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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 口口队长_羊笔笔羊【完结+番外】(114)

  罗杰斯没有说话,他咬紧牙关,死死盯着他的旧日战友,以及地上那个以他为原型的行尸走肉。

  巴基试探着伸出右手,完好的那只右手。他的呼吸也十分沉重,像是要把心里的压力从肺里使劲呼出来一样。然后他握住了那只手,用力握紧。

  那一刻,我和罗杰斯队长全都绷紧了神经,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两个。我手里的枪甚至忘了瞄准,只是垂向地面。我忽然意识到,丧尸队长喉咙里不断传出来的呼哧声并不是呼吸——活骷髅不需要呼吸,它的肺早就烂掉了。

  它在哭,尽管没有眼泪流出来。

  “战争结束了,队长。”巴基低语,不知道是和谁说,“死的死,散的散,但不管怎样都结束了。”

  “放手吧。”

  我原本以为那东西会随时暴起,把巴基一口吞下去。但一阵黑烟开始从丧尸队长身上飘出来,但那不是黑烟,而是飞灰。那些黑色组织纷纷剥落,仿佛脆弱的沙堆一样倒塌四散。最后消失的是眼睛。

  总是眼睛。

  巴基缓缓握紧已经空了的右手。片刻后,他回头看看我们两个,故作轻松地耸耸肩,说:“看,解决了。”

  “还没有都解决。”我开口,嗓子好干,罗杰斯队长还在身后替我压着我的麻烦,“我有个主意。”

  尽管我一点也不喜欢。

  84 ☪ (What If)The End

  ◎“我抓住你了!别往下看!看着我!”◎

  人生第二幕戏轰轰烈烈开场之后,我上辈子的点滴记忆也在逐渐恢复。其过程有点像是沿着沙滩捡贝壳,但这个形容其实隔靴搔痒,有点不够准确。我慢慢想起意外离世的老爸,还有脾气暴躁的老妈(毫无疑问,我们两个一直合不来。可以说,想起她就如同捡起一只颜色艳丽、边角锋利的海贝)。我还记起自己是个侦探,一心想要调查父亲的死因,结果却稀里糊涂把自己的小命送掉了。好家伙,我好像摇身一变成了什么三流小说里的蹩脚侦探,搞不好还会随身携带可以增加神秘感的墨镜和贝雷帽。真是好大一筐花里胡哨的狗屎。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些记忆的真实度深信不疑。他妈的,难道我们不都是这样吗?人家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而当这些谎话出自我们自己口中的时候,那就更没什么可怀疑的了。

  然而记忆是会骗人的,千真万确。而人骗起自己来更是不遗余力。我早就知道这个道理,也有人不厌其烦地告诉过我,结果我还是没能看穿这些把戏——九句真话加上一句谎言,我就乐呵呵买账了。没办法,人生有时候就像笑话一样荒诞不经。

  “你确定要这么做?”

  罗杰斯队长看着我,刚才在他心中激荡起的感情已经过去了,而他听完我的打算之后,显然对我抱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不过他说这话的时候正拼命压着盾牌下使出全力挣扎的女人,因此看上去有点滑稽。依我的愚见,这女人的力气大得邪门,甚至比普通男人还大。连罗杰斯队长都只能勉强压住她。我也看得出,再过一会儿多半连他也会被整个掀翻出去。

  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从小我妈就是这么教给我的。

  我于是点了点头,深呼吸,然后再长长地吐气。“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别的好办法。”我说着瞥了眼巴基,“我不觉得握握手就能让她灰飞烟灭。打个赌,她只会把我的手当鸡爪子啃。”

  “那玩意儿能吃?”巴基一挑眉。

  罗杰斯则对我点了点头。他额前的金发滑落下来,早已经被汗水打湿。“准备好了吗?”他问,略微抬起上半身,“可别搞砸了。”

  “我尽量。”我说着压低重心,半转过身,像个准备起跑的运动员。我还下意识地舔着嘴唇,尽管嘴巴仍旧干得要命。

  “来吧,早死早超生。”

  “听我的口令。”罗杰斯近乎严肃地盯着我,“三、二、一。”

  他猛地起身。紧接着,那个女人就像从盒子里弹出来的弹簧小丑一样,直挺挺地蹦了起来。不需要她张牙舞爪扑过来,我扭头拔腿就跑,耳旁呼啸的风声还送来了巴基捏着嗓子做作的喊声:“快跑,福里斯特!快跑啊!”真可惜我没法扭头把中指送给他,也没空问问他冬日战士是怎么抽出时间看电影的。他妈的爱赶时髦的老混蛋。

  她已经追过来了,真该死,这个活该被诅咒的小东西。普通人类绝对没有这么快的速度。我觉得自己已经跑得够快了,搞不好连美国队长都别想追上我。但她却仍能紧追不舍,让我仿佛重温小时候被狗追的可怕经历。尽管我大可以直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但我先绕着屋子兜了一个大圈,给自己热热身,也顺便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做心理建设。

