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百合] 《我的女友是骨科医生gl》作者:荀霂芷【完结】
文案
医学院里有位鼎鼎大名的骨科学姐,从前她住在隔壁寝室,后来她住在我家里。
短篇甜文,包甜。
一句话简介:小学妹暗恋成真日记
立意:爱上她就像呼吸一样简单
第1章 序章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庄静女,是庄严的庄,不是装逼的装。
我考上了本地TOP1的医学院,在学校里遇到一位碰巧和我情侣名的学姐,比我高两届,她叫安其姝。
她是鼎鼎大名的骨科学姐,当年唯一一个在由男性统治的科室里混得风生水起的女生。
她醒得比太阳早,睡得比月亮晚,临床和科研一样也不落下。
她当时就住在我隔壁寝室,我很喜欢她。
“静女其姝”出自《诗经·邶风》,意思是娴静美好的女子非常美丽。
这个名饱含我爸妈对我的殷切希望,他们希望我能乖巧温顺、听话懂事。
但很可惜,二十多年来,我与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
小时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也就罢了,长大后更是离经叛道特立独行。
今年吃年饭时,爸妈第9次旁敲侧击让我谈个男朋友,尽管我才22岁。
我感到异常烦躁,一瞬间的暴怒在我心中生出邪恶的火苗。
于是我对他们出柜了。
我说:“我有喜欢的人,她是女生。”
他们不信,他们觉得同性恋是异类、是变态。
他们觉得我是变态。
他们冲我大吼大叫,污糟刺耳的话语从左耳和右耳一起进,没地方出。
我不说话,我爸开始坐在沙发上擦眼泪,我妈在餐厅砸碗碟。
我妈声嘶力竭地咆哮:“我这辈子只在乎你爸一个人,谁敢让他伤心,我就让谁去死!!!”
叮铃哐啷的声响从厨房传来,不知道她又砸碎了多少盘子,这声音刺得我耳膜疼痛,滋生出一种病态的快意。
爷爷拉着我躲进房间,关上门,愣愣地看我掉眼泪。
眼泪流完了,行李也收拾好了。
家门砰的一声拍上,我被赶了出去。
在大年初一晚上十一点,连现找旅舍都非常困难的时间。
爷爷不忍心,连夜叫了车把我带回老家。
出发前我回头看了一眼那道门,从这一刻起,它是铁门、房门,唯独不是家门。
老家很好,是典型的农村,民风淳朴,风景怡人。
但如果当时我腿上没有伤就好了,因为老家的医疗水平很低。
我体寒,冬天脚边不放暖水袋的话,会彻夜冷得睡不着觉。
年前的某天我不小心睡得太沉,第二天一早醒来,腿上就多了一块骇人的烫伤。
这种暖水袋造成的低温烫伤很难治,我本来应该留在城市里,在大医院处理伤口的。
被赶回老家之后,我只能求助于当地的乡镇医院。
医生在没有打麻药的情况下,用组织剪直接剪下了我腿上化脓后增生的肉芽组织。
我当时攥着手里的换药单据,咬着牙硬是忍住了,没吭声也没掉眼泪。
爷爷还在旁边担忧地看着,我不想让他多心。
每一剪下去都会伴随皮肉分离的声音,痛觉迅速蔓延扩大,最后变得麻木,我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腿了。
痛到最后,我恍惚地想:“安其姝,这是我为喜欢你这件事而付出的代价,我心甘情愿。”
后来那伤口迁延不愈,尽管我开学返校之后,在本院又做了两次手术。
医药费倒是不必担心,只要我开口,我爸就会给钱。
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手术时从我伤口里取出了一块不明组织,是在乡镇医院敷的药导致的细胞增殖和异变,再拖下去会有癌变风险。
他没必要知道这些,知道了又要为我掉眼泪,我妈就又会想刀了我。
回到学校让我感到快乐,虽然跛着一条腿,但我又能经常见到安学姐了。
她很照顾我,听说我受伤后行动不便,经常帮我带饭——她自己平常忙于科研,吃饭时间很不规律,是为了我硬生生改成到点吃饭的。
她却说自己只是顺路帮我带一下而已。
后来她几经辗转,带我去找了一位老专家——一位在急诊换药室工作的老护士,甚至并不是什么烧伤科或者整形外的医生。
但这位老护士非常厉害,看过我腿上伤口之后,只说了一句:“放心,能治。”
她当时在我旁边,几不可闻地松了一口气。
