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请人来打扫过了。”
梁双韵没坐去椅子,反而是转到了厨房。
水池里有正在泡水的肉。
“你今天要给我做什么?”梁双韵问。
“现在在弄牛肋排。”
程朗说着话,也走到她身边。他打开冰箱,开口道:“你可以看看里面的食材,如果有想吃的我可以看看我会不会做。”
梁双韵去看,冰箱里塞满了各种肉和蔬菜。
“这也是你早上去买的?”
“是。”
“你会做这么多菜?”
程朗靠在岛台上,“我爸妈开餐厅,所以耳濡目染学了一些。”
“哇,你好幸福!”梁双韵感叹道。
程朗说:“是吗?”
“是啊,那你小时候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到爸妈做的菜?”
程朗安静了一会,点头。“餐厅里每天都会有一些没卖完的饭菜,剩下什么我就吃什么。”
他语气没什么波澜,梁双韵却听出一些悲伤。她把大开的冰箱门微微合起,探头去看程朗。
片刻,梁双韵说:“不如这样吧,今天我来做给你吃!你点什么我做什么,是因为你想吃所以这道菜才存在的,不是因为它是今天的剩菜。”
梁双韵面色认真极了,程朗看了她一会,也轻轻地笑了。
“我没有很在意这件事,我对吃的东西不挑,能填饱肚子就行。”
“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梁双韵夸张地发问。
程朗更笑:“你在喜欢我之前不知道我是这种无趣的人吗?”
梁双韵眨了眨眼睛,说:“那我可能要考虑一下昨晚说的话了。”
程朗的笑容消失了。
梁双韵大笑。
“快点点餐!”
“你真的会做?”
“真的!”
程朗很贴心地只点了炖牛肋排,水池里的牛肋排已经泡了一个小时血水,拿出来炖就可以。
“你就点一个菜?”梁双韵问。
“看看你的水平。”
梁双韵轻哼一声,拿出手lvz机搜菜谱。她粗略地扫了两眼,说“简单”。
程朗给她让开空间,梁双韵却开始发号施令:“你先帮我把肉处理一下。”
程朗说:“不是你做吗?”
梁双韵两手一摊:“我是大厨,只掌勺。你是帮工,得备菜。”
程朗嘴角上扬,身体已经动起来。
在梁双韵的一通指挥下,程朗把肉处理好,小料备好,一起放进了炖锅里。
梁双韵在此刻接来汤勺,她在手机里点开音乐,公放,然后开始在炖锅里用勺子来回划水。
音乐在放轻快的流行歌,梁双韵一边跟着唱,一边在炖锅里做无用功。
程朗问她:“还需要我做什么?”
梁双韵回头朝他一笑:“你来抱着我。”
她的马尾辫在转头的时候从空中扫过,笑起来的嘴角从来没放下过。
唱歌的声音绝非完美,但梁双韵的声音充满了鲜活的魅力。
程朗从后面抱住了梁双韵。
梁双韵的身体随着音乐也晃动。
她好像很享受这种假装在做菜的感觉,放入炖锅的肉唯一需要的就是安静。
但是程朗没有阻止她。
她会做菜吗?这重要吗?
做菜的时候需要唱歌跳舞吗?程朗从未这样做过。
梁双韵在音乐的间隙,转过头来亲了一下程朗,又在下一秒丝滑接入音乐,开唱歌词的下一行。
程朗靠近梁双韵,也靠近她的奇幻世界。
他低头,亲在了梁双韵的脖颈。
梁双韵就缩起脖子,笑得肩头颤抖。
程朗抱住她的手臂收紧了。
她穿着紧身的无袖上衣,下摆结束在腰的上段,牛仔裤却是低腰,露出梁双韵细腻的腰部。
手掌没有伸入她的上衣,只是贴在她腰部裸露的皮肤之上。
梁双韵玩累了,把勺子往旁边一丢,问程朗要炖煮多久。
“沸腾后再十分钟,然后就换水再炖煮两小时。”
“啊,做饭这么麻烦呢!”梁双韵感叹道。
“你从来不做饭?”程朗问。
梁双韵笑了:“我只点外卖。”
“以后可以下来吃。”程朗把炖锅盖子盖上。
“什么什么?”梁双韵假装听不到。
程朗嘴角上扬,就真的也重复:“你以后可以下来吃。”
梁双韵非要逗他:“可你晚上九、十点才回来,我怎么到你这里来吃?”
