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来这里时,他努力伸直手臂才能打开大门,但现在,举起手就能打开了,轻松了不少,宋余觉得一定是自己长高了。
宋新苒给他量了一下身高,1.25米。
宋新苒用十分夸张的语气说:“小余真的长高了,现在有一米二五了!”
宋余高兴得快跳起来,小手握拳,很有雄心壮志地说:“我还要继续长高!”
宋新苒点头:“这是肯定的。”
宋余真的很高兴,喉咙里哼着不成调的歌,把茉莉放在麦冬旁边。
他小手抚摸这麦冬更宽大的叶片,语气欢欣:“你长大了,我也长高了。”
又对茉莉说:“你也要健康长大哦。”
麦冬代表了以前的生活,茉莉是现在,都是他慢慢长大的见证。
宋新苒看着他快乐的样子,心里软成一片,小孩的快乐总这样简单。
她找出一个不常用的花瓶,将花束小心插入,茉莉和白玫瑰搭配得淡雅,很耐看。
手抚过花瓣,唇角微微翘起。
宋余的作业已经做完,书也看得暂告一段落,今晚决定看动画片。
宋新苒坐在沙发上和他一起看,这年头的动画片老少皆宜。
广告间隙,宋余仰起头,问她那句常说的话:“妈妈,我们明天吃什么呀?”
宋新苒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沉思片刻:“吃蘑菇炒饭可以吗?”
她觉得宋余很喜欢吃蘑菇,今晚吃蘑菇的次数胜过了鸡肉。
宋余:“好耶,我喜欢吃蘑菇炒饭!”
宋新苒轻笑一声,手指拂过他柔软的额发,他是一个很好养活的孩子,无论什么都爱吃,也或许是对她全然的信任和爱,只要她做的,都会很喜欢。
动画片继续播放,电视屏幕的光影在墙上静静流转,映着一大一小依偎的身影。
一羹一饭是寻常,人间烟火,滋味方长。
第137章
在收了花那天后,宋新苒并没有觉得生活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其实收下花时,她内心还有一点忐忑,她情感经历不多,上一次谈恋爱是在大学时,对方什么都好,只是有些粘人,谈着谈着宋新苒觉得恋情太影响自己的生活了,便礼貌提出了分手。
对方多次挽留,还表示如果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可以改,宋新苒只觉得抱歉,对方没问题,是她的问题,可如果不喜欢的话,勉强继续下去也是对双方的伤害。
这段持续了两个月的恋情便这样结束了,后面宋新苒也没谈过别的恋爱,只看着周围人不少陷入爱情河流,热衷于让人吃狗粮,没谈恋爱的又每天想脱单,只是她却不觉得有什么羡慕。
后面她想想,或许是自己不适合谈恋爱,但她找到了更适合更喜欢的事情,加入了学校的美食社团,经常和社友一起做零食甜点之类的,有什么活动的话就做些小零食摆摊卖。
每次宋新苒做的小零食总是最快卖完的,卖的钱都用在社内的活动上,因此宋新苒在读大学那几年,美食社是最富裕的时候,宋新苒因此得到了一大堆迷弟迷妹,人缘好到爆棚。
后面还发展到,一旦美食社摆摊卖零食,就有好多回头客来买,甚至还有走后门的,向社内人员打听清楚在哪儿摆摊,几点摆摊,方便最快买到。
社长就是其中最光明长大走后门的一位,因为兼职赚钱能力了得,在一群穷哈哈的大学生中显得尤为富有,更甚一次直接在摆摊前把宋新苒做的小零食买走了一大半。
大家看得是又羡慕又嫉妒,没办法,这就是有钱人的任性。
但后面大家走上社会后再看,却发现社长只用了三百块就买了一大半零食,着实算不上什么大富婆,只是对于当时大部分一个月只有一千左右生活费的学生而言,三百块非常多了。
至于宋新苒的前任,也来买过几次小零食,一开始还总联系宋新苒,问候她的生活,但知道那些东西是她做的之后反而冷了下来。
据说是有人向前任出主意,说既然宋新苒是他前女友,厨艺这么厉害,不如追回来,以后想吃什么都方便。
但前任拒绝了,说不想让她以为他是喜欢她的厨艺,不是喜欢她这个人。
那时宋新苒很年轻,认为这样的发言非常纯爱,但她自己不喜欢是真的没办法,心里还愧疚过好一阵,觉得自己辜负了人。
