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同人]情人_爆炒小黄瓜【完结+番外】(57)

  假如莉齐能冷静下来,仔细思索一番,就会明白他的意思是,他并不在乎她叛逆而粗俗的举止,也不在乎别人会如何看待她。这时,只要她稍加引诱,就能引出他的真心话。

  然而,她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心只想用尖刻的言词把他冷漠的面具给扯下来。

  “噢,你当然什么都不在乎!”她一想到他做完那事儿就走,怒火就不受控制地往上冲,“如果你真的在乎什么,就不会做出那种——恶心的事情!”

  话音落下,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句话好像有歧义。她要不要解释一下呢?

  但很快,她就硬起心肠,把这个念头赶到了脑后,眼中闪着决不妥协的光芒。

  如果他要她解释,她就解释,她并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如果他不要她解释——

  想到这里,她抬起眼,透过两弯浓密的眼睫毛望了他一眼,想看看他在想什么。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她一大跳,差点失声叫出来。

  他两只金色眼睛一动不动地死盯着她,眼神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伪装,冰冷、恐怖、露骨,如同一头只剩下食欲的饥饿野兽。

  她一直想讽刺他,激怒他,扯下他脸上的面具,现在成功了。

  他的神色阴冷压抑得让她感到害怕。

  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后退一步。

  但他手上的马鞭还抵在她的脸颊上,如果这时候退缩,他一定能感觉到。她才不要退缩,理亏的又不是她。

  不过话说回来,她为什么要跟他较劲呢?

  他虽然极其冷静聪明,头脑就像一台复杂而精密的机器,储存着海量的知识,拥有可怕的洞察力和理解力,无论问题如何怪僻,都能在他的口中准确的答案。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被理科的问题难倒过。就他拉小提琴时所展现的高难技巧来看,他在艺术方面,也绝不会遇到什么难题。

  他是个全能型的天才,也是举世罕见的魔术大师,打个响指就能点燃蜡烛,而这只是他最不起眼的一个小魔术。

  更多时候,他就像幽灵一般高深莫测,能在无形之中使人的眼耳鼻舌身全部如堕迷雾。

  这样聪明的一个人,却对感情一窍不通。

  不知是否他从未在学识上碰到过障碍的原因,一旦他在感情上碰壁,整个人就会变得格外难以相处,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冷嘲热讽,好像问题会因为他冷峻吓人的脸色迎刃而解似的。

  他再聪明,对冷僻的知识知道得再多,也不能为他在感情上的愚钝开脱——也就是她,才能忍受他的愚钝。换作其他人,早就给他一巴掌,让他滚蛋了。

  莉齐没有意识到,相较于感情上的愚钝,埃里克恐怖的长相和吊诡的手段,更加让人不能接受。她也没有意识到,她完全不在乎他长得多么恐怖,手段多么吊诡。

  尽管有的时候,她也会被他吓一跳,下意识感到一阵惧怕,但这种惧怕除了激起她的斗志,使她打起精神,更为努力地对付他,不会给她带去任何消极的影响。

  波斯人认为他是魔鬼,兰斯认为他是幽灵,街上碰到的作家认为他是沼泽地的一个传说,虽然拿他写了不少故事,却告诫人们不要对他抱有幻想。

  只有她因为生性乐观,不拘礼节——不管遇到多大的烦恼,都能无所谓地抛到脑后,不管前一晚多么疲惫,第二天都能精神焕发——毫不介意他的冷漠与敏感,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没,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战栗的激情。

  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质,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

  当他冷不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最在意的也是,他居然还敢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不是他为什么进她的卧室如入无人之境。

  她对自己的内心世界一无所知。埃里克在感情上愚钝,她也没好到哪儿去。她是另一种愚钝,这种愚钝使她得以维持鲜活的个性,不被烦恼缠身。

  直到现在,她都还以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埃里克不开窍。

  她脑子里反复琢磨的,也是怎么让他为那天的不告而别低头认错。至于别的问题,譬如相貌、品行等,她竟一点也没有想过。

  唉,她实在不善琢磨这些事,还是明天再想吧。她现在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只想扑到床上好好睡一觉。

  这时,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热如火炉的体温——用来抱着睡觉再合适不过了,也想起了一觉睡醒后,看到他的名字,内心涌起的那种莫名的安心感。

  她非常需要这种感觉,就像一只困倦的小猫,需要一个松软的猫窝。

  ·

  埃里克不知道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抱着他睡觉。他闭了闭眼,喉结剧烈地滑动着,头脑微微眩晕。

  原来一切都是他的错觉,她并不喜欢他。

  她对他微笑,对他撒娇,对他眨眼睫毛,误以为他受伤时嚎啕大哭,都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她性格如此。

  她对谁都这样,毫不吝惜自己两个甜美的酒靥,哪怕对方只是一个没有半点可取之处的三流作家。

  看到那一幕时,他整个人险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没。

  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欢他的缘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强了好几倍,完全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调情说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才没有立刻勒死那个作家。

  是的,他不认为杀人有罪。

  他没有动手,仅仅是因为不想让她感到害怕,继而远离他。

  他的理智恢复得很快,直到遇见兰斯,头脑都还算冷静。

  毫无疑问,兰斯是个蠢货,居然以为仅凭婚姻,就能得到她。

  这个蠢货知道她有魅力,却不知道她的魅力来自何处,还想把她禁锢在凡庸的道德牢笼中。

  这种人,永远不可能博得她的欢心。不足为惧。

  但兰斯有一句话是对的。

  也许会有女人嫁给长得像魔鬼的男人,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魔鬼。

  而他,长得像魔鬼,内心也住着魔鬼。

  他已经不记得手底下有过多少亡魂。的确,他不是天生的刽子手,最初用绳索套住另一个人的脖颈,是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场上,他无暇先与良心来一场搏斗,只能遵循本能选择活着。

  但如果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宁愿去死,也不愿助纣为虐,让上位者观赏这种以人命取乐的游戏。

  可直到他展现出超凡的建筑天赋之前,都这样活着。

  渐渐地,他习惯了以杀为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苍白、瘦削、骨节分明,手背上淡蓝色的静脉纹微微凸起,但同时,也是他全身上下最丑恶的部位之一,沾满了肮脏的血污。

  他知道怎么用这双手揉弦、运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纯净而优美的乐声,也知道怎么用它冷静利落地杀戮,而保证衣冠整齐,皮鞋洁净。

  回望他的过去,是如此阴暗,如此压抑。

  黑暗,鲜血,累累尸骨。

  混乱,决斗,臊臭熏天。

  这样的他,居然妄想得到她的喜欢。

  假如这一切发生在昨天,他会决心放弃她,无声无息地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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