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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 口口队长_羊笔笔羊【完结+番外】(108)

  「嘭」的一声,山姆一路滑翔而来,借着猛冲的力道送给朗姆洛一脚。那家伙顿时被踢得滚倒在地。山姆落地的同时举枪瞄准对方,冷酷地说:“你最好在地上老实趴着。”

  我喘着气,擦了把已经快要干掉的鼻血,头也不回地对山姆说:“你来晚了。”

  “来晚总比不来强。你知道对付那些枪有多麻烦。”

  朗姆洛吐了口唾沫,冷笑了一声,说:“事情没这么快了结。”

  “是没这么快。”我扫视了一眼办公室,然后拎起朗姆洛的领子把他扔到了椅子上。身边没有趁手的东西,我干脆直接拧弯椅子扶手,给朗姆洛现场做了一个束缚带。“相信我,事情不会轻易了结的。”

  “你居然会和复仇者同流合污,”朗姆洛嘴角的冷笑仍在,“难道你不知道他们转头就会把你送进监狱吗?还是说你太笨,真的以为他们会给你颁发一枚闪闪发光的奖牌?”

  “啧,我算听出来了。你既不希望我和教授合作,也不愿意我和复仇者同流合污。”我说着摇摇头,山姆则不赞同地瞥了我一眼,“所以说我应该投入你的怀抱,因为你的**能散射金光。你就是这个意思吧?”

  “白痴。”朗姆洛喃喃地说。

  “你才是真正的白痴,居然能让莱曼教授偷走一号物品。我猜你肯定不愿意九头蛇知道你搞砸了这里的事情吧?相信我,他们绝对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因为你和我其实没什么两样,都是他们手里的一把枪。”我一边说一边走到办公室的电脑旁,“不过我可以帮你一把,至少能逃过九头蛇的惩罚。你就好好感谢我吧。”

  山姆盯着我,皱眉问道:“你要干什么?”

  “给你的好朋友们发条信息,年轻人不都这样干?”我说着调出通讯频道,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始录音:“嗨,你们好,我的名字是布洛克·朗姆洛,目前正在缅因州的九头蛇基地。”我说着报出这里的坐标,“我是个有反社会情结的可怜虫,亟需拯救,八十年的牢狱生涯对我准没坏处。希望你们能尽快赶到,满足我最后的心愿。”

  然后我干脆利落把这条语音发送出去,收信人正是复仇者基地,看着目瞪口呆的山姆,我故作平静地耸了耸肩:“你觉得他们多长时间能赶过来。”

  “呃,三十分钟?”山姆仍有些回不过神来。

  我于是上前拍了拍朗姆洛的小脸儿,怜悯地对他说:“好好享受你即将到来的铁窗生涯吧,伙计。”

  “至少我还有你做伴。”朗姆洛脸色阴沉,但仍不忘给我添堵,“除非他们打算直接处死你,那样你就得提前去地狱报道了。”

  “不,我不会和你做伴的,甜心。”我说着对山姆打了个手势,“你看好他,这里就交给你了。”

  “你要去哪儿?”山姆立刻迈出一步,伸出手臂拦住我。

  我认真地看着他,信口胡说八道:“听着,莱曼教授带走了一件很危险的东西,咱们见到的那种枪就是基于此研发出来的。而莱曼教授的目的则是制造一种杀伤力更大的武器。我必须去阻止他。”

  唉,如果我知道自己竟会不幸言中,我是绝对不会乌鸦嘴的。

  山姆却信以为真。仔细想想,这倒是一件好事。“支援三十分钟就到了,”他说,“你最好留在这里,到时候……”

  “把任务交给你们?别傻了。”我敛起笑容,“莱曼教授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抢。山姆,看在我们这一夜交情的份上,别拦我,我不想和你动手。更何况你还有更艰巨的任务呢。”我说着冲朗姆洛努了努嘴。

  然后,我就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这间办公室。山姆没有追上来,除非他真想让朗姆洛趁他不注意溜之大吉。

  外面横七竖八倒着不少雇佣兵,都是被山姆放倒的。这些留守人员并不多,甚至不足基地人员的三分之一。我现在倒是明白了,基地里的大部队分散出去并不是因为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而是为了追捕莱曼教授。但这倒是方便了我们。

  我的好运还没用完,停机坪上正好有一架战机。我输入朗姆洛的安全序列号——这是我之前仍在长湖基地时用不甚光彩的手段搞来的,可惜一直没能用上,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舱门一声轻响成功打开了。报告长官,飞行员已就位,随时可以起飞。收到,天气正好,祝你飞行顺利。