我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随着伤口的好转,心情也自然疏朗起来,开始跃跃欲试要打球。
她闻言没有反对,二话不说带我一起杀向球场。
半年后我的腿彻底好了,虽然留下一片难看的伤疤。
我悄悄地想:“安其姝,这是我为喜欢你这件事而留下的烙印,我甘之如饴。”
第2章 相遇
我认识安其姝是个巧合。
按照我们学校的教学安排,我们从大一开始在校医院早见习,大三开始在附属医院见习。
大三的时候,我见习轮转到耳鼻喉科,带教老师是范教授,擅长做耳鼻喉头颈肿瘤。
他的妻子是药学院的凃老师,平时日常工作是讲课和带组做研究。
于是在范教授的引荐下,我和同一见习小组的冯慧同学认识了凃老师,她教我们怎么用生信数据库筛选分析致病基因,还教我们基本的科研绘图和论文写作。
于是我和冯慧在凃老师手中接过一个课题,经常在教学楼一楼的公共区域边分析数据边讨论。
那天,我们在教学楼分析数据库,目标是得出某个致癌基因在头面部肿瘤中的患者生存率和预后情况。
而她恰巧从旁经过。
当时她左手抱着一摞书,用我们医学生的行话叫“蓝色生死恋”,是人卫出版社出版的一系列医学教材,封皮是非常诡异的蓝白配色,是折磨无数苦逼医学生的噩梦。
右手端着一杯茉莉生椰拿铁,肯定是热的,因为我的嗅觉和听觉都非常灵敏,能先于脚步声引起我注意的味道,一定是因为温度高所以气体分子热运动快导致的。
我一瞬间有些走神,循着这股好闻的味道扭头看过去,看到了被热咖啡烫红的手指,手上的皮肤很白皙,骨节分明,指节修长,隐隐透着劲力,是老师们口中典型的适合做外科的手。
她当时戴了耳机,也不知道听的是什么,她轻快的步伐就像踩在五线谱上的音符,大概是一首描绘夏天的曲子。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停下脚步看了我一眼,我注意到她的虹膜是深褐色的,和她的发色一样。
我飞快地扭过头不敢对视,欲盖弥彰地随便敲了几下键盘,没注意到电脑屏幕上的曲线图诡异地上蹿下跳起来,激起一连串红色的感叹号。
她摘下耳机走了过来,伸手将咖啡放在我手边的桌面上,然后轻轻拂开我慌乱的手,在电脑键盘上重新输入了一行代码,拯救了那尖叫报警的可怜数据库。
我知道她在我背后,抱着书的手为了省力而靠在椅背上,向前俯身够到我的键盘,过肩的长发顺着垂落下来,从我侧颈最敏感的皮肤上划过。
我感觉到耳根发烫。
“弄好了,不谢。”她温和的声音从上方传来,我脑子发懵,半晌也没能哼出一句回答。
她收回手拿起咖啡,走之前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说:“你的右耳廓上有颗红痣,很漂亮。”
我最终还是紧张得不知该如何作答,像个没见过世面、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
“欸,静女,那是你朋友?”冯慧在她走远后小声问我。
“唔,”我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含糊道,“是的吧。”
我们的初见就是这样,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既定的成分。
曾经的我是不信命的,但是后来的我坚信,遇见她一定是上天的安排,不然怎么会恰在最美的年纪,恰在蝉鸣聒噪的午后,恰在心脏漏跳一拍的瞬间。
后来的连续几天里,我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会坐在那块公共区域自习,但我并没能再次凑巧遇见她。
我感到有些失落,像只吃过精品狗粮就不愿意再流浪的小狗。
再次遇见她是在寝室楼道里,我惊讶地发现她竟然住我隔壁寝室。
“那......那个,学姐好,你......你竟然住这儿吗?我就在隔壁欸,好巧。”我紧张得不住在裤腿上擦手心的汗,声音有些发抖,听起来倒像是很兴奋激动的样子。
她臂弯里挂着一件白大褂,另一只手上拿着深蓝色的实验记录本,本子看起来很旧了,书脊开裂后又被针线钉上,里面贴了太多便签导致书体比书脊厚了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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