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显然听到了程榭的话,沈箐晨还没反应,程榭却上前去了,他在那健硕的马匹间看了又看,朝着那人问道:“真的能保命?”
“再不济,也能参加骑兵营考核。”那人沉默了一会儿,如实说道。
程榭看着着实动了心,不论如何,能够保命才是最要紧的,不等沈箐晨过来,他便开口问道:“要多少钱?”
那人露出了一个笑来。
“这年头想买马可不容易,像我这样的良驹,至少得这个数。”她伸出五个手指头,眼里是尖锐与狠劲儿。
好不容易碰上个生手,她可得好好赚一笔。
“五两银子?”
程榭惊叹,这年头,一头牲口几两银都是常事,但想到他成亲时候的聘礼,看着这马就觉得同病相怜了。
他们都是没人要卖出去换钱的。
“滚滚滚,什么五两,五两你还想买马?我这可是上过战场的好马,若非情势所迫才不会卖,五十两,不要就一边去。”
程榭被吓了一跳,瞬间后退几步,沈箐晨拖住了他的后背,视线落在那匹马上。
“你这马虽说健硕,但年纪不小了吧?”
被说中了情况,冯云城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沈箐晨也没有买马的打算,带着程榭转身离开。
“妻主,那马真的年纪大了吗?”
“马匹出生头一年为仔马,五岁下为幼马,至十六岁间马匹最为健硕,那马看着至少十四了,也就两年的时间,过了十六就会逐渐衰老,那马是匹好马,却不值五十两。”
程榭若有所思,“那多少钱合适?”
“她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若是壮年那马当得三十两银,如今嘛,最多十五两。”
“她说买了马能救命……”
沈箐晨笑了,“她说的未必可信,家里银子不多,还是留给孩子吧,我入军营,自会小心行事,不会让你年少丧妻的。”
“嗯。”
两人往来的方向走去,程榭一路心事重重,眼看就要走出南市,他忽然捂着肚子抓住了沈箐晨的衣袖,“妻主,我好像吃坏肚子了……”
沈箐晨看向他,“可还能撑住,这边应该有民宅,你等……”
“妻主,我方才见那边有宅子,我过去借个茅房,妻主在这里等我可好?”
沈箐晨怕他不好意思,当即道:“我陪你去。”
“妻主,我……我想自己去,妻主就在这里等我,好不好?”
迎着小夫郎坚定的眸子,沈箐晨仿佛从中看到了一种决心,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正是能够激发人潜力的。
“你去吧。”她露出了些许笑容,“我等你。”
小夫郎很有几分魄力,知道她带他出来的目的一直有尝试改变自己,即便心里慌得不行也强撑着镇定与人交流。
如今即便遇到这样的急事,他虽然向她露出求助的神色,但也有尝试靠着自己。
这样很好。
沈箐晨看着他的背影,眼里露出欣赏之色,若非时间不够,她当真想多教他些东西,看着他内核丰盈之后是何模样。
“发带,头花,配饰~”
“来看看咯,手串,项链,给家里夫郎带个吧……”
她被旁边叫卖声吸引,不自觉走到摊子旁,摊主连忙招呼道:“娘子看看喜欢哪个?”
在南市叫卖的都不是什么贵物,但她一眼就被一个铜钱手串吸引了,方糖檀木由红绳串起,上头挂了一个铜钱,看到它的第一眼她就觉得此物极为符合小夫郎。
“娘子好眼光,这檀木手串可是好东西,能旺运辟邪保平安呢,上头的檀香还能助眠呢。”
沈箐晨的手指在铜钱上扫过,想到小夫郎偷偷藏钱时的模样微微一笑,问道:“多少钱?”
“十文,娘子是给家里夫郎带的吧,有这么惦记着他的妻主,你家夫郎肯定会高兴的。”
沈箐晨把手串握在手里,放下十枚铜板,转身看向程榭离开的方向。
时间不短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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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欢喜
正想着,她就见着远远一道身影穿行在人群间,小夫郎快速跑动着,脸上都是欢欣雀跃的笑,似是遇上什么高兴的事了。
程榭刚越过人群,就看到沈箐晨在看着他,他下意识放慢脚步去看身上有没有什么不得体的。
走的近了,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敛,就听妻主问,“什么事这么高兴?”