  我坐进驾驶座,深呼吸。至于此行的目的地在哪儿,其实范德梅尔已经告诉我了。

  灯塔计划。

  唉,该死的灯塔。

  80 ☪ (What If)飞机惊魂

  ◎我是九头蛇队长,你还指望我干什么?亲吻他的美国屁股吗?◎

  在我短暂的上一辈子里,对我而言能算得上重要的人实在不多。我妈应该算一个,但她也早早就走了,一种名为「癌症」的寄生虫吸干了她身上原本充沛旺盛的生命力,那么快,简直可怕。她本人除了我这个女儿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牵挂,甚至连远方亲戚都找不出一个。至于我呢,不愧是我妈的亲闺女,在这世上也没什么亲朋好友。好吧,没什么长久的好友。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想找人一起喝一杯找点乐子,那多半没什么问题。可要是我遇到什么麻烦想要解决的话,最好还是指望自己。

  但这辈子就不一样了,信不信由你,这两者简直是他妈的天差地别。我是说,死亡曾夺走我的很多东西。但它也给我带来了一点该死的意外之喜,比如说——

  怎么也甩不掉的跟屁虫,在我的「花样作死之路」上锲而不舍地追着我。

  一开始,我并没意识到已经有偷渡客上了我的飞机(准确来说他们并没有真正进入机舱,但那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诚然,起飞的时候我的确感到机身不自然地震动了一下。但我还以为那是我拙劣的架势技术导致的。我根本没料到那其实是有人正扒着起落架一路爬上来所引发的震动。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么大的胆子。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明白这究竟有多危险。如果我的驾驶技术再糟糕一点,他们甚至可能直接在狂风中被甩下去。到时候,不管是超级血清还是无限配方,都救不了摔成屎的两坨肉酱。

  但他们没有,这两个幸运的王八蛋,算他们走运。外面的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毕竟现在是秋天,而且冷得要命。我就这么驾着飞机驶入夜色,任由脑海中那座灯塔闪烁不灭,像是某种召唤。我一心想去找莱曼教授,不全是为了秋后算账,更想问问他究竟知不知道那个带着个小孩儿的老巫婆究竟是何方神圣。教授当然他妈的知道。这两个人曾经共事过,不是吗?

  不过我也得承认,尽管计划清晰、目的明确,我仍旧感到一阵又一阵的不安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我模模糊糊知道自己这么莽撞地去找莱曼教授有很大风险——如果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了的话,那风险还真他妈的不小。但我并不打算回头。事实上,那天我的考虑清单上最末一项都不包括回头。我全身上下只想往前冲。这是真话,我的朋友。

  而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我的出发地点,缅因州德里市,位于美国东北部。我的目的地,海岸基地附近的那座灯塔,则位于西南。所以这一路还真不近。我设置好自动飞行模式,确定了此行的目的地,就决定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没睡觉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我将近一天没有喝水、没有吃东西,这还真是有些难熬。不知道朗姆洛有没有在飞机上藏零食的习惯。我猜没有,即使有,我也未必有胃口吃他剩下的东西。但人饿的时候往往没那么多选择。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该死的意外之喜来了,差点害我当场心脏病发。今晚夜雾浓重,然而借着驾驶舱内微弱的灯光,我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只手突然「嘭」的一下拍在了我面前的玻璃窗上,简直像是审判之手从天而降。紧接着,一张脸自上而下颠倒着露出来。隔着玻璃窗,那嚣张的混蛋正张大嘴巴用夸张的口型说着——

  “开门!”

  然而我什么都听不到,因为混蛋还在飞机外面。但我看得到他被狂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这家伙显然从来不去理发店。他正用那只金属手礼貌地敲着机舱玻璃,好像他敲的不过是一扇普普通通的门。而他本人不是该死的像块破布一样挂在身处万米高空、全速航行的飞机上似的。

  我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从驾驶座上猛地跳了起来。事后冷静下来,我告诉这两个混蛋,当时真该把他们从飞机上狠狠甩下去。这样他们就该知道扒飞机和扒火车完全是他妈的两个概念。后者能让你丧命,但前者能让你他妈的死无葬身之地。我冲到机舱门口,用拳头狠狠捣向紧急开门的按钮。冷风立刻随着打开的舱门涌进来,翻涌的云层在夜色中看起来犹如灰色的巨兽,随时都有可能张开血盆大口把我们一口吞下。我听到风中传来呼喊声,然后有人从机舱上方爬出来。我立刻伸手把人使劲拉进来。一个进来还有第二个,简直像是买一赠一的赔本买卖。等罗杰斯队长也进入机舱之后,我立刻把门关上,心脏狂跳着仿佛打算一路冲出喉咙。看着他们两个在我面前站定,我一时之间竟气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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