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界当老师_挖坑要填坑【完结】(3)

  不知死活手中的雪茄已经不见,掉落在了千雪湖的浮雪上。

  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王马克,一字一句道:“你再说一遍。”

  “我是说定北王……”

  “杀了他。”

  不知死活目露凶光,如中邪般,再度重复道:“杀了他。”

  “哎,不知老师,现如今上至耋耄老人,下到黄毛屁孩,谁不想杀了他?他要娶的可是定北王的独生女,未来北境十六族的主人,人族皇帝陛下最疼爱的义女,独一无二的修行天才。算无遗策的玄机阁主都早早断言了,郡主将会成为未来双洲大陆年轻一辈中的最强者,甚至极有可能迈入半神境。与前面那些光辉事迹相比,郡主那‘北境第二美人’的名号似乎都变得不值一提了呀。”

  “亲爱的不知老师,要我说,同龄的男子中还没谁能配得上郡主,这样的姑娘不该属于任何雄性,她是天下的,是大家的,是每位雄性梦里面的。就算郡主真要嫁,那嫁的也该是人族的大皇子,狐族的三王子,又或者是魔族的尤金公爵,再不济,那也该是你们北境四大家族之首爱新觉罗家的少主。

  “我说的这四位可都是双洲大陆上年轻一辈中公认的佼佼者,而且他们也都明确向郡主表达过爱慕之意。如果神还赐予了我一点儿记性,三年前,尤金公爵可是从魔族带着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来到你们人族北境,只为求见郡主一面,为她深情地朗诵一首十四行诗。难道我们尤金公爵那如玫瑰般火红的炽热之情都无法融化郡主那颗寒如冰的心吗?”

  王马克言辞虽浮夸,但其言大多属实,且还漏了最重要的一点。

  一旦娶郡主诸葛秀为妻子,还意味着在将来能以定北王丈夫的身份,同她携手共治北境十六族,共享北境江山,成为人族的无冕之帝。

  何等权势,何等荣耀。

  而这一切竟然即将要落在一位默默无闻的小子头上。

  没人愿意写这样的故事,更没有哪方势力会允许这件事的发生。

  对于各方势力的大人物们而言,一桩婚事不值得他们大费周章,值得他们出手的是北境这块肥地。

  谁让定北王只有一个女儿?

  女人是可以继承王位,但之后掌权的往往都是男人,这就是人族的残酷法则。

  这也是李去疾的原罪。

  王马克又漫不经心补了一刀。

  “听闻那位叫李去疾的男子无父无母,无家无世,且还是个灵窍未开,无法修行的废人。想郡主一个举世无双的修行奇才,竟然要嫁给一位无法修行的废物!伟大的神呀!你怎么就这么不长眼呀,难道伟大如你也有被阴霾蒙住双眼的时候吗?”

  “这桩如此荒唐可笑的婚事到底是怎么定下来的?我敢发誓,就连伟大的神都说不清,猜不透。”

  不知死活面色冷得就如千雪湖中的浮雪。

  王马克吐了一个烟圈,安慰道:“不过你也别太丧气,那位son of a,哦,我是说李去疾先生,也未必就真能娶到郡主,难道他当真就能拿出定北王口中的三样聘礼吗?”

  “杀了他。”

  王马克不是人族,更不是生活在北境的人族,他自然无法理解郡主诸葛秀在北境十六族人心中的位置。

  不知死活十六岁那年,日族遭逢天灾,郡主亲到平安京,着日式传统巫女服,登祭神台,为日族的子民向神祈求福佑。

  身在平安京的不知死活有幸目睹了那场神祭,那时的他站在如海的人群中,如尘埃般,抬头仰望着祭台上那位绝美的少女。

  那一日,他确信,她就是他一辈子信奉的神。

  这种信奉无关情爱,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与痴迷。

  王马克还在絮叨。

  “我亲爱的不知老师,你想想,为何这奇闻能在不到半日的时间里传遍天下,就连李去疾如今乘着王府的奇行鹰到了永昼雪域的事儿,都妇孺皆知了,你不认为这很反常吗?”