  我试图让自己相信这个计划会成功,而且几乎就要说服自己了。你瞧,丧尸队长从不攻击巴基,这一点和追在我身后的小妞儿可不一样。她见人就咬,尽管主要目标是我,但并不介意换换口味。然而丧尸队长自始至终没有动过巴基一根手指头。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它并不是凭空出现、独立存在的。无论那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在我和队长触摸箱子的时候,它也同时触碰到了我们,至少是我们的某一部分。也许还是最黑暗、最隐秘的一部分。从黑池中爬出来的东西就算只是拙劣的仿制品,也仿到了某种精髓。

  巴基是队长的弱点,而这个弱点杀死了将其完美继承的丧尸队长。

  那么我的弱点又是什么?

  我继续往前跑。就像脑筋忽然搭错线一样,我的脑海里忽然开始自动播放李宗盛的《和自己赛跑的人》。那悠扬的调子一响,我差点就笑出来了。你看出这其中的有趣之处了吗?当宗盛在我脑海里唱着「亲爱的蓝迪」时,身后的小妞儿正对我穷追不舍。我他妈的可不正是「和自己赛跑的人」吗?

  这个念头刚刚闪过,前方的墙壁已离我越来越近。我头也不回地继续加速朝上面撞过去。然后在离墙几公分的地方猛地起跳,紧跟着在墙上用力一蹬,腾空的同时紧紧抓住了一根钢筋——正是有了这些金属架子,才能将整个穹顶撑起来。

  不远处传来响亮的口哨声。巴基拼命鼓着掌,像个白痴一样大呼小叫:“快爬!小心屁股被咬掉了!”罗杰斯站在他身旁,仰头眯起眼睛看着我。这一幕不知为何娱乐了我,尽管当时我根本笑不出。

  他们并不确切知道我打算怎么干。虽然也算有些同生共死的经历,我仍对他们有所保留。叫我白眼狼好了,这正是我应得的。当我抓着那些支撑屋顶的金属架子往上爬的时候,那个女人也跟着爬上来了,阴魂不散,但也正中下怀。我当即不再回头,也不再往下看,只是一门心思往上爬。

  这地方有多高?二十米?差不多吧,反正可以摔死人了。知道自己越爬越高,这让我有一种举起枪对准太阳穴的错觉。我到底有多恐高,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心里没底。上一次从飞机上往下跳好像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而且老实说,那次我连一半都没撑过去就吓晕了。

  但这次不会。我给自己打气,只有二十米。天杀的二十米。

  我到底还是爬了上去,最后那部分路程几乎是仰身向上,因为屋顶的弧度越来越大。当再想往上爬就只能吊在半空的时候,我也就停住了动作,在几根钢筋之间半弯着腰挑选落脚的地方。那女人离我顶多两米,或许两米都不到。我往前走了两步,尽量不往下看,不过不太成功。距离使得地面的东西看上去很小,像过家家的小玩具似的。

  我的平衡能力还算不错,沿着钢筋走了几步也没掉下去。可身后的女人也好端端地站在这根细钢筋上。魔鬼都有好运。我心想,同时心脏狂跳,每一次呼吸都像是举起一块大石头一样费力。

  一直到了这会儿,她还在唱那首该死的童谣。歌词没什么含义,也不押韵,但调子很古怪。我每次听到,都觉得头脑中的某根弦被拨动了。

  海水就在我们上方,隔着厚厚的金属推推搡搡,使得某种吓人的「咚咚」声时不时从深处响起,提醒着我们此刻正身处大洋深处。她杀气腾腾地朝我走过来,嘴巴一开一合,像是卡带的留声机一样反复着同一首歌。

  我想:那天下着雨,该死的雨下个没完没了。我在工作室里熬夜加班。想要查清楚二十年前的事是很费力气的,但我离终点已经很近了。可我最后也没能跑到终点,而且再也跑不到了。因为拿撬棍的女人来找我了,时隔二十年,她再次找上了我。

  上辈子接近终点的那段记忆猝不及防涌上心头。我仿佛再次看到那扇窗,窗帘是淡蓝色的,那熟悉的阴影正从窗帘后冲我微笑。

  “跳!”我脑海里的声音命令我,语气严厉,简直和罗杰斯队长一模一样。也就是在这时,对面的女人朝我恶狠狠地扑了过来。我侧身——不大容易,考虑到脚下只有细细的钢筋——然后矮身一把抱住她的腰,活像笨拙的摔跤运动员。她用可怕的力量在我手臂中挣扎,张嘴又要咬我。但我不打算给她这个机会了。抱歉,小妞儿,但今天医院不开门,狂犬疫苗没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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