“我可以早点回来。”
“为了给我做饭?”
程朗看着她,说:“嗯。”
“我要感动得流眼泪了,程朗。”
程朗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很浅地笑了。
梁双韵其实心里当真有些感动,有个人说愿意给她每天做饭。但是男人说话听听就好了,不必要太当真。
她又去冰箱里看看有什么其他食材,程朗却叫了她的名字:“梁双韵。”
梁双韵从冰箱门后探出头。
程朗的面色并不严肃,但看向她的目光很认真。
“昨天晚上我觉得不算是很合适的场合,特别是你喝了酒。所以还是打算在今天再向你确认。”
梁双韵也收敛不严肃的笑。
程朗停顿了一下,问她:“你喜欢我?”
梁双韵点头。
“你想和我在一起?”
梁双韵点头
“你是认真的?梁双韵。”
“认真的。”
“Ok,”程朗说,“我只是觉得昨晚你喝了酒,未必今天还是那样的想法。”
梁双韵这才反应过来。
并非是和昨天晚上一样要确认他们之间的关系,程朗是在给她第二次机会,确认昨晚她喝酒后说的话今天是否还作数。
他很认真对待这件事情,倒让梁双韵忽然有些退却。
炖锅里的水已沸腾十分钟,程朗去重新倒了一锅水,再次把牛肋排放进去。
梁双韵站在他身边,此刻倒显得有些安静。
程朗洗干净手,偏头亲了亲她的头发。
梁双韵的腿要软了。
都已经确定关系了,他也还只是亲她的头发。
这世界上有这么纯情的人吗?梁双韵的道德底线在此刻立马坍塌。
她喜欢纯情Nerd,要睡,要睡,要睡!
梁双韵侧身,正要也去亲他,程朗却转身走去了卧室。
两分钟后,程朗再次回到客厅。
他手里拿着一把钥匙和一张门禁卡,放在了梁双韵的面前。
“以后下来可以用这个。”
第13章 像太阳一样明亮
程朗每周六中午惯常回父母家吃午饭。他三年前给父母在下北华人区买了一幢house,位置距离父母开餐厅的地方很近,生活也十分便利。
程朗出生在悉尼,年纪小的时候父母在亲戚家的餐厅工作,他每天虽然下午两三点就放学,但一回家就要去上父母报的补习班。
所有华人家长都仍将鸡娃的传统延续,所有的华人小孩也大多在放学后聚集在各色补习班。
父母对程朗给予极大的期望,希望他公立小学读完之后,可以去读要拼成绩才能考上的精英中学。那里收着公立中学的便宜学费,却聚集着所有成绩优异的“书呆子”,是昂贵私立学校以外的最佳选择。程朗记得他的学校里一大半是华人,一大半是印度人,还有一小撮极其醒目的本地小孩。
但是程朗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后厨的工作辛苦,如果他也不努力,日子也就这样一眼望不到头地辛苦下去。
考上本地大学,念完博士,期间程朗在美国交换过一年。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成果自然远超澳洲本地,所有最厉害的科研人员也都留在这里。程朗交换结束之后,动过留在纽约的心意。
但那年父母正离开亲戚的餐厅,自己在华人区租下了一间餐厅,而母亲因积劳生病,没办法再继续操忙。程朗博士毕业后,只能先在本地学校找到教职,帮助家里的餐厅运营起来。但是久而久之,也就留了下来。
机会是不等人的,冲动也是。
生活好像就这样平静地前行,家里的餐厅请了员工,在华人区生意很不错。程朗也连连拿到项目和基金,很快升到了副教授。
父母偶有在说要买房子的事情,亲戚搬到了华人区,买了独栋的house。悉尼买房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在下北。
听说工业界赚钱更多,程朗被劝过很多次。
跳槽去工业界,之后再开新公司好像也是自然而然。程朗是一个世俗意义上过得还不错的人,开公司很赚钱,没几年就给父母在华人区买了独栋house。
那天梁双韵问他喜不喜欢在学校里教学生,程朗其实有些讶异。
因为没有人问过他到底喜欢什么,包括他自己。
他对自己的喜好很模糊,或许觉得人应该循着社会的模板往下走,一生就算完美。不是没有听过别人说“我喜欢你”,只是那句话从梁双韵的口中说出时,一切变得格外清晰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