开,身上的戾气可能比地狱阎王还要重。
她刚才看郭逵的那一眼,是带着真正的杀意,不是之前揍麦老三那种闹着玩的。
郭逵再混账,充其量也就一无赖,哪里见过这样的杀气,被吓跑也很正常。
其实,麦穗也不是故意的,就是被周围环境给刺激的。
当意识到杀气外露后,麦穗微微阖眼,自我调整片刻。
睁眼时,发现全车的人都惊恐地看着她。
甚至,原本挤得水泄不通的车厢,硬生生为她隔出一小片空间,无人敢上前一步。
对于别人的害怕,麦穗早就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她无视众人,冷着脸问前方的司机:「到底还要多久开车?」
被吓傻了的司机,连忙回道:「马上马上,这回真的是马上了。」
第13章 生活以痛吻我,我也只能躺下享受
托麦穗的福,司机提早了十分钟发车。
中途还开得飞快,原本一小时十分钟的车程,硬生生被压缩到40分钟就到了。
直到麦穗下车,司机才松了一口气。
而这一路上,整个车厢里的人都不敢说话。
就连原本吵闹的鸡鸭都仿佛有了灵性。
好像感知到附近有个强大危险的存在,安静地蜷缩在座椅下,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麦老三和麦鸿材直到今天才意识到,之前麦穗对他们真的是手下留情了。
如果麦穗拿今天这样的架势来对付他俩,那他们现在可能已经入土为安了。
麦老三:闺女,爹好感动,等以后挣钱了,爹一定带你去省城大医院看脑子。
麦鸿材:姐,我以后再也不敢调皮了,我一定乖乖听你的话,只求不要打我!
麦穗一下车,就对麦老三说道:「下次还是骑自行车吧,或者咱自己买个车。
这破小巴,我是再也不想坐了,臭死了都。」
麦老三没敢反驳,只能点头应下。
买车他肯定是不敢想的,那就只能辛苦点,骑自行车了。
襄溪县县城比红旗公社还是要繁华很多的。
街边不仅有国营饭店、新华书店、邮局、供销社等,甚至还有百货大楼。
麦老三和麦鸿材很快就沉浸在进城的喜悦中,被『繁华大都市』眯了眼,忘了车上的小插曲。
然而,麦穗又发现了一件让她很不爽的事。
那就是,她堂堂一方大佬,到了这儿,居然成了一个文盲。
也不能说是全文盲,有些字跟她所在的世界差不多,连蒙带猜还是知道的。
但有三分之一,是完全不同的。
这麦穗能忍?
于是,他们第一站没去黑市,而是去了新华书店。
麦老三和麦鸿材很不理解。
因为原麦穗只读过一年免费的扫盲班,恐怕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来书店干啥?
但麦穗硬要来,他们也只能跟着。
麦穗选了一本新华字典,然后发现....钱不够。
麦老三之前向麦向东借了两块,加上他多年攒下来的全部身家,一共2.75元。
除去坐车花掉的9毛钱,还剩1.85元。
而新华字典2元。
麦穗:......
「麦老三,你特么都快40岁的人了,全部身家就七毛五分钱?你也好意思?」
「这....生活以痛吻我,我也只能躺下享受,要不,还能咋滴?」
最后,三人只能先去黑市卖鸡。
麦老三凭借多年前模糊的记忆,来到四喜街道的黑市窝点。
果然在这里发现了很多形迹可疑之人。
卖方一般都站在街边某个地方不动,身上挎个篮子或背个袋子,然后手里拎一件「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