后面也被一些人表达过好感,但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宋新苒非常谨慎,如果没有感觉,那试也不想试,以免伤害人。
但林景源是特别的,第一次见面时,庞茹来找她,说有顾客想表达对宋记菜品的喜欢,还小声但兴奋地说了句,是帅哥哟。
宋新苒当时只觉得庞茹可爱,年轻人的情绪很鲜活,虽然她现在年龄只有二十五六,但上辈子死亡时已经三十三了。
看到林景源第一眼就觉得很顺眼,这种顺眼不仅是对方长相出色,更因为很符合她的审美,是那种温和不太具有攻击性的英俊。
只是宋新苒也不会因为对方符合自己审美就谈恋爱,更重要的是和林景源相处很舒服。
不排除林景源本身就是一个不错的人,但宋新苒一直觉得人和人之间只有磁场有吸引力的,和林景源在一起时,宋新苒觉得轻松愉快,身体的反应不会骗人,如果要发展进一步的关系,她觉得可以试试。
上辈子去世得太早,还有好多遗憾,其中一项便是还未真切尝过谈恋爱,喜欢上一个人的感受。
虽然这项遗憾在宋新苒所有遗憾中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如果有机会她也想弥补。
严格说来,宋新苒的感情经历并不丰富,如果林景源在送花后表现得亲昵进展很快,她可能会有些难以应对,最后恐怕也是分开。
她不是一个喜欢勉强自己的人。
但林景源不是这样,他只是来宋记更勤快了,每次来都会给她捎些东西,并不是什么贵重的让人有点难接受的物品,只是一些寻常又比较特别的东西。
比如新摘的枇杷,各个金黄,果实大小均匀汁水充沛,吃起来甜津津的,果味很重,在市场里很难买到这样的货;又比如一些甜樱桃,本地的小品种,因为皮太薄很难运输,但林景源拿来时被保护得很好,没有什么碰撞的痕迹,特别是吃起来每个都很甜,一点没有在市场里买的甜酸参差不齐;再比如本地早熟的李子,脆甜多汁……
他似乎很了解宋新苒的性格,所以送的都是这些好似寻常可见农产品,但只要吃起来就知道绝对不常见。
林景源每次都是拎着东西来宋记,没主动提出过要去宋新苒家里,只是有时送她回家时,又会提出一袋新的水果。
宋新苒都怀疑他是不是车里常备两份,不然怎么每次都恰好能送。
对此,宋记的员工是最高兴的,每次看到林景源来脸上都不禁露出笑容,庞茹兴奋又悄悄对沈慧道:“不知道林总这次给我们带了什么东西来。”
“上次那枇杷真好吃,我回家路上看见有人挑着担卖枇杷的,一问七块一斤,我都狠心买了一斤。”庞茹说起来绘声绘色的,“结果拿回家一吃,完全没有林总带给我们枇杷那么好吃,一点枇杷味都没,寡淡得很。”
说着说着庞茹都要流口水,林景源带来的枇杷是真好吃,果皮很薄,用手轻轻一撕就掉下,金黄的果肉饱满细腻,放嘴里一吃,汁水更是清甜,带着一点微微的酸意,但那酸意并不让人觉得重,反而把甜味衬得更干净。
庞茹是一个不太喜欢吃枇杷的人,嫌难剥皮,而且每次吃了指甲缝都会变黄。但在吃了林景源带来的枇杷后,她便深深爱上了这滋味。
结果“斥巨资”买回家的枇杷一点味都没有,她只能忍痛吃完了。
今天林景源带来的是一些水蜜桃,在休息时庞茹迅速把这些水蜜桃拿去厨房洗了。
这些水蜜桃各个长得胖嘟嘟,粉白淡红色,色泽柔和很自然,表皮裹着一层细密的茸毛,光闻起来就有一股浓郁清新的果香,庞茹在洗的时候嘴巴里已经不停在分泌唾液了。
庞茹一洗干净,何志便眼疾手快接过活,唰唰唰把水蜜桃去皮去核切成块,厨师是最先能感知到食材好坏的人,在切的时候就能感觉到桃肉的脆和软,果汁的丰盈。
他凭借强大的自制力才让自己没有中途尝尝,最后端着果盘放在大家面前:“都来尝尝。”
“哇,何厨的手艺真好,这桃子切得一块块均匀得很。”
“真是谢谢林总了,又给我们带水果来!”
……
在吃之前,照例是一番夸夸,毕竟客气是刻在大部分国人心里的传统美德。
“大家趁新鲜的快吃吧。”最后还是宋新苒开口,当然她也是率先拿起一块水蜜桃,一送入嘴便知道绝非凡品,甜度极高,几乎没有酸涩味,口感更是软糯。
像这种果味很重,口感绝佳的水果很难在市场上买到,要么是订购商先找果农留了下来,要么是农村里自己种来吃的,根本不会拿去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