“我……我借到茅厕了。”
他还记得方才的借口,说出话时才意识到不妥,看着妻主脸上的点点笑意,他又不好意思了。
沈箐晨不再逗他,笑道:“走吧。”
连借到个茅厕都那么高兴,小夫郎实在太容易满足了。
两人在镇子上玩了一天,回去时天已经黑了,程榭很少走这么远的路,脚都疼了,但他跟在沈箐晨身后,仍是背过了大半的东西。
这回他们买了新的针线和布,还买了些镇上的点心和糖果,零零总总也是不少。
用他的话说,妻主的手是提笔的,他就是干活的,该他来背着。
沈箐晨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一个男人,提着些东西还不至于累着。
到家时,冯大井出来接她,一见就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这镇上啥时候不能去,我都想着去找你们了。”
“见了故旧,多耽误了些时间。”沈箐晨没见着孩子,又问了一句,“两个小的睡下了?”
“可不是,早些时候一直喊着要娘要爹的,吃了些糊糊给哄睡了。”冯大井提过两人手里的东西,又嘀咕,“怎么买这么多,前两日不才在镇上买过东西!”
“都是当用的,见着就买了。”
沈祥福从屋里出来,见着两人就道:“下回出去早些回来,莫让你爹操心。”
“好。”
“快洗手吃饭吧,都这个时候了赶紧吃吃睡去。”
冯大井想着两人还没吃饭,帮着把留的饭盛出来,程榭跟在后头,一句话也不敢说,放下东西后进了灶房。
看灶台上还热着饭心里一热,忽然低声对着冯大井说了声,“谢谢爹,今天辛苦爹了。”
冯大井像是见了鬼一样看了他一眼,稀奇道:“哟,我们家小夫郎这出去一回学会说好话了?”
程榭面色涨红,又深深低下头去。
“行了,赶紧吃饭,都一家人,不说那见外话。”冯大井拍了他一下,把饭端给他。
这程榭,一句好话让他说的跟干啥似的,他鸡皮疙瘩都掉一地。
“锅里烧有热水,你们走了一天了脚上肯定不得劲,一会儿伺候你妻主好好泡泡脚,我和你娘就先去睡了。”
程榭依言应了,冯大井就美滋滋的提着点心和糖果进屋了。
这可都是好东西,得收拾起来。
两人凑在一起吃饭,沈箐晨卸下了一身的疲惫,听着村子里偶尔传出的狗叫声,心里格外安宁。
“妻主先回去歇着吧,这边马上就收拾好了,等会儿我给妻主洗脚。”
想到程榭的手艺,沈箐晨也有些意动,往日里她很少让他伺候洗脚,毕竟她又不是不能动,程榭也不是她的仆从,此举是有些折辱人的。
但今日她更明白了些他的想法,他主动提出这事,沈箐晨也觉得今日走的脚疼,也就点了点头,嘱咐道:“那我等你。”
程榭露出一张笑脸,妻主有能用到他的地方他就高兴,总归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嫁给妻主是他的幸运,但妻主太过于优秀,他总是免不了觉得自己渺小,和妻主不匹配。
也只有在妻主需要他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用处,他不觉得伺候妻主是种折辱,他愿意伺候妻主。
水温正正好,温热的手掌在脚面上轻轻揉捏,带动水声潺潺,声音悦耳。
沈箐晨躺在床上已经快睡着了,小夫郎给她脱鞋洗脚时又把她弄醒了,她朦胧间撑着胳膊起身,就见程榭蹲在面前,一脸虔诚的捧着她的脚按摩揉捏。
一张小脸在烛火的映照下格外冷寂。
“吵醒妻主了?”
程榭发现她醒来,下意识放轻了动作,脸上的冷寂退去,表情都变得生动了起来。
“嗯。”
她看着x自己脚下踩着的手掌,手指修长,宛如精雕细琢出来的,骨节分明,指尖柔软。
他全然不知这双手有多好看,只是一味的用它来舒缓她的疲累,屈指在脚底一点点按着。
顺着露出半截的皓白手臂向上,是男子清秀的眉眼,不管是露出的锁骨,还是细白的手腕,都惹人无限遐想,偏偏他生的一副唇红齿白的模样,却是格外惹人生怜。
第12章 手串
“你这手艺在哪学的?”
洗脚洗成这样,若非知道他的性子出身,只怕还要以为是专门做这行的。
程榭犹豫了一下,如实说道:“我见我爹常这样给我娘洗脚,我娘很喜欢,我就看着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