  “杀了他。”

  “不用多想也知,这背后定是定北王府在推波助澜,你再想想,定北王府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杀了他。”

  “说得没错!好家伙!定北王是何等人物,哪能够对一个宵小之辈亲自出手?熟知兵法的他自然就用了一招借刀杀人。”

  不知死活停止了低喃,死鱼眼中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精明。

  “如果我的消息没错,我敢打赌,我的消息绝对不会有错。到目前为止,已有五位神秘人前往杀千刀阁,一人买了一道半日追杀令,点名半日內要让李去疾消失在这世上。”

  杀千刀阁是人族第一大杀手盟会,会中杀手开价极高,但物有所值,一旦出手,极少失手。

  “接单的是五位穷天境的高手,五大高手围攻而上,哪怕是人族仅有的九位地绝境强者也未必能全身而退,何况这五大高手杀的还是个没有修行的废物,不知老师,你倒是说说看,这不是杀鸡用牛刀,白白糟蹋钱吗?这请杀手的银子如果能施舍给像你我这样的穷人,我敢保证,神都会为他们的善心而感动涕零的。”

  不知死活听着,死鱼眼中神采渐浓,平静问道:“何地动手?”

  王马克抽完最后一口雪茄,将余下的雪茄头随手一扔,浮雪上又多了一个刺目的烟头。

  “永昼雪域。”

  “何时动手?”

  “若他们出手出得快,那位son,哦,不,李去疾先生的尸体上现应已铺满一层厚厚的北域之雪了。看在神的份上,愿他安息吧。”

  沉默良久,湖畔忽然传来一阵狂笑。

  一人一魔笑得就像两个傻子。

  大笑过后,他们极有默契地望向了北方,他们的双目似想要越过重山百丈,踏过万水千流,到达那片雪域。

  因为那里有一场大快人心的围杀。

  因为那里有一个无计可破的死局。

  此时的不知死活和王马克决计不会想到,不久后,他们将会迎来一名新同僚,同时那也是他们的新室友。

  那位新同僚说,他叫李去疾。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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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下定决心开这个坑了,非常紧张,因为这是一篇画风特别清奇的玄幻(捂脸)

  文文日更,更新时间在每晚七点以后,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打滚卖萌求一波收藏,比心心。

  无厘头吐槽小剧场

  不知死活:话说日本没有“不知”这个姓,只有“不知火”这个姓吧。

  王马克:反正我们这本架空玄幻,说白了就是我们在胡编乱造,再说你是日族人,又不是日本人,你这个一次元的人物不要把自己随意代入三次元。最重要的是,不知死活听起来比不知火死活顺口多了。

  不知死活:喂喂喂,一章就说得这么直白,这么不负责真的好吗,会吓跑读者大人的吧,一定会吓跑读者大人的吧!

  第2章 五疯之夜

  永昼雪域,在北境之北,若再往北走,那便是龙族的领域了。

  龙族虽是被贬谪的神,但终究曾当过神,因此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有着颠覆人妖魔三族认知的自然法则。

  靠近龙族领域的永昼雪域显然受到了龙族自然法则的影响。

  在这片雪域上,冰雪万年不化,寸草不生,万物绝迹,只有白昼,没有黑夜。

  一个时辰前,不留命正光着身子,搂着大胸圆屁股的女人睡觉,一个时辰后却穿着衣服,到了这冰天雪地、鸟不拉屎的地方。

  身为穷天境的强者,不留命自然不畏惧严寒,但当极北之风刮在脸上时,他觉得自己似乎还是应该多穿一点。

  为了拿到那笔天价酬金,不留命必须赶在剩下四位同行之前,找到那个人,并杀了他。

  他要杀的人叫李去疾,一位在半日之内就引起人妖魔三族雄性公愤的奇男子。

  不留命的剑极快,他御剑的速度更快,所以他有十成把握,自己定然是今夜第一个到这片雪域的杀手。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不留命相继遇见了他的三位同行。

  一位在吃雪,一位在唱山歌。

  还有一位在雪地上狂奔,衣服全脱的那种。

  个个目光呆滞,口中一遍又一遍重复道:“死是一种什么感觉?”

  不留命见到他们后,只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们都疯了。

  他的三位优秀同行为何会相继在永昼雪域上发疯,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不留命的心头有种预感,这一切的答案似乎都指向了一个人——李去疾。

  他一边想着,一边加快了步子,此刻未落雪,不留命循着脚印,很快便瞧见了一位白衣男子。

  当不留命第一眼瞧见李去疾,便觉不大对劲。这倒并非是因李去疾生了张贼他娘好看的脸,而是因他的穿着。

  据他得知的情报,李去疾是个没有修行的废物,在这极寒的永昼雪域,连不留命这个穷天境的强者,都觉有些冷,可李去疾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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