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爷见胡秀儿让人送来了一坛他最爱的高粱白,高兴坏了。
只觉得自己这合伙生意做的太划算,不仅有钱赚,还能喝到这么好的酒。
完全忘了前日他还在抱怨,搬运行人多事杂太琐碎,累的他这个老胳膊老腿都快断了。
郑小黑看到胡秀儿送来的东西里有给逝者的祭文,不由眼眶微酸。
眼看娘的寿辰就快到了,郑小黑正发愁该怎么弄呢,胡秀儿就让人送来了祭文。
按照老家那边的习俗,亲人去世后,逢七祭拜,直到五七把人送走,百天再送最后一程,才算完成了整个送葬。
可他这个当儿子的,却因为种种事端,一个也没弄,他每每想起这个,就觉得娘走的不安生,心中愧疚难当。
没想到秀儿准备了,还是以他们俩的口吻,以儿女的身份准备的,让他去庙里给娘做场法事,再给娘点一盏长明灯,把祭文烧了好好祭拜一下。
秀儿回到京城后有多忙,郑小黑是知道的,他拼命做好搬运行的事,就是希望能帮她分担。
没想到她在百忙之中,还能想起这些事,还准备的这么用心。
郑小黑光顾着看祭文,吴爷却看到包袱里那双用粗布包着格格不入的东西。
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双千层底布鞋,做工挺好,但是布料一般,跟胡秀儿送来的那些衣物鞋袜一比,有点粗糙。
吴爷拿起鞋子问辛丑,辛丑忙将胡秀儿交代的话重复了一遍。
郑小黑听到这双鞋是李盼儿专门做来送给他的,不由愣住。
吴爷好笑的把鞋子塞到郑小黑怀里,打趣道:
“行啊,你小子,还有大姑娘上赶着给你做鞋穿呢。”
郑小黑的脸上并未有任何的羞涩,反倒皱起了眉头。
经过那么多事,郑小黑早已不是那个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的热血少年了。
如果她不是李四全的姐姐,那种情况,他不会亲自出面,只会让手下帮忙喊一下五城兵马司的人。
毕竟巡城缉捕,维护京城治安是他们的事,不是他一个搬运行的二掌柜该操心的。
只是没想到他看在李四全的面子上出手相助,会让李盼儿对他生出那样的心思。
他可没想过娶妻生子,爹娘的仇都没报,仇人还不知道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窥视着他,想从他身上挖出宝藏的秘密呢。
他怎么可能跑去娶妻生子,不管不顾过自己的日子?
更何况,李盼儿若真对他有意,该跟他说,或者跟李四全说,怎么也不应该跑到秀儿面前,让她帮着送鞋什么的吧?
郑小黑知道在所有人眼中,他是靠着秀儿过日子的穷小子,他日后的荣华富贵都得指着秀儿。
可他自己不这么觉得,他要的也从来都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将爹娘兄长葬在一起,看着秀儿平平安安过好日子。
李盼儿显然跟别人一样,把他看轻了,以为只要秀儿同意,他就愿意娶,他们就能一起靠着秀儿过上好日子。
李盼儿真正想嫁的不是他,而是作为勇冠侯夫人哥哥的他。
她最看重的,还是秀儿的地位权势。
想明白这点,郑小黑心里就有了盘算。
吃过晚饭,他就揣着鞋去十四桥找李四全。
李四全很珍惜眼下的机会,恨不得把每个铺子都打理的妥妥帖帖,让胡秀儿满意,给他更多的机遇。
他现在比以前更加迫不及待想出人头地,他想把生意做的更大,赚的更多。
他不仅要当富商,他还想当皇商,当了皇商就能花银子买官。
他想当官,想被人看得起,想能跟二小姐平起平坐。
至于为什么?
李四全没想过,他现在挣得已经足够家里过上好日子了,娘看病的银子,姐姐妹妹的嫁妆银子,按东河镇的标准,他都存够了。
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了,他一个穷小子,不到一年,就赚到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师父对他很大方,肉丸生意赚的净利润,师父都跟他五五分账。
哪怕好些个酒楼食肆的柜台,都是师父自己想办法谈下来的,师父也分他一杯羹。
师父对他很好,他的钱匣子里已经有了厚厚一沓银票。
可他还是觉得不够,他想要更多。
第三百一十二章 心思不纯
李四全知道,几千两银子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多,一辈子都花不完。
但是对于真正的富贵人来说,不过是家里的一个摆件,不过是几身衣服几件首饰。
李四全听二小姐无意中提起过,师父带她去她爹娘留给她的庄子看了,她苦恼水稻长的跟麦苗太像了,她分不出来。
李四全却只记住了那个庄子在哪个地方,有多少亩水田,种了什么东西。
他找人打听过,那样一个几百亩的庄子,起码要上万两才能买下,还有价无市。
京城郊外的庄子,那都是权贵世家抢着买的好东西,更别提能种水稻的上好良田了。
但凡有人卖,立刻就会被哄抢。
而这个庄子,只是二小姐未来嫁妆中的九牛一毛。
李四全听人说过,真正的世家嫡女出嫁,都是十里红妆,从生到死的所有东西,娘家都会给备齐的。
二小姐那样高贵的出身,师父和小侯爷又对她那么看重,她将来要嫁的一定是个哪儿哪儿都好的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